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與被告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現在**。,說他的當事人是陳子晨的親生母親,十年前因經濟困難將孩子托付給被告蘇婉寧撫養,現在經濟好轉,請求**判歸撫養權。蘇婉寧沒有請律師,自己站起來,聲音不大,但每個字都清清楚楚:“孩子我養了十年。她生完就扔了,現在回來要,憑什么。”。旁聽席上有人在交頭接耳。沈曼云坐在原告席上,臉上沒有表情,手指攥著桌沿,指節發白。,舉起來:“被告,原告當年把孩子托付給你的時候,有沒有告訴你孩子的父親是誰?”蘇婉寧看著那張紙,認出那是沈曼云當年寫的承諾書——永不打擾,永不反悔。她記得那個晚上,沈曼云跪在她面前,頭磕在地上,自己的孩子剛出生沒幾天,她心軟,收下了。“她說是一個做生意的老板,知道她懷孕后跑了。”,忽然轉向旁聽席:“審判長,我們請求傳喚第三方證人——江嶼城先生。他持有本案核心證據。”所有人的目光都轉向旁聽席最后一排。一個穿深色西裝的男人站起來,他身旁的律師舉起一份文件:“審判長,這是親子鑒定報告。鑒定結論:江嶼城先生與陳子晨存在生物學父子關系的概率為99.99%。”。,椅子向后倒去,砸在地板上發出刺耳的響聲。“不可能!”她的聲音尖利得幾乎破了音,“那晚的人不是他!是陳景行!”她的目光瘋狂地在江嶼城和陳景行之間來回掃著,最后落在陳景行身上。陳景行坐在被告席旁邊,從**到現在一直低著頭,此刻他抬起頭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。“那晚你喝醉了。”江嶼城的聲音不大,但每個字都像釘子一樣釘在法庭上,“你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我是誰。你叫的是他的名字。”他說完這句話,目光從沈曼云身上移開,落在陳景行身上。兩個男人隔著法庭的過道對視,一個站著一個坐著,中間是十多年的時光。,要求肅靜。法警把鑒定報告呈上去。法官翻開看了一眼,宣布鑒定結論已確認,并告知本案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三方均主張撫養權,鑒于孩子已滿十周歲,法庭決定擇日聽取孩子本人意愿。下次**時間為下周三上午九點,屆時陳子晨將到庭陳述。。,沈曼云甩開顧清鴻的手,沖到江嶼城面前,揚手就是一巴掌。“你故意的?那天晚**是故意的?”江嶼城沒有躲。“是。你叫他的名字叫了一整夜,我一個字都沒說。”,被顧清鴻從后面拉住。她掙了兩下沒掙開,靠在墻上大口喘氣,眼眶紅得像要滴血,但沒有淚。蘇婉寧從她身邊走過去,高跟鞋踩在地磚上,一下一下,不快不慢。陳景行追上去拉住她的胳膊。“你是不是早就知道?你是不是偷偷做了親子鑒定?”,轉過身,看了他兩秒。
“是。他三歲那年我就做了。不是你的,是江嶼城的。我誰都沒說,等了七年,等的就是今天。”她把胳膊從陳景行手里抽出來,“你們一個偷,一個藏,一個裝——十年把我當猴耍。現在該還的,都還回來。”
她轉身走了。高跟鞋踩在地磚上,一下一下,越來越遠。
陳景行站在原地,像一尊石像。沈曼云靠在墻上,眼淚終于掉下來,無聲地順著臉頰往下淌。江嶼城站在走廊另一頭,臉上留著巴掌印,手里還攥著那份親子鑒定報告。三個人,誰都沒動。
**門口,蘇婉寧站在臺階上。陽光很好,風吹得她的頭發往后飄。她掏出手機,給陳景行發了條消息:子晨子陽快放學了,你去接。發完把手機放回口袋,走**階,往停車場走去。
第一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