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姐失蹤十二年后,告我偷了她兒子
小說叫做《姐姐失蹤十二年后,告我偷了她兒子》是小萍果的小說。內容精選:我替失蹤的姐姐養了十二年兒子,她回來后做的第一件事,是告我拐賣兒童。二十二歲那年,姐姐岑霽嵐把剛滿月的孩子丟在我的出租屋。只留下一張紙條:替我養幾天。這一養,就是十二年。我報過警,找過人,也因為孩子放棄了外地的工作。父母拍著胸口保證,只要姐姐回來,一定讓她跪下給我道歉。可姐姐嫁給有錢人、五年未孕后,他們突然改了口。父親說是我強行抱走孩子,母親證明姐姐每年都在給撫養費。連姐姐都哭著問我:“你霸占我兒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