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把遺囑攤在桌上時,我注意到他食指第三指節有一道淺疤,像被美工刀劃過的舊痕。
“林小姐,林鶴年老先生名下老宅——就是城南吉祥巷17號那棟——由您全額繼承。”他把遺囑附件推到桌對面,“但有一個附加條件。”
我沒碰那些紙。
“您必須當著我的面,親手銷毀遺囑附錄中指定的傳**畫作。那幅油畫《秋山圖》。”
我媽坐在我右手邊,呼吸聲突然變重。她每個月在吉祥巷收租,那棟老宅上下六間房,租給七個租戶,月租金兩萬四千三。她比我先算清楚這筆賬。
“銷毀就銷毀,一幅畫而已。”她伸手去夠桌上的遺囑。
律師按住紙張。
“不是林女士說的那樣。”他從牛皮紙袋里抽出一張彩色打印的照片,推過來。《秋山圖》的正面高清掃描件。畫面右下角有一個圓形火漆印,深紅色,印著一只鶴。
“這幅畫經省書畫鑒定委員會鑒定,屬于晚清佚名畫師真跡,二級文物。鑒定報告編號ZW-2023-0847,報告日期是今年三月。報告原件在遺囑附件第七頁。”
我**手指僵在照片上方。
“銷毀二級文物,”她聲音壓得很低,“要判幾年?”
“《刑法》第三百二十四條,故意損毀**保護的珍貴文物,處三年以下****或者拘役。”律師像在念天氣預報,“情節嚴重,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”
會議室安靜了三秒。
“老爺子故意的。”我媽轉向我,眼里全是算計落空后的煩躁,“他恨你。”
我沒接話。
我是爺爺帶大的,六歲到十八歲。吉祥巷17號那間朝南的二樓房間,窗臺上至今還擺著我初中時用過的陶土筆筒。爺爺不恨我。但我知道他在干什么。
他要把老宅給我,但要我付出代價。
“鑒定書能給我看看嗎?”我說。
律師從附件里翻出第七頁,放在我面前。
鑒定報告格式工整,省書畫鑒定委員會的**,騎縫章齊全。鑒定對象:紙本設色橫軸《秋山圖》。鑒定結論:晚清時期作品,作者不詳,屬二級文物。右下角有“鶴鳴堂藏”火漆印一枚。
我把報告從頭到尾讀了兩遍。
鑒定日期是今年3月15日。
爺爺是4月2日去世的。也就是說,他在去世前半個月,特意找人鑒定了這幅畫。
我媽還在算賬:“老宅現在市值多少?吉祥巷那邊,少說也得兩百多萬吧。為兩百多萬去坐牢,不值得。”
律師沒接茬,只是看著我。
“林小姐,如果您選擇放棄繼承,老宅將按法定繼承順序處理。”
“法定繼承的話,”我說,“我媽是第一順位,我爸是第二順位,對嗎?”
“林鶴年老先生的法定繼承人是您父親。但您父親三年前已過世,按代位繼承,份額由您繼承。遺囑指定的繼承人也只有您一人。”
我**臉色變了。她剛才一直在算自己能不能繞過我拿到房子,現在發現繞不過去。
“那如果不繼承呢?”她問。
“林小姐不行使繼承權,老宅將捐給市文物保護基金會。遺囑里寫得很清楚。”
我媽拍桌子站起來。
“兩百萬的房子捐了?憑什么?”
“憑遺囑。”律師把鋼筆帽拔下來,筆尖點在放棄繼承**書上,“林小姐,您有三十天時間做決定。”
我把鑒定報告放回桌上。
“不用三十天。”我說,“我接受條件。您安排時間,我當面銷毀《秋山圖》。”
我媽抓住我胳膊:“你瘋了?坐牢你也要?”
我把她手擼下去。
“把畫框拆了,燒畫布。畫框留著。”
律師眼神微微一閃。
“林小姐,遺囑明確要求銷毀整幅畫作,包括畫框。”
“那您把遺囑原文給我看。”
他翻開遺囑原件。第三條第二款寫著:繼承人須在本律師見證下,將《秋山圖》畫作連同外框一并焚毀或撕毀,不得保留任何部分。
“你看看,畫框也得毀。”我媽又急了。
我沒理她,盯著律師。
“行。什么時候?”
“明天上午十點,吉祥巷17號后院。按遺囑要求,銷毀過程須在老宅內完成。”
“好。”
我媽在回去的車上罵了我一路。從“沒腦子”罵到“被你爺爺算計了還幫他數錢”,中間穿
精彩片段
《遺囑里那幅畫必須由我親手銷毀才能繼承》這本書大家都在找,其實這是一本給力小說,小說的主人公是林小姐我媽,講述了?律師把遺囑攤在桌上時,我注意到他食指第三指節有一道淺疤,像被美工刀劃過的舊痕。“林小姐,林鶴年老先生名下老宅——就是城南吉祥巷17號那棟——由您全額繼承。”他把遺囑附件推到桌對面,“但有一個附加條件。”我沒碰那些紙。“您必須當著我的面,親手銷毀遺囑附錄中指定的傳家寶畫作。那幅油畫《秋山圖》。”我媽坐在我右手邊,呼吸聲突然變重。她每個月在吉祥巷收租,那棟老宅上下六間房,租給七個租戶,月租金兩萬四千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