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法庭上,五歲兒子掏出了他的恐龍手表,丈夫慌了
見。
時安只有五歲,他踩著小板凳去夠灶臺上的開關,把火關掉了。
畫面里他回頭看了我一眼。
那個眼神讓整個法庭都安靜了。
方旭說:"法官,這不是撫養,這是一個五歲的孩子在照顧他三十歲的母親。"
陸衍舟低下了頭,肩膀在微微發抖。
他哭了。
旁聽席上的周玉蘭也哭了。
那個中年女人對旁邊的人說:"這樣的媽,孩子跟著遭罪。"
我想開口說點什么。
但我不知道該說什么。
因為那些畫面里的人確實是我。那些事確實發生過。那些藥確實是我吃的。那些夜晚確實是我在喊叫。
我只是不明白,為什么我會變成那個樣子。
去年九月之前,我不是這樣的。
我記得很清楚,去年九月之前,我還能正常畫圖紙,還能按時接送孩子,還能給他們做晚飯。
一切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變的?
沈若華又碰了碰我的胳膊。
"蘇姐,別想了,先聽完。"
法官問:"原告方的證人到了嗎?"
方旭點頭:"到了。"
側面的小門打開了。
周玉蘭站了起來,理了理衣角,走向證人席。
她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的外套,頭發盤得很整齊,看起來端莊體面。
她坐下來,先看了一眼陸衍舟。
陸衍舟對她微微點頭。
法官說:"證人請陳述你所了解的情況。"
周玉蘭拿出一張紙。
"法官,我是陸衍舟的母親。從去年年底開始,我多次到兒子家中幫忙照看孩子。我親眼看到蘇念晚對孩子動手。"
她的聲音不高,但咬字清楚。
"有一次安寧把牛奶灑在了地毯上,蘇念晚當場把杯子摔了。安寧嚇得哭,她不但不哄,還把孩子推進了臥室,反鎖了門。"
"還有一次,時安晚上說肚子餓,蘇念晚正在吃藥,根本不搭理。孩子自己翻冰箱找東西吃,拿了一盒過期的酸奶喝了,第二天拉了一整天肚子。"
周玉蘭說著說著,眼圈紅了。
"法官,我不是不心疼兒媳婦。她生病我知道,但孩子也是人,不能讓一個隨時可能發病的人帶著。"
沈若華舉了一下手。
"審判長,我有問題想問證人。"
法官點頭。
沈若華站起來。
"請問周女士,您剛才說多次到家中幫忙照看,請問具體是幾次?"
周玉蘭頓了一下。
"具體次數我記不太清了,大概七八次。"
"那這七八次里,您親眼看到被告對孩子動手的有幾次?"
"兩次。就是我剛才說的那兩次。"
"您這七八次去家中,每次待多久?"
"幾個小時吧。"
"也就是說,在累計幾十個小時的觀察里,您看到了兩次沖突。請問,您有沒有看到被告正常照顧孩子的畫面?比如做飯、輔導作業、陪孩子玩?"
周玉蘭的表情變了一下。
"那不一樣,正常的時候不能說明問題,不正常的時候才說明問題。"
方旭插了一句:"審判長,證人已經回答了問題,辯護方不應該引導證人。"
法官擺了一下手。
"證人可以繼續補充。"
周玉蘭又說了一句。
"法官,我只想說一件事。有一天晚上我去送湯,敲門沒人開。我用備用鑰匙開的門。兩個孩子蹲在走廊里,安寧在哭,時安摟著妹妹。蘇念晚鎖在衛生間里不出來,里面什么聲音都沒有。"
"我叫了半天,她才開門。出來的時候目光渙散,站都站不穩。"
"兩個孩子跑過來抱住我,安寧說奶奶你帶我們走吧。"
她說完這句話,用紙巾擦了擦眼角。
旁聽席上安靜了一瞬。
那種安靜比議論更讓人難受。
法官翻了翻手邊的材料。
"被告方有沒有證據要出示?"
