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重生1996:趕海抽獎養活妻女
收獲血蛤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尤其是汐月村外這片近海灘涂,更是軟黏得難纏。,淤泥夾雜著海水瞬間沒過腳踝,一股混雜著海泥腥氣與腐殖質的味道,順著鞋底竄上鼻尖。,他上一世聞了幾十年,熟悉得刻進了骨子里,此刻卻沒有半分厭惡。,葉琛眼中的慵懶瞬間褪去,變得如同鷹隼一般的銳利。,看著簡單,不過是在泥里扒拉、礁石縫里摸索,可內里藏著的門道其實不少。,別說抓到螃蟹與海螺,就連不起眼的小蛤蜊都難尋到幾只。,哪片泥地的表層下埋著蛤蜊,哪個水洼里可能藏著趁退潮擱淺的小魚,這些都得靠常年的經驗和眼光。,目光掃過整片灘涂。,灘涂上已經散落著十幾個趕海人,大多背著竹簍、提著小桶,彎腰弓背地忙碌著,身影大多集中在遠處靠近礁石群的區域。,礁石區域向來是“寶地”,礁石的縫隙里能藏住花蓋蟹、小海蝦,礁石表面還能撿到附著的海螺、牡蠣,運氣好的時候,還能在水洼處弄到一些魚,遠比近岸的泥灘多貨。,反倒沒多少人看得上。,往日并不會有什么太多的好東西,大體都是一些小蛤蜊罷了,費時費力不說,主要還賣不上價。,這片泥灘當中,有著一條被淤泥半掩的舊潮溝。,后來改道,這條潮溝便漸漸被淤泥填平。,富含有機質,水溫也更適宜,正是各種蛤蜊最喜歡棲息的地方。
上一世,他也是偶然間發現了這條水道,后來蘇棠走了之后,葉琛時不時都會來這水道里面挖些蛤蜊,賺上一些酒錢。
打定主意,葉琛加快了腳步,沿著灘涂邊緣,朝著東南方向走去。
腳下的淤泥越來越深,從最初的沒過腳踝,漸漸漫到了小腿肚,每走一步都要格外用力,褲腳很快就被海水給浸濕。
不遠處,幾個蹲在近岸礁石旁翹牡蠣的婦女,察覺到他的動靜,紛紛抬起頭來看他,眼神里滿是不解和詫異。
“葉琛這是咋了?今天竟然出來趕海?”
“誰知道呢,以前他可最嫌這地方臟,連靠近都不愿意,今天倒是稀奇。”
“哎,可憐了蘇棠,我聽說葉琛在大學的時候可交往過一個女朋友,一直惦記著人家。”
“那哪里是交往,我聽小芳說,那是單方面的暗戀。”
葉琛聽得一清二楚,卻半點沒理會,目光依舊堅定地朝著舊潮溝的方向走去。
大約走了七八分鐘,灘涂的地貌漸漸發生了變化。
原本平坦的泥面,出現了一道道若隱若現的波紋,像是被水流沖刷過的痕跡,那便是舊潮溝的輪廓,被厚厚的淤泥覆蓋著,不仔細看,根本發現不了。
“就是這兒了。”葉琛停下腳步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提著手中的小螺耙,緩緩蹲下身。
他手中的螺耙,是趕海人最常用的那種,小巧玲瓏,有點像迷你版的九齒釘耙,耙齒細密而鋒利,用來翻挖泥地里的蛤蜊再合適不過。
這螺耙的工作原理很簡單,就是將耙齒深深**淤泥,輕輕往后一拉,翻起表層的泥土,藏在泥里的蛤蜊就會被耙齒卡住,不會被大量的淤泥裹挾,方便效率。
當然了,葉琛的螺耙,也不像村里老漁民常用的大型螺耙,還要在耙齒后裝上網兜,人像牛一樣拉著往前走,雖說能一次性收獲不少海螺蛤蜊,卻笨重得很。
