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是一個女裝大佬,我**我男人還男人,但是我愛我的家
我家沒有正常人。
這句話我從懂事起就想說了,一直忍到今天,主要是怕說出來之后沒人信。
我爸,陳嶼洲,金融公司高管。
不是那種大腹便便、油膩禿頂的中年男人。恰恰相反,他一米八二,腰細腿長,鎖骨能放硬幣,每天早上花四十分鐘護膚,皮膚比我們班花還好。
聽起來是不是還挺正常的?
問題在于,他的日常穿搭是旗袍。
對,旗袍。盤扣、開叉、高跟鞋,一樣不落。
我媽,沈棠,職業拳擊教練。
板寸頭,西裝三件套,面無表情的時候看著像來收保護費的。手臂上有肌肉,小腿上有肌肉,連手指關節都比普通**一圈。
她唯一的化妝品是一塊肥皂。
而我,陳念念,高二女生。
長相普通,性格普通,穿搭普通。
我是這個家唯一的正常人。
我時常懷疑自己是被抱錯了。
我爸管我媽叫「老公」。
我媽管我爸叫「老婆」。
你沒看錯,是反過來的。
第一次帶同學來家里玩的時候,我爸甜甜地喊了句「老公,念念同學來了」,我同學當場愣在玄關,以為自己走錯了門。
后來我媽面無表情地回了句「老婆,倒水」,我同學直接靈魂出竅。
這件事解釋起來很簡單。
我爸覺得我媽帥,帥到配得上「老公」這個稱呼。
我媽覺得我爸漂亮,漂亮到就該叫「老婆」。
至于我叫他們什么?
爸,媽。
正常的叫法。
雖然他們一點都不正常。
早上六點十五。
鍋鏟聲把我吵醒。
我翻了個身,不想起。
但香味鉆進來了。
煎蛋,溏心的那種,配一點點醬油,再撒一把蔥花。
我爸的招牌早餐。
我頂著雞窩頭走出房間,看到廚房里站著一個背影。
酒紅色旗袍,盤扣系到最上面那顆,頭發盤成發髻,用一根玉簪固定。腰線收得極細,下擺垂到小腿,腳上踩著一雙黑色細跟。
廚房窗戶開著,晨光打進來,旗袍上的刺繡泛著一層碎光。
背影真的很好看。
好看到我每次看到都會愣一下。
然后想起那是我爸,又清醒過來。
「念念醒啦?」他轉過頭,笑得眼角彎彎的,「今天煎了溏心蛋,七分熟,蛋黃剛好流心,快去洗臉。」
我盯著他看了兩秒。
「爸。」
「嗯?」
「你能不能穿條褲子?」
他低頭看了看自己,很認真地整理了一下旗袍的領口。
「這件不好看嗎?蘇繡的,繡了三個月。」
「好看是好看,但你穿著旗袍踩著高跟在灶臺前煎雞蛋,油煙三千八,雞蛋兩塊五,你覺得哪個更值錢?」
他想了想,從旁邊拿起一條圍裙系上了。
粉色碎花的。
系在旗袍外面。
我看了三秒,搖了搖頭,放棄了。
餐桌對面坐著我媽。
深灰色西裝,白襯衫扎進西褲里,皮帶扣锃亮。板寸頭剃得干凈,下頜線硬得能切牛排。
面前一杯黑咖啡,不加糖不加奶,手里翻著一本《拳擊周刊》。
「媽,早。」
「嗯。」
一個字。
我跟我**對話,百分之八十都是這樣開場的。
「今天降溫。」
我等了兩秒。
「多穿。」
三個字,今天算話多的。
我爸端著煎蛋走過來,放在我面前,又端了一盤放到我媽面前。
然后彎腰在我媽耳邊說了句:「老公,今天這件西裝好看。」
我媽頭都沒抬:「嗯。」
「新買的領帶,幫我看看。」我爸轉了個圈,展示他旗袍上的一個裝飾扣,「這個顏色搭嗎?」
我媽終于抬眼看了他一下。
「搭。」
「真的?」
「嗯。」
我爸笑得特別開心。
開心到連走路都帶風。
我在旁邊默默啃煎蛋,假裝什么都沒聽到。
十七年了,每天早上的固定節目。
我爸撒嬌,我媽接住。
我吃瓜。
習慣了。
出門的時候在樓道口碰到王阿姨。
本小區首席情報官,方圓三百米的八卦雷達。
「念念上學去呀?」
「嗯,王阿姨早。」
「**今天那件旗袍好看,酒紅色的,襯他皮膚白。」
「謝謝。」
「念念呀,**那旗袍在哪兒做的?我也想給我家老張整一件。」
「王阿姨,旗袍是女裝。」
「我知道呀,但
精彩片段
陳念念林一鳴是《我爸是一個女裝大佬,我媽比我男人還男人,我愛我的家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這個故事中“龜與搞”充分發揮想象,將每一個人物描繪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創意,以下是內容概括:我爸是一個女裝大佬,我媽比我男人還男人,但是我愛我的家我家沒有正常人。這句話我從懂事起就想說了,一直忍到今天,主要是怕說出來之后沒人信。我爸,陳嶼洲,金融公司高管。不是那種大腹便便、油膩禿頂的中年男人。恰恰相反,他一米八二,腰細腿長,鎖骨能放硬幣,每天早上花四十分鐘護膚,皮膚比我們班花還好。聽起來是不是還挺正常的?問題在于,他的日常穿搭是旗袍。對,旗袍。盤扣、開叉、高跟鞋,一樣不落。我媽,沈棠,職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