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封律師信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窗縫里只剩潮氣。二手傳真機擺在桌角,機器外殼發黃,送紙口卡著一截舊熱敏紙。,從里面拿出兩包面。“再不煮,就真的只剩律師信吃。”。。。。。。“三封都今晚發?今晚發,明天他們毀東西,就是收信后毀。傳真紙不夠。”。,旁邊還有一張陳太的欠租單。
他數出一百二十塊。
“去樓下士多買傳真紙。再買十個大信封,復寫紙一包。再買兩包面,剩下的先放桌上,電話傳真費一起記。”
林寶儀沒接。
“你還欠我一百二。”
“記賬。”
“賬能吃?”
梁啟明終于抬頭。
“今晚吃面。”
林寶儀看著他兩秒,拿走一百二十塊。
“零錢我會放回賬上。”
她下樓后,辦公室安靜下來。
梁啟明鋪開維修簿抄本,旁邊壓著口供副本和投訴表。三份東西擺在一起,時間線第一次有了形狀。
十一點十八,新樂報修。
十一點二十九,姚志輝簽收。
一點十,口供寫成。
一點十六,李國標進錄供房。
他沒有寫“警方偽造口供”。
律師信不能替法庭定罪。
他只寫:請立即保存并不得移動、銷毀、剪輯、改寫下列資料。
新樂那封列得最細。
昨晚十點至十二點半后門出入記錄,員工**室簽到簿,收銀臺賬,酒水提貨單,后門電箱維修記錄,所有涉及姚志輝、阿成、李國標、阿鬼的內部記錄。
寫到阿成時,樓梯上傳來腳步。
林寶儀回來了,手里拎著傳真紙和信封,后面跟著陳太。
陳太穿著拖鞋,臉色比拖鞋還冷。
“梁律師,五點前收據呢?”
梁啟明看了一眼墻鐘。
十一點四十。
“陳太,今天有點忙。”
“忙到忘記還錢?”
林寶儀把東西放到桌上,識趣地沒說話。
陳太走進來,看見桌上三封律師信,眉毛挑了一下。
“你第一天開張,就準備告警署?”
“只是要求保存資料。”
“聽起來差不多。”
陳太站在傳真機旁,手指敲了敲機器外殼。
“押金八百,你還沒給。我今天本來想叫人搬走。”
梁啟明把鋼筆放下。
“搬走前,能不能借它發三封信?”
陳太笑了。
“你倒會開口。”
“發完我給你寫收據。傳真機押金下周一連租一起補。”
“我憑什么信你?”
梁啟明把新樂那封律師信推過去。
“憑這封信發出去之后,明天這間樓可能會有人排隊看熱鬧。你樓下鋪面生意會好一點。”
陳太低頭看信。
她看不懂全部法律字眼,但看懂了“不得銷毀法庭申請傳召負責人”。
“會不會有人來砸樓?”
“有可能。”
“那你還說生意好?”
“看熱鬧的人多,砸樓的人會少一點。”
陳太盯著他,像在看一個瘋子。
林寶儀把熱敏紙裝進傳真機,小聲說:“陳太,樓下魚蛋檔今晚多賣了二十幾串。剛才好幾個人問,二樓是不是真有律師敢接新樂的案。”
陳太的鑰匙圈響了一下。
她沒再說搬傳真機。
“下周一,租金兩千二,押金八百,一共三千。少一塊,我親手摘你招牌。”
“寫進收據。”
梁啟明真的拿出收據,寫下欠款三千,限下周一。
陳太拿著收據走到門口,又回頭。
“梁律師,你這封信,最好真的有用。”
“我也這么想。”
門關上后,林寶儀把第一封信塞進傳真機。
紙剛進一半,樓梯又響。
李國強扶著李母站在門口,少年校服外面套著一件舊外套,袖口還沾著樓下魚蛋檔的湯味。
“梁律師,昌叔說你這里還亮著。”李國強把一個塑料袋放到桌上,“我媽煮了糖水。”
李母沒敢進來太深。
她看見桌上三封信,手指**袋口。
“我們是不是又給你添麻煩?”
