種“我想和你一起去”的熱切,而是一種“我們應該做點什么來維持婚姻”的客套。
我以前分不清這兩種語氣。
現在忽然就分清了。
“好,”我說,“去看看。”
他笑了一下,繼續吃飯。
那天晚上我們像往常一樣洗漱,**,關燈。他背對著我躺下,呼吸漸漸平穩。我躺在床上睜著眼睛看天花板,腦子里反復播放著那個PDF上的日期。
5月17日,寶格麗。
6月8日,瑰麗。
7月25日,三里屯CHAO。
9月12日,寶格麗。
11月3日,瑰麗。
12月20日,也就是上周四,三里屯CHAO。
這些酒店都在東三環附近,離望京二十分鐘車程,離我們家四十分鐘。他在那四十分鐘的路上應該想過很多事吧,想過怎么面對我,想過該怎么解釋,或者什么都沒想,只是單純地累了,只想回家洗個澡睡覺。
沈默翻了個身,手臂搭在我腰上,臉埋進我的肩窩里。這是我以前最喜歡的一個姿勢,他睡著的時候會本能地靠過來,像一只貓,找一個最暖和的地方蜷著。
以前我覺得這是依賴。
現在我忽然覺得,也許這只是習慣。
一個人的身體可以習慣另一個人的體溫,就像它可以習慣另一種香水、另一件襯衫、另一張床。沒什么是不能習慣的。
我閉上眼睛,黑暗里忽然浮現一張照片。
是那張倫敦的照片,江嶼站在美術館里看畫。我之前只注意到她的臉和背后的畫,現在忽然想起一個細節——照片右下角有一小塊玻璃的反光,反光里有一個模糊的人影,舉著相機。
那是沈默。
他在拍她,也在被他拍。她為他拍了這張照片?還是他拍了這張照片,然后被人拍到他在拍她?
我只知道在那個瞬間,在那個美術館里,他們之間發生過什么。也許什么都沒發生,也許只是對視了一眼,也許只是說了一句“這幅畫真好看”。
但那一句“好看”,一定比我燉的蓮藕排骨湯好喝。
周一上班的時候,我在公司樓下遇到了沈從禮。
04
他剛從一輛黑色邁**里下來,司機替他開車門,他拄著拐杖走出來。七十二歲的人了,精神還好,就是腿不太行了,去年做了膝蓋手術,走路有點跛。
“小陸,”他看見我就招手,“過來過來。”
我走過去。他打量了我一眼,皺眉:“瘦了?默小子不給你飯吃?”
“最近項目忙,沒太注意。”
“忙也要吃飯,身體是**的本錢。”他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對了,下周我生日,你們早點過來,別像去年一樣遲到,**念叨了一整晚。”
我媽。他說的“**”是他**,沈默的媽媽,我叫**叫了五年了。以前每次叫都覺得有點別扭,因為我不是那種會甜嘴甜舌哄長輩的人,但沈默逼我叫,說“結了婚就是一家人,叫什么阿姨”。
現在想想,一家人。
我和沈默還是一家嗎?
“知道了,爸。”我說。
他點了點頭,拄著拐杖走了。我站在原地看他一步一步走進旋轉門,忽然想起五年前,他在我們婚禮上致辭,說“我把兒子交給你,你對他好,我們就還是一家人;你對他不好,我們就不是一家人了”。
當時所有人都笑了,說沈總威脅兒媳的方式都這么有企業家風范。
現在我知道他不是在威脅。
他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。
這個家里,從來就不是我做主。
陳嶼白晚上約我吃飯,東四環那邊一家湘菜館,口味重,辣得人眼淚直流。我到了的時候他已經點好了菜,桌上擺了一排啤酒,綠瓶的燕京,冰的。
“喝,”他把酒推過來,“今天不說正事,喝酒。”
我沒推辭,打開一瓶直接吹了半瓶。冰涼的酒液順著喉嚨灌下去,胃里翻了一下,但腦子清醒了。
“查到的那些東西,”他夾了一筷子剁椒魚頭,嚼了兩口,辣得吸了口氣,“你打算怎么辦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我幫你問了律師,”他說,“婚內**的證據如果坐實,股份你可以拿到,但沈默那個婚前約定不是法律文件,只是口頭承諾,真要打起官司來,未必能全拿。”
“我沒想拿他的股份。”
他抬起眼看我。
“我不是
小說簡介
小說叫做《結婚五年的丈夫出軌了,我選擇了成全他們兩人他卻慌了》是八月的雨季的小說。內容精選:丈夫在婚前立下了個:約定,如果有天我背叛了你,你就簽字離開,拿走我全部股份,可他想不到這句話竟然成真了......01結婚第五年的冬天,我在沈默的大衣上聞到了一股陌生的香水味。不是他慣用的Jo Malone藍風鈴,也不是他偶爾會換的Diptyque玫瑰之水。那是一種我從未在他身上聞到過的味道——溫暖、甜膩,像香草和琥珀混在一起,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茉莉尾調。是女香。沈默從玄關走進來的時候已經很晚了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