沈若華站起來。
"有。審判長,我方出示被告的日常生活記錄。包括接送孩子的簽到表、學校家長群的聊天截圖、孩子的體檢報告。這些可以證明被告在大部分時間內正常履行了撫養職責。"
方旭立刻反駁。
"審判長,簽到表只能證明被告去過學校,不能證明她在家中的行為。家長群截圖證明不了任何東西。體檢報告正常,恰恰說明原告在其中承擔了大量的照顧工作。"
沈若華說:"原告方不能選擇性地只呈現被告狀態最差的
時安只有五歲,他踩著小板凳去夠灶臺上的開關,把火關掉了。
畫面里他回頭看了我一眼。
那個眼神讓整個法庭都安靜了。
方旭說:"法官,這不是撫養,這是一個五歲的孩子在照顧他三十歲的母親。"
陸衍舟低下了頭,肩膀在微微發抖。
他哭了。
旁聽席上的周玉蘭也哭了。
那個中年女人對旁邊的人說:"這樣的媽,孩子跟著遭罪。"
我想開口說點什么。
但我不知道該說什么。
因為那些畫面里的人確實是我。那些事確實發生過。那些藥確實是我吃的。那些夜晚確實是我在喊叫。
我只是不明白,為什么我會變成那個樣子。
去年九月之前,我不是這樣的。
我記得很清楚,去年九月之前,我還能正常畫圖紙,還能按時接送孩子,還能給他們做晚飯。
一切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變的?
沈若華又碰了碰我的胳膊。
"蘇姐,別想了,先聽完。"
法官問:"原告方的證人到了嗎?"
方旭點頭:"到了。"
側面的小門打開了。
周玉蘭站了起來,理了理衣角,走向證人席。
她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的外套,頭發盤得很整齊,看起來端莊體面。
她坐下來,先看了一眼陸衍舟。
陸衍舟對她微微點頭。
法官說:"證人請陳述你所了解的情況。"
周玉蘭拿出一張紙。
"法官,我是陸衍舟的母親。從去年年底開始,我多次到兒子家中幫忙照看孩子。我親眼看到蘇念晚對孩子動手。"
她的聲音不高,但咬字清楚。
"有一次安寧把牛奶灑在了地毯上,蘇念晚當場把杯子摔了。安寧嚇得哭,她不但不哄,還把孩子推進了臥室,反鎖了門。"
"還有一次,時安晚上說肚子餓,蘇念晚正在吃藥,根本不搭理。孩子自己翻冰箱找東西吃,拿了一盒過期的酸奶喝了,第二天拉了一整天肚子。"
周玉蘭說著說著,眼圈紅了。
"法官,我不是不心疼兒媳婦。她生病我知道,但孩子也是人,不能讓一個隨時可能發病的人帶著。"
沈若華舉了一下手。
"審判長,我有問題想問證人。"
法官點頭。
沈若華站起來。
"請問周女士,您剛才說多次到家中幫忙照看,請問具體是幾次?"
周玉蘭頓了一下。
"具體次數我記不太清了,大概七八次。"
"那這七八次里,您親眼看到被告對孩子動手的有幾次?"
"兩次。就是我剛才說的那兩次。"
"您這七八次去家中,每次待多久?"
"幾個小時吧。"
"也就是說,在累計幾十個小時的觀察里,您看到了兩次沖突。請問,您有沒有看到被告正常照顧孩子的畫面?比如做飯、輔導作業、陪孩子玩?"
周玉蘭的表情變了一下。
"那不一樣,正常的時候不能說明問題,不正常的時候才說明問題。"
方旭插了一句:"審判長,證人已經回答了問題,辯護方不應該引導證人。"
法官擺了一下手。
"證人可以繼續補充。"
周玉蘭又說了一句。
"法官,我只想說一件事。有一天晚上我去送湯,敲門沒人開。我用備用鑰匙開的門。兩個孩子蹲在走廊里,安寧在哭,時安摟著妹妹。蘇念晚鎖在衛生間里不出來,里面什么聲音都沒有。"
"我叫了半天,她才開門。出來的時候目光渙散,站都站不穩。"
"兩個孩子跑過來抱住我,安寧說奶奶你帶我們走吧。"
她說完這句話,用紙巾擦了擦眼角。
旁聽席上安靜了一瞬。
那種安靜比議論更讓人難受。
法官翻了翻手邊的材料。
"被告方有沒有證據要出示?"
沈若華站起來。
"有。審判長,我方出示被告的日常生活記錄。包括接送孩子的簽到表、學校家長群的聊天截圖、孩子的體檢報告。這些可以證明被告在大部分時間內正常履行了撫養職責。"
方旭立刻反駁。
"審判長,簽到表只能證明被告去過學校,不能證明她在家中的行為。家長群截圖證明不了任何東西。體檢報告正常,恰恰說明原告在其中承擔了大量的照顧工作。"
沈若華說:"原告方不能選擇性地只呈現被告狀態最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