“已經添了。”梁啟明抽出一張授權書,“所以添完整一點。”
李國強愣住。
梁啟明把紙推給他。
“明天要向法庭提你哥的會見、保釋和資料調取。**簽一份家屬授權,你簽一份證人聯絡地址。有人再找你,你不要自己沖去新樂,先來這里留記錄。”
李國強咬了咬牙。
“我能不能上庭說阿成打我?”
“能說,但現在不是最好時候。”梁啟明把鋼筆放到他面前,“你先把早上被打的時間、地點、對方說過的話寫下來。不要加火,不要罵人。字丑沒關系,別改。”
李國強低頭寫。
林寶儀把糖水放到窗臺,順手在賬本上開了一頁。
“李國強被打記錄,一式兩份。明天復印。”
李母簽字時手抖,名字寫歪了。梁啟明沒有重寫,只在旁邊注明:本人手抖,非代簽。
這張歪字,比整齊的口供更像真人。
機器先咔了一聲,然后沒動。
兩個人同時看它。
梁啟明拍了拍機頂。
傳真機又咔一聲,開始慢慢吃紙。
林寶儀松了口氣。
“先發哪一封?”
“新樂。”
“為什么不是警署?”
“警署知道我們要什么,會先改。新樂知道我們盯什么,會先慌。”
林寶儀把號碼撥過去。
嘟聲響了三下,接通。
熱敏紙一點點卷進去。
辦公室里只剩機器摩擦聲。
第一封發完,回執吐出來,上面打印著新樂辦公室的號碼。
梁啟明把回執夾進文件夾。
第二封發油麻地警署。
值班臺接了又掛,掛了又接。第三次,梁啟明親自拿起電話。
“我是梁啟明。你們可以拒收傳真,我會把拒收次數寫進明早申請。”
那邊罵了一句,沒再掛。
第二封回執吐出來時,林寶儀在旁邊記賬。
傳真紙三十六,復寫紙八塊,信封六塊,夜宵面二十六,電話傳真費先估四十。
合計一百一十六。
現金剩兩千三百四十八。
“再扣**薪一百二,應付未付。”她補了一行。
“你記得很清楚。”
“窮人不記賬,會被賬吃掉。”
梁啟明把第三封給明記的信遞過去。
這封不只是證據保全。
后半頁是追討新樂拖欠維修費七千八百元的律師函初稿。
林寶儀看到金額,嘴角動了一下。
“你真幫他追?”
“他明天肯出庭,這封就正式寄出。”
“他不肯呢?”
“這封也寄。”
林寶儀把第三封塞進機器。
傳真聲剛響,電話先響了。
梁啟明接起。
那頭很靜。
靜到能聽見有人翻紙。
“梁律師。”姚志輝的聲音比想象中年輕,“一封信而已,你以為能嚇住誰?”
梁啟明看著傳真機吐出的回執。
“我不嚇人。”
“那你做什么?”
“留時間。”
電話那頭停了一下。
梁啟明把三張回執疊好,夾在口供副本后面。
“從現在開始,誰動過哪份東西,都會留下時間。”
姚志輝笑了一聲。
“你有幾條命留?”
樓下忽然傳來急剎車聲。
林寶儀走到窗邊,臉色微變。
“兩輛車。”
梁啟明掛了電話。
他把三封律師信的回執塞進公文包,又從抽屜里拿出那張欠租單,壓在最上面。
樓梯口響起腳步。
很快。
不止一個人。
精彩片段
小說《港綜1991:我在旺角開律師樓》是知名作者“夜闌妖”的作品之一,內容圍繞主角梁啟明李國標展開。全文精彩片段:欠租的律師樓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像要從桌面上逃出去。,先看門口那塊新招牌。。,油漆還沒干,樓下魚蛋檔的白汽從窗縫里鉆進來,混著潮味和汽水味。,沒進來,也沒走。,鑰匙輕輕撞著,聲音比催租信還硬。“梁律師,牌是掛出來了,租也該交出來。”。,三千二。,里面只有一支鋼筆、半盒回形針、一張還沒蓋章的收據,和三千八百塊現金。,六張一百,四張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