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途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林恪唯上一次回家吃飯,是四十七天前。。只是每次他推門進來的那一刻,心跳會先于大腦做出反應——那種震耳欲聾的聲響讓她不得不記住。她把這些日期記在一本帶鎖的日記本里,密碼是林恪唯的生日。,這是最后一次了。“最后一次”這四個字,她說了一千多遍。“清清,你哥回來了,去幫忙拿雙拖鞋。”。林清的心臟猛地跳了一下,像被人從背后拍了一下肩膀。,膝蓋上攤著一本英語課本,但一個字都沒看進去——她的耳朵一直在捕捉門外的動靜。車聲、腳步聲、鑰匙碰撞的聲音。她能分辨出他的腳步聲:右腳比左腳重一些,鞋底和地面接觸的聲音有一種獨特的節奏。她不知道自己是何時記住的。“嗯”了一聲,聲音聽起來懶懶的,好像并不在意。。她的、媽**、爸爸的,還有一雙深灰色的男式拖鞋。。舊的那雙鞋底已經磨薄了,林恪唯上次穿的時候低頭看了一眼,皺了皺眉,但什么都沒說。第二天她就去超市買了一雙新的,同一個牌子,同一個顏色,同一個尺碼,只是鞋底加厚了一厘米。她把舊的那雙收進了自己房間的衣柜最底層。。。她深吸一口氣,讓臉上的表情歸于平靜——那種她練習了無數遍的、淡淡的、什么都不在意的表情。眉毛不要動,嘴角不要動,眼睛不要亮。。,里面是深灰色的T恤,領口松松垮垮地露出一截鎖骨。他瘦了一些,下頜線更鋒利了,頭發好像很久沒剪,微微遮住眉骨,整個人帶著一種漫不經心的倦意。,他抬起眼皮掃了一眼,唇邊浮起一個懶洋洋的笑:“喲,我妹又瘦了。”
林清垂著眼把拖鞋放在他腳邊,沒有接話。
她不敢看他太久。因為每次看久了,目光就會不自覺地描摹他的輪廓——從眉骨到鼻梁,從鼻梁到嘴唇,從嘴唇到喉結。她曾經在黑暗中用手指在空中畫過他的臉,畫了無數遍,畫到每一個弧度都爛熟于心。
她就是不能閉著眼睛不愛他。
“哥,洗手吃飯了。”她說,聲音盡量平淡。
林恪唯隨手揉了一下她的頭發,那個動作熟稔而自然,就像揉一只貓。他越過她走進客廳,帶過一陣很淡的冷風和**味。
揉頭發這個動作他從高中就開始了。那時候他剛上大學,每個月回來一兩次,每次見到她都會揉一下她的頭頂。他知道她讀幾年級、成績怎么樣、有沒有被同學欺負,但也就僅此而已。他對她的了解停留在最表面的層面,像一個親戚家的小孩,過年見一面,問兩句近況,然后就沒有然后了。
但對她來說,每一次他的觸碰都是一場小型的**。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低下頭,讓頭發遮住發燙的耳朵,假裝什么都沒感覺到。
飯桌上,媽媽一直在說話。問林恪唯最近在忙什么、有沒有好好吃飯、上次那個感冒好了沒有。林恪唯一一回答,語氣敷衍里帶著點漫不經心的乖巧。
林清坐在他對面,筷子夾著一根青菜,很久沒有送進嘴里。
她在看他。
她控制不住。
“清清,發什么呆呢?”媽媽敲了敲桌子。
林清回過神,把那根青菜送進嘴里。林恪唯瞥了她一眼,忽然伸手夾了一塊糖醋排骨放到她碗里:“多吃點肉,光吃菜怎么行。”
林清看著碗里的排骨,沒有說話。
她想說“謝謝哥”,但張了張嘴,聲音像卡在喉嚨里。
她想說的從來不是謝謝。她想知道的是——你給多少個人夾過菜?這個動作是有特殊意義的,還是你隨手做的、不值一提的小事?
