梯口時,手機屏幕突然閃了一下。一條新消息。
我點開,是HR。
“0點前回到保安室。宵夜已經放在前臺了。”
我看了一眼時間:23:47。
還有13分鐘。
我猶豫了三秒,轉身往回跑。7樓不去了——規則說巡邏路線必須是1→3→5→7,但沒有說必須在什么時間之前完成。如果0點前必須回保安室吃宵夜,那我可以先去吃,吃完再去7樓。規則沒寫順序,這就是漏洞。
下樓梯的時候,我跑得飛快,一步**臺階。
經過2樓轉角平臺的時候,腳底下踢到了什么東西。手電筒照過去——
是一顆玻璃彈珠,藍色花紋的,就躺在臺階上。
我沒撿。繼續往下跑。
23:52。
我推開保安室的門,沖了進去。
門一關上,世界又縮小成了這間十幾平米的小房間。墻上的守則在手電筒光里泛著黃,第5條的血跡已經全干了,變成一片黑褐色的污漬。
但桌上多了一樣東西。
一個白色的快餐盒,用保鮮膜封著,就放在鐵盒旁邊。盒蓋上貼著一張便利貼,上面打印著三個字:“請慢用。”
我撕開保鮮膜。
快餐盒里躺著一顆糖。
就是那種超市里散裝的、最普通的水果硬糖。草莓味的,紅色透明包裝紙。
但包裝紙上沾著暗紅色的東西。不是糖漿,是干透了的血。
糖下面壓著一張小紙條,上面也是打印的字:“吃了我,你今晚就安全了。不吃,她會來找你。”
我盯著那顆糖。
腦子里有兩個聲音在打架。
一個說:吃。規則3說了,不管是什么都要吃完。上上**保安陳渡可能也吃過,他活過了第一夜。
另一個說:別吃。糖上有血,來歷不明。紙條說吃了就安全,但那張紙條是誰寫的?是守則的一部分?還是有人故意放的?
我突然想起筆記本里陳渡寫的那句話:“規則是可以利用的。”
怎么利用?
如果我不吃,會發生什么?紙條說“她會來找你”。“她”是誰?紅裙子女人?還是別的什么東西?
如果我吃了,又會發生什么?那個“安全”,是真的安全,還是某種更深的陷進?
0:00。
手機時間跳到0:00。
我站在桌前,看著那顆糖,手指
精彩片段
金牌作家“小蘿卜的大坑”的現代言情,《守夜:百貨大樓(IP金品共創計劃)》作品已完結,主人公:陳渡韓默,兩人之間的情感糾葛編寫的非常精彩:第一章 夜班我叫韓默,今年28歲,失業3個月,花唄欠了8732塊6毛,連最低還款都湊不齊。房租明天就到期。房東阿姨發來最后通牒:“明天不交,我就換鎖,你的東西扔樓道。”手機屏幕亮著,那條招聘信息被我反復刷了十幾遍,指尖戳得發燙——“陽光百貨夜班保安,一周2萬,包吃住,僅夜班(22:00-6:00),干滿一周活著出來就能拿錢,無學歷要求,無經驗可教。急招!”一周兩萬!我一個月房租才兩千。干一周就能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