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小說叫做《秘典風云:從獵戶孤女到玄道至尊》是清妹兒不想忙的小說。內容精選:,大雪封山。,風卷著碎雪沫子刮過林梢,漫山遍野都是晃得人睜不開眼的白,連平日里踩得發亮的山徑都被埋得尋不著道兒。,這會兒都蜷在自家炕頭搓手哈氣,實在不是個能進山打獵的日子。“黎歡啊,今兒個后山雪厚,路上打滑,你怎么還往山里去啊?”,正踮著腳站在村間的土道上,雙手攏在嘴邊沖著山道口喊。,眼角的皺紋里都裹著化不開的焦急和心疼。、已經走到家門口的一青年壯漢,瞧著二十來歲的樣子,正跺著腳底和鞋面沾染的積雪...
,大雪封山。,風卷著碎雪沫子刮過林梢,漫山遍野都是晃得人睜不開眼的白,連平日里踩得發亮的山徑都被埋得尋不著道兒。,這會兒都蜷在自家炕頭搓手哈氣,實在不是個能進山打獵的日子。“黎歡啊,今兒個后山雪厚,路上打滑,你怎么還往山里去啊?”,正踮著腳站在村間的土道上,雙手攏在嘴邊沖著山道口喊。,眼角的皺紋里都裹著化不開的焦急和心疼。、已經走到家門口的一青年壯漢,瞧著二十來歲的樣子,正跺著腳底和鞋面沾染的積雪,一看這情景,笑著寬慰:“村長夫人您放寬心!黎歡這丫頭雖才十六,那身子骨和身手,比我們這些二三十歲的糙漢子都耐造!別說咱們顧家村了,整個廣蘭縣都挑不出第二個這么利索的閨女!”
“去去去,一邊兒去。”
苗氏鼻子一酸,揮著手趕他,“黎歡再怎么厲害,也只是個小丫頭片子,哪能跟你們這些皮糙肉厚的比。”
她最聽不得人把黎歡當男孩兒比 —— 沒人記得這丫頭小時候生得白白凈凈,擦破點油皮都要癟著嘴哭半天。
八歲那年,她那常年進山打獵的爹撞上了誤闖林子的黑熊,最終被一巴掌拍沒了。孩子娘早在她六歲時,倒霉催的進山采藥,不成想卻意外遭遇山體滑坡,不幸遇難。
如今倒好,一個家散得干凈,只剩黎歡一個半大孩子,孤苦伶仃地縮在破屋里,連口熱飯都吃不上。
后來是苗氏和村長把她領回了家,一養就是四年。
看著這丫頭從縮在墻角怯生生的小團子,長成能背著獵弓滿山跑的姑娘,箭法準得連村里老獵人都豎起大拇指,可苗氏心里總還是心疼——
別人只看見她厲害,誰知道她是被逼著一夜長大的。
那青年壯漢的婆娘正挎著菜籃子往家走,聞言笑著捶了自家男人胳膊一下:
“你懂啥!村長夫人這是心疼干女兒呢,哪輪得到你打趣人家小姑娘!”
這時,山道口的雪地里,一道瘦削卻挺拔的身影站在風雪里。
聽見喊聲回過頭,小臉凍得通紅,鼻尖上沾著點碎雪,卻咧開嘴露出一口白牙,清脆的笑聲穿過風雪飄過來:
“苗嬸子,放心吧!這么大的雪,野兔雀兒都躲得淺,我去去就回,等下給您帶只肥兔子!”
