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樓。
又走回來,踩了踩地板。
實心的。
"**。"
他終于反應過來了。
"你家沒有地下室。"
"對。"
"你家確實沒有地下室。"
"從來沒有過。"
"那她說的地下室——"
"不存在。從物理層面上就不存在。"
方遠一**坐回沙發上。
安靜了大概二十秒。
然后突然開始笑。
笑得前仰后合,笑到眼淚都出來了。
"**……**……這也太……"
"你先別笑。"
"不是,我就是覺得……這太離譜了……她說把你關在一個不存在的房間里……"
"所以我才說不慌。"
方遠擦了擦眼淚,突然又嚴肅起來。
"等一下,沈渡。不對。"
"怎么了?"
"她不可能不知道你家沒有地下室。她在你家住了四個月。"
我點點頭。
"所以你覺得,一個正常人會編一個這么容易被戳穿的謊?"
方遠的笑容慢慢消失了。
"除非……"
"除非她不在乎被戳穿。"我說,"或者說,她認為這個謊不會被戳穿。"
"怎么可能不被戳穿?你家沒有地下室這事,驗一下就——"
"對,驗一下就知道了。但你看看現在外面那些人。"
我指了指窗外。
"有人去驗了嗎?"
方遠不說話了。
沒有。
沒有人去驗。
因為所有人都覺得證據已經夠了。
傷痕是真的,錄音是真的,證人是真的。
誰還會去糾結一個地下室到底存不存在?
王桂蘭賭的就是這個。
她賭的是**的速度比真相快。
賭的是憤怒的人群根本不會去查地圖。
但她賭錯了一件事。
她賭我會慌。
她賭我會在**的壓力下崩潰,賠錢,和解,息事寧人。
她沒想到我會走到法庭上。
她更沒想到我全程一個字不說。
一直等到最后。
第三章
**那天,我穿了一件白襯衫。
方遠讓我穿西裝,說正式點好,顯得重視。
我拒絕了。
"我又沒做虧心事,穿那么正式干嘛,像去領獎似的。"
"你——"方遠深呼一口氣,"行,你開心就好。"
他倒是穿了西裝。
但他手一直在抖,打領帶打了三遍都沒打好,最后我幫他打的。
一個被告幫自己的辯護律師打領帶。
你說這事上哪兒說理去。
法庭外面圍了不少人。
有記者,有網友,還有幾個舉著牌子的。
牌子上寫著"嚴懲**""還受害者公道"。
我走進去的時候,旁聽席上有人沖我吐口水。
沒吐到,但那個動作和表情我看得很清楚。
一個大姐,五十來歲,滿臉憤怒。
她大概是看了王桂蘭那段采訪視頻,義憤填膺地趕來聲援的。
我理解她。
如果王桂蘭說的是真的,那我確實該死。
但不是。
我在被告席坐下,旁邊是方遠。
方遠在翻材料,手還在抖。
我拍了拍他的膝蓋。
"別怕。"
"我不怕。"他咬著牙說。
"你腿在抖。"
"天冷。"
六月份。
三十二度。
天冷。
行吧。
"各位肅靜。"
法官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,姓周,表情很嚴肅。
他先宣布了庭審紀律,然后讓原告方開始陳述。
錢志遠站起來了。
我第一次近距離看到這個人。
四十來歲,頭發梳得一絲不茍,西裝筆挺,金絲眼鏡。
一看就是那種出場自帶***的律師。
他先扶了一下眼鏡。
然后看了我一眼。
那個眼神里帶著一種東西——不是恨,是居高臨下的憐憫。
就好像他已經贏了。
"尊敬的審判長,"錢志遠開口了,"我的當事人王桂蘭女士,于今年三月受雇于被告沈渡家中擔任住家保姆。在此期間,被告利用雇主身份對其實施了令人發指的**行為,并將其強行拘禁于住所地下空間長達三天三夜。"
地下空間。
他改詞了。
不說地下室了,改成"地下空間"。
有意思。
"我方目前掌握以下證據——"
他開始羅列證據。
第一,受害人身上的傷痕。
他出示了法醫鑒定報告。
王桂蘭的手腕有明顯的勒痕和淤青,身上有多處擦傷和挫傷。
鑒定結論是"近期外力造成,符合被繩索束縛的特征"。
法官看了看報告,表情沒變。
第二,錄音。
就是
精彩片段
《保姆說我把她關進地下室三天三夜,我家沒有地下室》這本書大家都在找,其實這是一本給力小說,小說的主人公是抖音熱門,講述了?保姆報警,說我強奸了她。說我把她拖進地下室,關了三天三夜。法庭上,她哭得撕心裂肺。傷痕,錄音,證人,鐵證如山。旁聽席有人罵我畜生,網上有人喊我去死。公司大門被潑了紅油漆,合伙人連夜跟我切割。我全程一個字沒說。直到法官問我——"被告人,你還有沒有最后要陳述的?"我站起來,掏出一張紙。"法官大人,這是開發商備案的房屋結構圖。""麻煩您幫我找找——我家的地下室,在哪兒?"第一章我叫沈渡,三十二歲,做建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