啤酒大叔頭頂的字跳出來時,我正舀關東煮。
三秒后,左腳絆右腳。
我默念完一二三,他原地轉了半個圈,兩罐啤酒舉過頭頂——穩了,小孩笑出聲,大叔茫然四顧。
我沒笑。
因為今晚,我看見了紅的。
黃字見多了——三秒后手機脫手、三秒后腳底打滑、三秒后被推個趔趄。我念一二三,能把它們扭成不傷人的喜劇。
每天限三次。用超了右眼流血,我試過,疼得想罵人。
這能力挺損,但值夜班解悶夠用。
大多數客人頭頂是空的。只有要出意外的,才飄字。
黃字最多。紅叉——我今晚才見頭一回。
我以前以為黃字就是全部。
我瞥一眼墻上的電子鐘,23:47。
周哥以前說他夜班最怕鐘。我問他怕啥,他說,鬼還有個影,鐘沒有。
我那時覺得他矯情。
門鈴又響。
進來個小伙子,耳機掛脖子上,低頭刷手機,直奔飲料柜。他頭頂黃字一跳:三秒后,手機脫手。
我默念一二三。
他手機"啪"地飛出去,畫了道弧線,落進購物車里。他愣了三秒,低頭看車,跟見了鬼似的。
我憋笑憋得肩膀抖。
后面排隊的阿姨看我:"小伙子你笑啥?"
我說:"沒,想起個樂子。"
門鈴又響。
進來個穿黑外套的男人。他沒拿購物籃,徑直往里走。
我抬頭,看見他頭頂。
不是黃字。
是紅的。
一個叉。
叉旁邊掛了行小字:七十二小時。
我后頸的汗毛一根根立起來。
黃字是讓人摔一跤。紅叉我頭回見——可林夏說過,周哥日記里寫滿的,就是這個叉。
周哥后來死了。酒駕。
黑外套在罐頭區停住,盯著一個***的背影。他頭頂紅叉閃了閃。
我手心攥出汗。
"哥們兒,"我喊,"罐頭區不讓抽煙啊。"
他回頭看我,眼神空得像被誰按了暫停鍵。
然后他走了。
我盯著玻璃門外的背影,直到他拐過街角。冷風灌進領口,我抓起圍裙搭在架子上,推門追出去。
街上沒人。
他像化在夜里了。
我站了半分鐘,什么也沒追上。
回店,把"黑外套、紅叉、七十二小時"記在手機備忘錄。
倒計時已經開始。
門鈴又響。
一對情侶進來,女的甩開男的手,氣鼓鼓地挑零食。男的跟在后面,頭頂黃字:三秒后,被推個趔趄。
我默念一二三。女的猛地轉身,男的被她胳膊肘一撞,往后趔趄兩步,撞翻門口的促銷堆頭。薯片嘩啦灑了一地。女的反而笑了:"讓你不長眼。"
我低頭假裝理貨,嘴角壓不住。
門鈴響。
一個醉漢晃進來,拎著半瓶白酒,沖關東煮鍋揮手。他頭頂黃字:三秒后,腳底打滑。
我默念一二三。他腳下一滑,人沒摔,反倒順勢坐到門口的塑料矮凳上,舉著酒瓶沖我笑:"兄弟,你也覺得我該歇會兒?"
我說:"……你開心就好。"
黃字落點我控制不了,摔成啥樣全看命。
我盯著那些灰蒙蒙的影子——最近偶爾能在人頭頂瞥見,像一層薄霧,不像黃字那么清楚,轉瞬就沒。我以為是自己眼花,可它出現得越來越頻繁。
好像有什么東西,在靠近。
我第一次看見字,是去年冬天。周哥走后沒多久。
周哥不是親哥,是帶我入夜班這行的師傅。他走的時候,林夏說,日記里寫滿紅叉。
我當時以為是比喻。
現在不這么想了。
我試過超次數。上個月有天晚上,連著念了五次。右眼當場流血,順著臉頰往下淌。我捂著眼蹲在收銀臺后面,以為要瞎。
從那以后我記牢:一天三次,多一次就見血。
今晚已經用了四次。啤酒大叔一次,小伙子一次,情侶一次,醉漢一次。
超了。
所以右眼才跳。
我摸出手機,翻到林夏的微信。
"你在急診還忙不?"