苗氏還想再喊兩句叮囑,可凜冽的北風卷著雪片撲過來,嗆得她別過臉去。
等再回頭時,那道小小的身影已經鉆進了林子里,只剩一串深深淺淺的腳印,很快又被新落的雪蓋得模糊了。
顧黎歡裹著件鹿皮短褂,內衫袖口與褲腿皆用麻繩扎緊,腳蹬一雙磨得發亮的鹿皮靴。
腰間別著把锃亮的獵刀,這獵刀還是黎歡的爹生前慣用,如今被她整日貼身相隨,到底算是心靈上有了點寄托。
長滿粗繭的手掌,正握著一把沉木大弓,腰側挎著箭囊。
箭囊是上好的麂子皮縫的,深褐色,囊身與一條皮革相連,緊緊繞貼于腰間,正好懸在她右手一抄就能夠著的地方。
此時的顧黎歡,一邊環顧四周,一邊正深一腳、淺一腳地朝著深山走去。
永峰山的林子,呈現一種與往常不同的平靜,漫山的樹椏都裹著厚雪,所有生靈都斂了氣息,安安穩穩蜷在窩里熬著冬。
只有腳踩在深雪里的 “咯吱” 聲,以及時而吹過的“呼呼”寒風聲。
顧黎歡放輕腳步,沉木大弓穩穩握在手里,指尖凍得發僵卻依舊紋絲不抖。
順著雪地上細碎的爪印摸過去,果然看見幾只灰野兔正擠在灌木叢深處,扒著薄雪找埋在底下的草籽。
顧黎歡凍得通紅的小臉揚起一抹笑,與明媚的笑顏不同的是,極其利索的一**作行云流水。
搭箭、拉弓、松手,動作絲毫沒有含糊與停頓,快得像一道掠過去的風。
“咻——!”
五米開外的那只最肥的兔子,雙腿一蹬,整個仰倒在地,沒了生息。
余下的三只驚得四散竄開,顧黎歡眼疾手快又補上一箭——再中一只。
她走過去拎起兔耳朵,兩只兔子都沉甸甸的,皮毛還帶著點余溫。
抬頭又見枝椏上縮著幾只山雀,被風雪困得飛不動,她抬手又是兩箭,兩只雀兒直直掉了下來,都正中要害,沒浪費半分力氣。
“嘿嘿,還不錯,算是個開門紅!”
顧黎歡齜著個大牙,接著開始在目之所及的范圍內狩獵,沒一會兒功夫,獵物就像糖葫蘆一樣串成串。
她搓了搓凍得發麻的臉,估摸著差不多到時候,該往回走了。
想了想,又停住了腳步,拎著成串的獵物,開始朝著山壁那邊繞——
那里有她去年自已鑿出來的小山洞,平日里躲雨、歇腳、存些干柴和鹽巴,是只屬于她一個人的秘密地方。
剛轉過那塊擋路的大巖石,腳步猛然頓住,杏眼霍地睜大。
“什么東西?”
稍微走近幾步,矮身仔細瞅了幾眼,“呵,是個人,不知道是死是活!”
那人趴在雪窩里,半邊臉都埋在了雪里,一身衣袍被大雪覆蓋,透過未被雪沁入的零星半點,依稀能看出衣服是藏青色的。
他的發絲被凍得結成細細的冰碴子,看不出年紀,也看不清模樣,根據體形能明顯看確定是個男人。
顧黎歡素來膽大,可也不是一個啥都不想的傻妞,這**剌剌地躺在這里,尤其身下還暈開一**刺目的紅,在白茫茫的山林里格外扎眼。
她爹還在世的時候,就沒少在她耳邊念叨:
“閨女啊,平時咱閑事少管,路邊的野花、野兔子啥的還行,別的來路不明的人可千萬不能隨便往家里撿,就算長得俊俏也不行。
萬一人家背后跟著一串仇家,到時候刀劍無眼,整個顧家村都得跟著完蛋。”
顧黎歡想想也是,顧家村的村民大多樸實良善,東家丟了只雞,西家少了把蔥,就算是天大的新聞了,一輩子也就這點柴米油鹽的事兒。
這么一個渾身散發危險信號的男人,怎么看都不是簡單人物,守好自已那一畝三分地,護住自已那個小草窩,不比什么都強?
再說了,她掰著手指頭算了一筆賬:
把人拖回去,湯藥要不要錢?請大夫要不要錢?萬一救活了還好,可是救不活呢?
棺材板要不要錢?這荒山野嶺的,墳頭坑指不定還得她自已掄鋤頭挖。
顧黎歡越想越覺得這買賣不劃算,眉頭擰得能夾死一只**。
她低頭瞥了那男人一眼,眼神里的嫌棄簡直要溢出來。
臉都還沒看清呢,可在她眼里,這人從頭到腳、從頭發絲到腳后跟,都明晃晃地寫著三個大字——
麻、煩、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