么要這么做?”
“為了封印它。”他指了指自己的頭,“時間吞噬者。它住在我們每一個人腦子里,靠人類記憶的能量生存。你發現自己的時間線被它入侵,唯一能阻止它的方法,就是讓自己失去所有記憶,變成一個什么都不記得的空殼。”
“那為什么我還在醒來?”
“因為我不甘心。”他抬起頭看我,眼眶泛紅,“我花了三百年,找到你三百七十一個碎片。每一次找到你,你都忘了我是誰,每一次你都會在七天內消散。我守了你三百七十一次,每一次都沒能留住你。”
我的腳像是被釘在地上。
“這一次是三百七十二。”他說,“也是最后一次。”
“為什么?”
“因為你的碎片只剩最后一片。全部聚齊之后,你就會記起一切,然后——消失。”
“那你呢?”
他笑了。
“我會等你再找到我。”
他轉身,走向門口。長袍的衣擺掃過青磚,發出沙沙的聲響。
“我等你等了三百年。”他在門口停下,“不知道還要等多久。”
門關上了。
我站在空蕩蕩的古屋里,手里還攥著那份文件。
文件里滑出一樣東西——一張照片。
黑白照片,泛黃卷邊,看得出有些年頭了。照片里站著一男一女,穿著**時期的衣服,站在一座教堂門口。
男人是霍城。
女人,是我。
照片背面有一行字,筆跡瘦削,工工整整:
“第一百七十三次,你依然沒有認出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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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三天
我醒來的時候,手心里還殘留著**干燥的觸感。
時間是6月22日。我不用看手機就知道,因為噩夢里的記憶像潮水一樣涌回來——婚禮之夜的白紗,霍城把我推入裂隙時扭曲的臉,還有那股從裂縫里鉆出來的、黑色的、像是活物的影子。
時間是怪物派來的。
我翻身下床,腳剛踩到地板,門就被推開了。霍城站在門口,臉色比昨天更白,眼下泛著青灰。
“你知道了。”他說。
不是疑問句。
“林小姐寄生著時間吞噬者。”我陳述這個事實,聲音連我自己都覺得陌生,“三百年前我封印了它,代價是碎掉自己的靈魂,分散在不同時間線上。”
霍城的睫毛顫了一下。
精彩片段
小說叫做《時間錯位者的最后七天》是JPTHenry的小說。內容精選:[]紅色警報我睜開眼的第一秒,就知道又不對了。天花板上的裂縫消失了。那是我三天前不小心撞出的痕跡,搬家時磕的,我一直嫌丑,但也沒錢修。現在它沒了,連帶著床頭那盞燈泡發黑的臺燈也換成了新的款式。我猛地坐起來。手機屏幕還亮著,時間顯示:2024年6月15日,早上7:23分。可我明明記得昨天是6月18日。我請了假,準備去醫院看我媽,還買了她最愛吃的荔枝放在冰箱里。這個記憶清晰得像剛才發生的,每一個細節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