。”
“找什么工作?”
“不知道。但我欠殯儀館大爺一件軍大衣,得還。”
顧深笑了。
他笑起來跟不笑的時候差別挺大——不笑的時候像欠了別人錢,笑起來像別人欠他錢但他說不用還了。
車開出錦湖*的時候,我從后視鏡里看了一眼16棟的燈光。
二十二樓的燈還亮著。
他們在吵架。
吵到天亮也不會知道,那個站在門口的女人,不是一個來攪局的瘋子。
是一個死過一回、忘掉怎么恨人、現在滿腦子只惦記著要還一件軍大衣的活人。
3 死人說的話,沒人能拒絕
找工作比我想的難。
難的不是沒人要,是我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。從前我是做財務的,在一家裝修公司干了五年,辭職是因為陸景銘說“我養你”。他養了我兩年,養到第三年說“你天天在家待著不無聊嗎”,我又回去上班了。上的還是財務崗,還是那家公司。老板收我的時候看了我一眼,問我:“這次能待多久?”
我說:“看緣分。”
緣分持續了八個月。陸景銘提離婚的那周,我又辭了。
現在想想,我的職業生涯全是圍著這個男人轉的——他讓我干我就干,他讓我辭我就辭,來來回回,履歷寫得跟心電圖似的,忽高忽低。
現在他沒了。
我也沒了工作。
但我得還一件軍大衣。
殯儀館大爺那件軍大衣是八成新的,墨綠色,領口有一塊煙灰燙的疤。
我上網搜了一下,同款的一百二到兩百不等。我***里剩的錢是三千七百四十二塊——這是我全部身家。從前的存款、房子、車,全在離婚協議上簽給了陸景銘。我簽的時候沒請律師,因為他說“請律師傷感情”。
傷感情。
這個人讓全世界相信,離婚是他最后一件為我好的事。
我打開**軟件,刷了半小時。
前臺。**。銷售。財務。都是從前做過的,都是想起來就渾身沒勁的。
顧深發來一條消息:“軍大衣多少錢?”
“一百二到兩百。”
“我給你買。”
“不要。”
“那你想找什么工作?”
我打了幾個字,又**,又打,又刪。最后發過去三個字:“不知
精彩片段
小說《我葬禮那天,前夫在隔壁廳辦婚禮》,大神“山林羽雨”將宋晚棠顧深作為書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講述了:1 我死了,他沒來我叫宋晚棠,死在2025年5月20日。死因是胃癌。從確診到死亡,一共四十七天。化療做了兩次,頭發掉光的那天,我對著鏡子自己給自己剃了光頭。護工阿姨問我需不需要打電話給家里人,我說不用。沒人可打。爸媽五年前出車禍走了。唯一的姑姑在我確診前三個月剛做完心臟搭橋。至于我那個結婚七年的丈夫——他在我拿到確診報告的同一天,發了朋友圈官宣新戀情。我懶得通知他。死都死了,通知了干嘛?讓他來床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