葉琛握住螺耙,手腕微微用力,將耙齒穩穩**淤泥,直到沒入大半,隨后猛地往后一拉。
“嘩啦”一聲,一**黑灰色的淤泥被翻了起來,夾雜著細碎的貝殼和石頭,還有幾個帶著暗紅色殼皮的大家伙,赫然出現在耙齒當中。
那貝殼表面覆蓋著一層細細的絨毛,大的有小孩子的拳頭那么大,小的也有成年人的拇指般大小。
“嘿,運氣真不錯,這血蛤個頭夠大,剩下這三個也不含糊,全收了!”葉琛看著眼前的血蛤,樂呵呵地說道。
他口中的血蛤,學名叫泥蚶,在汐月村一帶,人們都習慣叫它血蛤。
只因它的生理結構特殊,血液中含有大量的血紅蛋白,剝開殼時,會流出鮮紅色的汁液,故而得名。
血蛤在江海省的沿海一帶十分常見,肉質鮮嫩肥美,口感清甜,比普通的蛤蜊要鮮美得多,價格也比普通蛤蜊高出一截,算是趕海人中比較搶手的漁獲。
葉琛小心翼翼地撿起這幾只血蛤,放在海水里擦拭了一下,隨后便將血蛤扔進背上的竹簍。
第一耙收獲了幾顆血蛤,也是讓葉琛提起了干勁,再次握緊螺耙,繼續往下挖。
第二耙下去,又翻出來兩顆個頭中等的血蛤。
第三耙,竟然一下子挖出來五顆。
葉琛的動作越來越熟練,螺耙在淤泥里翻飛,黑灰色的泥塊被一塊塊翻開,藏在里面的血蛤一顆接一顆地暴露出來。
不過片刻功夫,葉琛便已經挖了數十顆的血蛤。
就在這時,葉琛的腦海里,系統面板突然閃爍起來,一行淡藍色的小字隨之浮現:血蛤,1斤,積分5!
伴隨著提示音落下,系統面板上的積分余額也隨之跳動了一下,從最初的0,直接變成了5。
“咦,一斤血蛤能換5點積分?”葉琛的眼眸中閃過一抹喜色,心中的干勁瞬間被徹底點燃。
有了積分,就能抽獎,就能獲得更多的好處。
想到這里,他手上的動作又快了幾分。
不知不覺,葉琛已經挖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的時間。
接連不斷的挖著蛤蜊,讓他的腰腹泛起一陣酸脹,肩膀也有些發沉。
他直起身,伸出手,輕輕捶了捶后腰,緩解著身體的疲憊。
低頭看向背上的竹簍,血蛤已經堆得高出了簍底,用手掂了掂,沉甸甸的,約莫有四斤出頭。而除了血蛤之外,竹簍里面還有一些沙蛤。
所謂的沙蛤就是那種最為廉價的蛤蜊,殼面粗糙,遍布各種雜色的花紋。
不過別看沙蛤價格便宜,味道確實是頗為的鮮美,無論是用來爆炒還是說煮湯,都非常的不錯。
而讓葉琛詫異的還是,挖上來的沙蛤也有兩斤的重量,系統也是給予了自己兩點的積分。
如今系統面板上的積分余額,也從最初的5點,穩步提升到了22點。
“四斤血蛤,兩斤花蛤。22點積分了,還差28點,就能完成系統的新手任務了!”葉琛低聲嘀咕了一句,眼眸中閃過了一抹欣喜。
上一世,他也是偶然間發現了這條水道,后來蘇棠走了之后,葉琛時不時都會來這水道里面挖些蛤蜊,賺上一些酒錢。
打定主意,葉琛加快了腳步,沿著灘涂邊緣,朝著東南方向走去。
腳下的淤泥越來越深,從最初的沒過腳踝,漸漸漫到了小腿肚,每走一步都要格外用力,褲腳很快就被海水給浸濕。
不遠處,幾個蹲在近岸礁石旁翹牡蠣的婦女,察覺到他的動靜,紛紛抬起頭來看他,眼神里滿是不解和詫異。
“葉琛這是咋了?今天竟然出來趕海?”
