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一個月到手一千塊,我把我親姑告了。
《打工一個月到手一千塊,我把我親姑告了。》男女主角小王小姑,是小說寫手種玉成雪所寫。精彩內容:我在小姑家打工的第十天便提出了辭職。理由如下:1.工作強度太高,身體不堪重負;2.薪資待遇與勞動付出不成正比。姑父聽了笑瞇著眼,握著我的手推心置腹打起感情牌來。「你小姑的店才剛開業,正是用人的時候。」「辛苦你先繼續干著,等我們招到新的員工,你再離職。」我看著小姑和姑父傾盡畢生積蓄開店如今蒸蒸日上,又顧念著血緣親情。我點了點頭。結果離職后,看著到賬的工資,我傻眼了。我知道店里其它員工的月薪是4500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