她不會問。但她會想。想很久,想很多遍。然后她會選一個讓自己不那么心碎的解釋——他只是隨手。他給所有人都夾過。這不代表任何東西。
然后她會把這件事在心里燒掉,燒成灰。但灰燼還會在。下一次風吹過來的時候,它們會重新揚起來,落得到處都是,擦都擦不干凈。
那天晚上林恪唯沒走,破天荒地住了一晚。
林清躺在床上,聽見隔壁房間傳來他打電話的聲音。那種低沉的、帶著笑意的語調——她有經驗。每一任,他都是用這種語氣開始的。
她翻了個身,把臉埋進枕頭里,慢慢攥緊了被角。
墻那邊傳來一聲低低的笑,然后是椅子拖動的聲音、窗簾拉上的聲音、最后是關門聲。
她睜著眼睛在黑暗中躺了很久。
凌晨一點。她起身,光著腳走到他的房間門口。
門縫下面透出一線微弱的光,還有煙味。他還沒睡。
林清在門口站了很久。手抬起來又放下。她想敲門,想像小時候那樣推門進去,說“哥我睡不著”,然后他就會翻個白眼把被子掀開一角讓她鉆進去。那時候她還小,做什么都理直氣壯。妹妹有妹妹的**,可以近距離接觸而不被懷疑。
但現在她長大了。長大了的妹妹站在哥哥門口,本身就是一種罪。
她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。可能是幾分鐘,可能是半個小時。時間在她的世界里從來不是線性的——他不在的時候,時間過得像黏稠的糖漿;他在的時候,時間像瀑布,一眨眼就沒了。
她最終還是沒有敲門。
轉身回房間的時候,她聽見身后傳來門鎖輕輕轉動的聲音。
她頓住腳步,沒敢回頭。
“清清?”林恪唯的聲音帶著剛抽完煙的微啞,懶洋洋地從身后傳來,“站我門口干嘛?”
林清攥緊了手指,轉過身。
他半靠在門框上,穿著那件深灰色的T恤,鎖骨下方露出一小片皮膚,手肘撐著門框,姿態閑散得不像話。走廊的燈光從他頭頂照下來,把他的臉切成明暗兩半。
“去衛生間。”林清說,“路過。”
說謊的時候她的表情很自然。這是她練出來的本事——在他面前說謊,面不改色。她在鏡子前練過很多次,把這些微表情一個一個地馴服了,馴到她可以像翻書一樣翻動自己的表情。
林恪唯看了她兩秒,嘴角微微動了一下,不知道是信了還是沒信。他打了個哈欠,含糊地“嗯”了一聲,退回去關上了門。
林清站在走廊里,等他的腳步聲走遠了,才慢慢走回自己房間。
關上門的那一刻,她蹲了下來,把臉埋進膝蓋里。
她恨自己的心跳。每一次心跳都像是在提醒她——你越界了,你不該,你不能。可是心從來不聽她的話。她的身體也不聽她的話。她的手會自己去拿那雙拖鞋,她的腳會自己走到他門口,她的眼睛會自己找到他的臉。她像一個被編程好的機器,所有的程序都在執行同一個指令:靠近他。
她控制不住。她試過所有方法。轉移注意力、自我暗示、寫日記、跑步。每一種方法都有效幾天,然后失效。像藥物產生了抗藥性,劑量要越來越大,效果卻越來越弱。
最后她放棄了。
她不再試著控制。她讓自己想他,讓自己站在他門口,讓自己收集他的聲音和氣味。她把這些都當作一種慢性病,治不好,只能帶病生存。
但今晚不一樣。今晚他抓到了她。
他看到了嗎?他懷疑了嗎?
林清抬起頭,在黑暗中睜著眼睛。
她不知道。但她知道一件事——她不能讓任何人發現。
精彩片段
網文大咖“科科是我丫”最新創作上線的小說《瘋子配瘋子》,是質量非常高的一部現代言情,林清林恪唯是文里的關鍵人物,超爽情節主要講述的是:歸途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林恪唯上一次回家吃飯,是四十七天前。。只是每次他推門進來的那一刻,心跳會先于大腦做出反應——那種震耳欲聾的聲響讓她不得不記住。她把這些日期記在一本帶鎖的日記本里,密碼是林恪唯的生日。,這是最后一次了。“最后一次”這四個字,她說了一千多遍。“清清,你哥回來了,去幫忙拿雙拖鞋。”。林清的心臟猛地跳了一下,像被人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