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知道嗎,小曼今天給我做了手搟面,可好吃了。”
“那面不是大嫂從食堂打的嗎?”林建民走進來,接了一句。
病房里安靜了一瞬。
“那我也熱了一下。”周小曼訕笑,“熱一下也是功勞嘛。”
婆婆瞪了小兒子一眼:“建民,你說什么呢?小曼陪我這么久,你不知道感激,還挑她的毛病?”
“我沒挑……”
“行了行了。”婆婆不耐煩地揮揮手,“晚晴,去給二姨倒杯水。”
“好。”
我去倒水的時候,聽到身后婆婆和二姨的對話。
“晚晴這孩子,就是不太討喜。”
“悶著呢,不會說話。”
我握著水杯,站在門口。
三年了。
四十七次請假。一百八十九次跑藥房。二十萬零三千八百四十七塊五毛。
她說,我就是買個藥,沒什么功勞。
我深吸一口氣,端著水走進去。
“二姨,您的水。”
“謝謝晚晴。”二姨接過水杯,突然問我,“晚晴,你在醫院是做什么的?”
“藥劑科。”
“哦,難怪買藥方
精彩片段
晚晴周小曼是《給婆婆買藥三年花了20萬,住院時她只認小兒媳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這個故事中“我幸之助”充分發揮想象,將每一個人物描繪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創意,以下是內容概括:“晚晴,你先回去吧。”婆婆躺在病床上,看都沒看我一眼。我提著剛買的排骨湯,站在病房門口。三月的風還帶著涼意,我手里的保溫桶還是熱的。“媽,我來陪您。”“不用。”她擺擺手,朝病房里招呼,“小曼,來,坐媽旁邊。”周小曼從床邊站起來,沖我笑了笑。那笑里帶著點說不清的得意。“大嫂,媽說她不習慣你陪,你就先回去吧。”我看著婆婆握住周小曼的手,像握著什么寶貝。三年了。每個月五千多塊的藥費,是我出的。189次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