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林念真,三十二歲,是個全職媽媽。
丈夫宋遠三年前被研究所派去北歐,負責一個材料學的長期課題項目,那年小宇才兩歲,剛剛學會叫"爸爸"。
三年里,我一個人喂他吃飯,教他認字,陪他**,半夜三點抱著他跑急診,把他從一個只會抓我頭發流口水的小團子,養成了一個五歲、會自己穿鞋、會嫌我煮的面條太爛的小男孩。
我以為,我們家的日子就是這樣。我,小宇,還有屏幕那頭每周打一次視頻電話的宋遠。
直到那天傍晚,小宇指著客廳天花板上的通風口,用一種講故事一樣的語氣說出了那句話,我手里端著的湯碗直接脫手砸在了地上,碎瓷片飛濺一地,有一塊扎進了我的腳背,我一點都沒覺得疼。
我和宋遠是大學認識的。那年我學營養學,他學材料科學,兩個系隔了半個校園,但學校食堂只有一個。
我們是在食堂窗口認識的。最后一份糖醋排骨,我和他同時把餐盤伸了過去。
兩只手差點撞到一起,誰都沒有退。
他看了我一眼,問:"你真的想吃這份菜?"
我說:"我排了十五分鐘的隊就為了這份菜。"
他想了兩秒鐘,把餐盤往后撤了撤,說:"那你打吧,我去吃隔壁窗的。"
我后來問他,為什么那么痛快就讓了。
他說,因為你說排了十五分鐘隊的時候,眼睛直直地盯著那盤排骨,那個表情不像是能讓步的人。
我說,我就是不想讓步。
他說,看出來了,所以我讓的。
就是這么一對不算浪漫、但很對脾氣的兩個人,吃了三年食堂,畢業之后順理成章在一起,然后結婚,然后有了小宇。
日子不算紅火,但穩穩當當的。
我們住在市區一個新建的小區里,兩室一廳,樓層不高,窗戶朝南,陽光好。小宇出生之后我辭了工作,全職在家帶孩子。宋遠在研究所上班,每天騎車上下班,周末我們一家三口去樓下廣場散步。
我覺得這種日子會一直過下去。
直到小宇兩歲那年,研究所接了一個跟北歐實驗室合作的長期課題,需要派一個人駐扎在那邊,至少兩年。
宋遠被選上了。
那天他回來的時候,我正在給小宇喂飯,小宇把米粒糊了一臉,宋遠
精彩片段
小說《天花板上掉下丈夫帶血袖扣,可他已出差三年沒回家》,大神“孤峰紅腚猴”將宋遠小宇作為書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講述了:我叫林念真,三十二歲,是個全職媽媽。丈夫宋遠三年前被研究所派去北歐,負責一個材料學的長期課題項目,那年小宇才兩歲,剛剛學會叫"爸爸"。三年里,我一個人喂他吃飯,教他認字,陪他打針,半夜三點抱著他跑急診,把他從一個只會抓我頭發流口水的小團子,養成了一個五歲、會自己穿鞋、會嫌我煮的面條太爛的小男孩。我以為,我們家的日子就是這樣。我,小宇,還有屏幕那頭每周打一次視頻電話的宋遠。直到那天傍晚,小宇指著客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