她回:"剛縫完一個,手還沒抖完。咋了?"
"你哥以前……有沒有說過,能看見別人頭頂的字?"
她回得飛快:"你也開始了?"
我盯著屏幕,喉嚨發干。
"什么意思,也?"
"我哥日記里寫,他最后半年總說看見人頭頂飄紅叉。后來他出車禍,**說是酒駕。"
"他說過紅叉是啥嗎?"
"沒寫。最后一頁就四個字:別信鐘。"
我念了一遍,右眼跳得更兇了。
鐘。
我回頭看貨架上的電子鐘,紅字一下一下跳著數字——23:54。
像誰在倒著數。
"你看見的紅叉,長啥樣?"林夏又發來一條。
"一個叉,旁邊寫著七十二小時。"
她沉默了很久。
"別去查。"她說。
"為啥?"
"我哥出事前一個月,也跟我說過一模一樣的話。七十二小時。然后他就沒回來。"
我手指停在屏幕上。
"林夏,我不是他。"
"你跟他一樣,能看見。這就夠了。"她回,"答應我,明天來急診找我,我給你看日記。還有,今晚別一個人瞎逛。"
"知道了。"
我盯著"別一個人瞎逛"那行字。
可我已經追出去過了。
而且我知道,我明天一定會去查。
不是不信林夏。是周哥死得太巧。酒駕——他滴酒不沾的人,怎么就酒駕了。
紅叉,七十二小時,別信鐘。
這三樣,我得親自拼出答案。
我靠在收銀臺后面,盯著空蕩蕩的過道。這三件事在我腦子里繞圈,繞得我右眼疼。
我翻出手機備忘錄,把黑外套的樣子又描了一遍:黑外套,右手腕有一道疤,走路左腳稍重。
就這些。
店里那臺監控壞了大半年,老板舍不得修,說丟不了大件。
可周哥出事那段路的監控,也壞了三天。
**說,沒拍到。
凌晨兩點,我**。
我把七十二小時設成手機壁紙。回家路上,繞去罐頭區那家超市門口站了五分鐘。凌晨的街,連貓都不理我。
我拍下超市招牌發給林夏:明天這個點,你來接我。
她回:***。
我:對,我就是。
回出租屋,對著鏡子卸圍裙。鏡子里,我右眼血絲纏成一張網。
我抬手想揉,忽然看見——
自己頭頂,浮著一個極淡的圖標。
黃不黃,紅不紅。
像有人在試筆。
我數了三下。它沒動。
但我知道,它看見了我在數。
我伸手去摸,圖標散了,像水漬被擦掉。
可我后背的汗,沒散。
七十二小時。從現在算起,還有兩天半。
我不知道那紅叉落在誰頭上。但我知道,它已經看見了所有人。
包括我。
擺鐘人。林夏沒提這個名字,是我自己想的。能把紅叉投到人頭頂,還能定下七十二小時倒計時的,總得有個名號。
鐘。別信鐘。
周哥留給林夏的那三個字,現在聽著像警告,不像比喻。
他是不是,也見過擺鐘人。
我越想越覺得,周哥不是死于酒駕,是死于看見。
看見太多的人,活不長。
這道理我懂,可我收不回來了。我已經看見了。
我關燈躺下,盯著天花板。那個淡圖標還在我腦子里浮著,像有人在試筆。
試完筆,就該落墨了。
手機突然震了一下。林夏發來一條消息,三秒后又撤回了。
我只看到幾個字:"我哥的日記里,還寫了一句話……"
我盯著屏幕,等下一句。
她沒再發。
我打過去——沒人接。再打,還是沒人接。
七十二小時。從現在算起,還有兩天半。
可我已經睡不著了。
我閉上眼,那三個字在眼前晃。晃著晃著,成了一只沒有指針的鐘——像在說,時間停了。
或者,有人在替它走。
我倒數著七十二小時,迷迷糊糊睡著了。
夢里全是鐘。有的在走,有的停了。
有一只沒有指針,一直跟著我。
床頭柜上,手機屏幕亮著。
林夏的撤回消息,還停在對話框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