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了姜禾三年,她死活不讓我去她家。
我以為她嫌我窮,或者家里有什么難處說不出口。
直到我跟著她翻了三座大山,路越走越野,信號越走越沒。
我看著她攥緊我衣角的手微發抖,心說這姑娘怕什么呢。
然后我看到了村口那個人。
兩米來高的漢子,肩上扛著一頭足有二百斤的野豬,大步流星地朝我走來。
那一瞬間,我全明白了。
她不是不讓我回家。
她是怕我跑。
第一章
我叫陸征,二十七歲,在杭城一家科技公司當程序員。
說白了,就是別人眼里那種兩點一線的普通社畜。
姜禾是我追了三年的姑娘。
三年什么概念?
一千多個日夜,四季輪回三遍。
從她公司樓下等到深夜,從她生病時跑遍半個城送藥,從她前任來糾纏時我二話不說擋在前面。
她終于松口答應做我女朋友。
但有個條件——不許去她家。
"我老家特別偏,條件特別差,你去了會不適應的。"她每次都這么說,眼神躲閃。
"我不嫌棄。"
"真的很遠。"
"多遠我都去。"
"你不懂。"她咬住嘴唇,"我前面幾個男朋友,都是去了我家之后……就沒有然后了。"
這句話反而激起了我的勝負欲。
什么條件能差到嚇跑人?茅草屋?泥巴路?沒信號?
我從小在農村長大,后來當了五年兵,什么苦沒吃過?
"姜禾,你聽我說。"我握住她的手,"不管你家什么條件,我陸征這輩子認定你了。你讓我去,我保證不皺一下眉頭。"
她看了我很久。
久到我以為她又要拒絕。
"好。"
她輕聲說出這個字的時候,眼眶泛紅。
"這周末,我帶你回去。"
我當時心里那叫一個激動,恨不得立刻收拾行李出發。
可我沒注意到,她說這話時,手指在微顫抖。
周五下班,我背著登山包在火車站等她。
她拎了個小包,穿著運動鞋,素顏。
我頭一回見她素顏。城里她總是畫著精致的妝,高跟鞋,白裙子。
今天的她扎了個馬尾,整個人透著一股利落勁兒。
"走吧。"
上了火車,五個半小時到省城。轉大巴,三個小時到縣城。再轉中巴,兩個小時到鎮上。
從杭城出發,整十一個小時。
到鎮上的時候已經是凌晨。
她領我去了一家小旅館住了一晚。
第二天天沒亮,她就把我叫醒了。
"從鎮上到我家,沒有車。"
"走路?"
"嗯。"她頓了一下,"翻三座山。"
我看著窗外還沒散去的晨霧,忽然覺得這事沒我想的那么簡單。
第二章
七月的山里,天亮得早。
我跟在姜禾身后走上第一座山的時候,太陽剛從山脊露了個頭。
山路比我預想的還野。
不是那種修過的石階,是純粹被人用腳踩出來的土路,窄得只容一人通過。
兩側是密匝的樹林,偶爾有不知名的鳥叫聲從深處傳來。
姜禾走得很快。
她在城里走路慢吞的,踩著高跟鞋一步一步像踩在棉花上。
但此刻,她腳步穩健得不像話,遇到陡坡她抬腳就上,碎石路段也不帶打滑的。
我看著她的背影,忽然意識到一件事——
這姑娘平時在城里,是在收著走。
"你小時候經常走這條路?"我問。
"嗯,上學的時候每天走。"她頭也不回,"小學在山那邊的鎮子上,每天翻兩座山。"
我沉默了。
每天翻兩座山去上學。
這不是"條件差"能概括的。
第一座山翻完,我還沒覺得怎樣。畢竟當兵那五年負重行軍是家常便飯,這點路不算什么。
上第二座山的時候,我注意到路邊的樹干上有幾道深的刮痕。
四道平行的槽,間距很寬,力透樹皮直入木質。
我腳步一頓。
這是爪印。
大型貓科動物的爪印。
姜禾沒注意到我停下了,走出幾步才回頭:"怎么了?"
"沒事。"我收回視線,快步跟上。
心里默算了一下爪印的間距。
這個尺寸……不是云豹。
再往上走,我又發現了幾處痕跡。一棵被連根拔起的小樹,一塊被翻動過的巨石,地面上有蹄類動物奔跑的蹄印,凌亂而急促。
是被什么東西追趕過。
我沒吱聲,但手不自覺地握緊了登山杖。
精彩片段
《追了她三年不讓回家,翻過三座山見到岳父我全懂了》這本書大家都在找,其實這是一本給力小說,小說的主人公是我她,講述了?追了姜禾三年,她死活不讓我去她家。我以為她嫌我窮,或者家里有什么難處說不出口。直到我跟著她翻了三座大山,路越走越野,信號越走越沒。我看著她攥緊我衣角的手微發抖,心說這姑娘怕什么呢。然后我看到了村口那個人。兩米來高的漢子,肩上扛著一頭足有二百斤的野豬,大步流星地朝我走來。那一瞬間,我全明白了。她不是不讓我回家。她是怕我跑。第一章我叫陸征,二十七歲,在杭城一家科技公司當程序員。說白了,就是別人眼里那種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