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婚禮請柬時,溫述文第九次寫錯名字。
我叫梁初真,他寫成梁洛言。
梁洛言,是他手下女實習生的名字。
“小姑娘字丑,老找我替她寫名字,簽習慣了。”
他總這樣。
給我買禮物會買成粉色圍巾,吃飯會給我點海鮮大餐,送我回家會把我放到小姑**小區門口。
他一直在記錯。
我最喜歡的是黑色,海鮮過敏。
我總問他:“在一起這么久了,你都不記得我的喜好嗎?”
他總說:“你說啊!你不說我怎么知道?”
明明我說過千千萬萬次。
就像第十張請柬,他依然會寫錯名字。
我忽然明白。
不愛你的人,說什么都沒用。
我深吸了口氣,抽過他的筆。
“寫錯了,就不寫了。”
“婚禮,也不用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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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說什么傻話?”
溫述文想從我手中抽回筆,卻沒**。
他有些無奈地看著我。
“這場婚禮不是你想要辦的嗎?當時死皮賴臉拉著我求婚的人是誰,你不會忘了吧?”
“還有,請柬也是你非要我寫的。”
“明明印刷就好了。”
“我都寫了,你還要怎么樣?”
我還要怎么樣?
我眼前一黑,身影晃了晃。
在一起的時候,我就說過。
我家鄉的習俗需要男方手寫請柬,代表心誠。
心誠的夫妻才會幸福。
那時的溫述文聽見了,半夜買字帖偷偷練字,一練就是五年。
而現在,他一手好字,卻不愿意寫請柬了。
我忍不住開口。
“你答應過要親手寫請柬的。”
溫述文笑。
“那時候年輕,比較傻,說啥都容易當真。”
“現在的話,就沒必要了吧。”
是習俗沒必要,還是我沒必要?
我渾身冷的像冰。
“那婚禮,也沒必要了。”
“說什么傻話呢?”
溫述文又說了一次。
他站起來,**我的頭,卻被我躲開。
“初真,我們都在一起13年了,所有人都知道。”
“你不嫁我,還能嫁誰?”
“再說了,你都35歲了。馬上就是大齡產婦,離開我,你沒有市場的。”
溫述文笑得溫柔,說出來的話卻像刀。
“你要知道。男人和女人的青春不是一樣的價格。”
他收了話口。
我卻知道了他沒說完的話。
他覺得男人35歲還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