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管得了,我就接過來養了。”
“你養了一個別人的孩子?”
“十一年了。”
十一年。
我算了一下。
她四歲來的,現在十五歲,劉根生在村里第二年就收養了她。
那時候他住在漏雨的土坯房里,自己還在給人打零工,每個月能拿到手的錢可能連三百塊都不到。
而我每個月打給他的五百塊,有一半他可能都用在了這個女孩身上。
我的臉發燙。
“你報過民政局嗎?”
“辦過手續的,合法收養?!?br>“那她——”
“她成績很好,年年年級前三。明年中考,想考縣一中?!?br>他說這些話的時候,臉上有一種我極其陌生的表情。
驕傲。
劉根生對一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女孩兒露出了驕傲的表情。
我們自己的兒子浩然從小到大,我從沒在他臉上見過這種表情。
因為浩然在城里的事——成績還行、學校還行、工作還行——在我看來都是理所當然的,不值得驕傲。
是我不讓他驕傲。
我不讓他對任何事、任何人露出志得意滿的樣子,因為我覺得他沒那個資格。
一個沒本事的男人,有什么好驕傲的。
現在我看著他說起苗苗時眼角的那點笑紋,忽然明白了一件事。
不是他沒本事。
是我沒給他開口的機會。
苗苗去上學了,院子里就剩我和劉根生,還有那幾個翻茶葉的婦女。
我忍了一個早上,終于忍不住了。
“根生,你到底攢了多少錢?”
他把一匾茶葉從日頭底下挪到陰涼處。
“這個重要嗎?”
“當然重要。我是你老婆。”
這句話一出口,連我自己都覺得荒唐。
十二年沒管過他死活的老婆。
他也沒揭穿我,只是平靜地說——
“你想知道,行。蓋樓花了六十八萬。茶山投入前前后后一百二十多萬。設備花了四十多萬
精彩片段
書名:《嫌夫窮趕回鄉下十二年,病重求和發現他成首富》本書主角有秀蘭劉根生,作品情感生動,劇情緊湊,出自作者“劍陽的鄭仁旻”之手,本書精彩章節:我嫌老公沒出息,把他攆回鄉下老家待了十二年,每月只給他打五百塊錢。四十九歲那年,我查出了病,膝蓋骨質增生加腰椎間盤突出,站不了久,蹲不下去,上下樓梯膝蓋疼得像拿針扎。單位的活兒干不動了,家里沒人照顧。我想起了劉根生。我那個被我攆回貴州山溝溝里十二年的老公。臨走那天我甩給他一句話:“你在城里就是個廢物,回鄉下待著去,別給我丟人。”十二年了。每個月五百塊打過去,他從沒打過電話問我多打點。過年他發一條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