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小說《爸爸要我替嫁,我選擇跟媽媽一起離開1》一經上線便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關注,是“夏圭”大大的傾心之作,小說以主人公阮思云思云之間的感情糾葛為主線,精選內容:知青大伯下鄉犧牲后,廠長爸爸將大伯母接回了廠里。大伯母第五十次鬧著要割腕自殺后,媽媽主動喝下了打胎藥。爸爸走進來,紅著眼對她承諾:“思云畢竟是大哥的遺孀,我向你保證,這是最后一次。”媽媽微笑著點頭,說愿意把廠長夫人的位置讓給阮思云。爸爸氣得將他們的結婚照砸爛,從此再也沒回來過。第一年,他把阮思云正式接進了家里,在廠子里為她舉辦了盛大的婚宴。請帖送到媽媽住的小樓,被撕碎扔了出來。爸爸知道后笑了,當晚...
知青大伯下鄉犧牲后,廠長爸爸將大伯母接回了廠里。
大伯母第五十次鬧著要割腕**后,媽媽主動喝下了打胎藥。
爸爸走進來,紅著眼對她承諾:
“思云畢竟是大哥的遺孀,我向你保證,這是最后一次。”
媽媽微笑著點頭,說愿意把廠長夫人的位置讓給阮思云。
爸爸氣得將他們的結婚照砸爛,從此再也沒回來過。
第一年,他把阮思云正式接進了家里,在廠子里為她舉辦了盛大的婚宴。
請帖送到媽媽住的小樓,被撕碎扔了出來。
爸爸知道后笑了,當晚讓廠員在操場上點燃媽媽最喜歡的煙火。
宣布寡嫂才是廠里真正的女主人。
第二年,爸爸把阮思云養在外面的女兒接了回來,名字寫進季家族譜,成了我的姐姐。
當晚,小樓里傳來撕心裂肺的哭聲,嚎啕不止。
工人們都說媽媽瘋了。
爸爸二話不說把那幾個工人調離了工廠。
卻依舊寸步不離地陪著阮思云,還讓那個叫妮妮的孩子跪在祠堂里認了季家的祖宗。
第五年,阮思云被人騙著簽了一筆巨額擔保合同。
她無力償還,對方要求季家出個女兒做童養媳。
爸爸沉默了很久,然后起身,去買了媽媽最愛吃的蓮花酥。
五年來,他第一次走向那座小院。
“盈月,妮妮才剛回來兩年,陸家背靠京城,我實在不放心她嫁過去……”
小樓里靜悄悄的,無人應答。
爸爸氣得摔了蓮花酥,憤然離去。
“五年了,你就這么記仇,連這點忙都不肯幫?”
可他不知道,媽媽根本不屬于這個世界。
她接了系統任務,要給弱精癥的爸爸生下六個孩子。
早在五年前喝下那碗打胎藥后,她就已經走了。
……
我被保姆叫到了大院。
爸爸坐在藤椅上,臉色陰沉。
“阿霆,妹妹肯定是在怪我當年害她沒了孩子,才不肯見你。”
阮思云依偎在爸爸身邊,眼眶微紅。
她轉頭看向我,嗓音柔得能掐出水:
“小星,這樁婚事不是嫂子想推給你,可妮妮剛回來兩年,哪懂什么規矩,我也是怕得罪陸家……”
我靜靜瞧著她,沒說話。
五年沒見,阮思云還是這樣。
隨便兩句話,就把自己描述得像朵白蓮花一樣無辜。
爸爸沒回她,視線一直緊盯著小樓的方向。
那眼神,分明是在等媽媽。
可媽媽五年前就離開了,又怎么可能會來?
直到天黑,媽媽也沒出現。
爸爸氣得火冒三丈,直接停了小樓的炭火。
寒冬臘月,夜里還下起了雪,整座屋子像一個冰窟。
我凍得手指冰涼,翻出媽**結婚證書。
泛黃的照片上,媽媽和爸爸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。
“刺啦——”
我將結婚證書撕開,像垃圾一樣扔出窗外。
這是媽媽交代過的。
第二天清晨,來送飯的保姆在門口撿到了結婚證。
阮思云看到,立刻紅著眼眶捂住了嘴。
她沒有和爸爸領證,因為爸爸從來就沒同意跟媽媽離婚。
哪怕她以死相逼說自己不愿當沒名分的第三章,爸爸仍舊不同意和媽媽離婚。
“阿霆,這可是結婚證書!妹妹這是在跟你劃清關系啊!”
“我受點委屈沒關系,可侄嫂們會怎么看你?大院那些人又會怎么議論季家?”
爸爸捏著那張爛掉的結婚證書,書氣得青筋暴起。
直接帶著廠員,踢開了小院的大門。
可上下搜尋一遍后,哪里都見不到媽**影子。
保姆戰戰兢兢地回話,說五年來,一直是我親自給媽媽送飯,絕不允許任何人靠近。
爸爸覺得媽媽是在躲他,在用這種方式跟他賭氣。
“好啊,沈盈月,看看你教出來的好女兒,年紀小小就跟著你一起騙人!”
“早知道這樣,當初就該把小星給思云帶!”
這時,地下室突然傳來聲響。
爸爸正要過去看,阮思云卻捂著肚子倒了下去。
“阿霆,我肚子好疼……”
爸爸立刻緊張起來,要帶她去衛生所。
臨走前,他留下幾句冰冷的話:
“沈盈月,既然你要斷,那就斷個干凈。”
“從今天起,小星過繼到思云名下,三天后代替妮妮出嫁。”
“你不是不肯見我嗎?那你就躲在你的破樓里,不準送嫁!”
“我倒要看看,你能撐到什么時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