“誰知道呢,以前他可最嫌這地方臟,連靠近都不愿意,今天倒是稀奇。”
“哎,可憐了蘇棠,我聽說葉琛在大學的時候可交往過一個女朋友,一直惦記著人家。”
“那哪里是交往,我聽小芳說,那是單方面的暗戀。”
葉琛聽得一清二楚,卻半點沒理會,目光依舊堅定地朝著舊潮溝的方向走去。
大約走了七八分鐘,灘涂的地貌漸漸發生了變化。
原本平坦的泥面,出現了一道道若隱若現的波紋,像是被水流沖刷過的痕跡,那便是舊潮溝的輪廓,被厚厚的淤泥覆蓋著,不仔細看,根本發現不了。
“就是這兒了。”葉琛停下腳步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提著手中的小螺耙,緩緩蹲下身。
他手中的螺耙,是趕海人最常用的那種,小巧玲瓏,有點像迷你版的九齒釘耙,耙齒細密而鋒利,用來翻挖泥地里的蛤蜊再合適不過。
這螺耙的工作原理很簡單,就是將耙齒深深**淤泥,輕輕往后一拉,翻起表層的泥土,藏在泥里的蛤蜊就會被耙齒卡住,不會被大量的淤泥裹挾,方便效率。
當然了,葉琛的螺耙,也不像村里老漁民常用的大型螺耙,還要在耙齒后裝上網兜,人像牛一樣拉著往前走,雖說能一次性收獲不少海螺蛤蜊,卻笨重得很。
葉琛握住螺耙,手腕微微用力,將耙齒穩穩**淤泥,直到沒入大半,隨后猛地往后一拉。
“嘩啦”一聲,一**黑灰色的淤泥被翻了起來,夾雜著細碎的貝殼和石頭,還有幾個帶著暗紅色殼皮的大家伙,赫然出現在耙齒當中。
那貝殼表面覆蓋著一層細細的絨毛,大的有小孩子的拳頭那么大,小的也有成年人的拇指般大小。
“嘿,運氣真不錯,這血蛤個頭夠大,剩下這三個也不含糊,全收了!”葉琛看著眼前的血蛤,樂呵呵地說道。
他口中的血蛤,學名叫泥蚶,在汐月村一帶,人們都習慣叫它血蛤。
只因它的生理結構特殊,血液中含有大量的血紅蛋白,剝開殼時,會流出鮮紅色的汁液,故而得名。
血蛤在江海省的沿海一帶十分常見,肉質鮮嫩肥美,口感清甜,比普通的蛤蜊要鮮美得多,價格也比普通蛤蜊高出一截,算是趕海人中比較搶手的漁獲。
葉琛小心翼翼地撿起這幾只血蛤,放在海水里擦拭了一下,隨后便將血蛤扔進背上的竹簍。
第一耙收獲了幾顆血蛤,也是讓葉琛提起了干勁,再次握緊螺耙,繼續往下挖。
第二耙下去,又翻出來兩顆個頭中等的血蛤。
第三耙,竟然一下子挖出來五顆。
葉琛的動作越來越熟練,螺耙在淤泥里翻飛,黑灰色的泥塊被一塊塊翻開,藏在里面的血蛤一顆接一顆地暴露出來。
不過片刻功夫,葉琛便已經挖了數十顆的血蛤。
就在這時,葉琛的腦海里,系統面板突然閃爍起來,一行淡藍色的小字隨之浮現:血蛤,1斤,積分5!
伴隨著提示音落下,系統面板上的積分余額也隨之跳動了一下,從最初的0,直接變成了5。
“咦,一斤血蛤能換5點積分?”葉琛的眼眸中閃過一抹喜色,心中的干勁瞬間被徹底點燃。
有了積分,就能抽獎,就能獲得更多的好處。
想到這里,他手上的動作又快了幾分。
不知不覺,葉琛已經挖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的時間。
接連不斷的挖著蛤蜊,讓他的腰腹泛起一陣酸脹,肩膀也有些發沉。
他直起身,伸出手,輕輕捶了捶后腰,緩解著身體的疲憊。
低頭看向背上的竹簍,血蛤已經堆得高出了簍底,用手掂了掂,沉甸甸的,約莫有四斤出頭。而除了血蛤之外,竹簍里面還有一些沙蛤。
所謂的沙蛤就是那種最為廉價的蛤蜊,殼面粗糙,遍布各種雜色的花紋。
不過別看沙蛤價格便宜,味道確實是頗為的鮮美,無論是用來爆炒還是說煮湯,都非常的不錯。
而讓葉琛詫異的還是,挖上來的沙蛤也有兩斤的重量,系統也是給予了自己兩點的積分。
如今系統面板上的積分余額,也從最初的5點,穩步提升到了22點。
“四斤血蛤,兩斤花蛤。22點積分了,還差28點,就能完成系統的新手任務了!”葉琛低聲嘀咕了一句,眼眸中閃過了一抹欣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