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在天臺遇見溫柔學姐
天臺上的雜物間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我第一次遇見她的時候是一個傍晚。
那天我翹掉了下午最后一節的自修課,來到教學樓的樓頂。
,很安靜,里面堆滿了來自各個教室的殘舊的桌椅,斷了半根桌腳的舊桌,倒立著指向灰白的天花板,就像十九世紀倫敦郊外被污染的森林。
我穿過不算很長的‘森林’在’森林‘的盡頭有一道同樣很舊的木門,木門上的自動鎖銹跡斑斑,仿佛它真的會與木門融為一體,一起有生命的老去,直到看不見的永恒。
“森林”不會隨時間衰老,“森林”只懂得斜指著天空。
,木門發出短促的“吱”的一聲,然后門就開了,是雜物間外寬敞的天臺。
,全當椅子坐。
可現在木箱上坐著的卻是一個我素不相識的少女,她的齊肩短發披散在深紅色的秋季校服外套上,戴著與夕陽光輝相匹配的金絲眼鏡,它在赤橙的夕陽照射下,熠熠生輝。
而藏在鏡片后的眼睛,卻目光呆滯,看得出是在發呆。
落日在她身后給予她一層暖色的光輝。
怎么說呢?
她就像是一只蹲在一塊憂郁的石頭上的安靜的貓。
,我沒待太久就下樓了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,在今年九月份正式成為昌山中學的一員,昌山中學是我們縣城排名第二的好學校,可我卻根本無法適應這里的節奏,我從剛入學時的排名中上游一路跌到了末尾,現在更是臨近倒數。
我算是破了當學霸的夢,也許我終究沒有超級學霸的天賦,也沒有勵志小故事里主角的毅力和決心。
我只是一個**高中生。
,我來到教學樓的樓頂俯瞰眾生,但令我驚訝的是不知何時已經有一個少女捷足先登,坐在那個木箱上憂郁地看夕陽。
,但還是克制住內心的好奇。
沒有上前搭話。
,晚自修共有三節,從六點到七點,七點十分到八點,八點十分再到九點。
三個小時在教室里寫作業其實挺無聊的,不過對于我不一樣,在剛開學的時候,我就發現了教學樓樓頂的雜物間,在心情不好或是作業比較少的時候,我都會空出一節晚三(晚自修第三節)到樓頂的雜物間去。
,這還是很容易回答的,我在做學霸夢的同時做著當作家的夢,我在雜物間里寫我的小說,從開學到現在斷斷續續寫了三萬字了,寫的是一個普通男白領在大城市中努力生活。
我給這本小說取名《金城》。
我以逃避現實的方式,又在小說里不得不面對現實,諷刺的是這所謂的現實又是我自己創造的。?
,在教室里寫會被別人發現,發現后必然會引來注目,雖說我對我的文筆有那么一點信心,可不到時候,我還沒做好準備把我的秘密分享給其他人。
況且在雜物間里寫更有氛圍不是嗎?
一個人在夜晚八點鐘的雜物間里,頭頂上亮著一個簡陋的黃澄澄的小燈泡,在溫馨的黃光中被一群舊桌椅所包圍,莫名的就會覺得很有安全感。
,我成績不好的部分原因,的確是逃晚自修泡在雜物間所導致的,可當我去雜物間時,我又會卸下郁悶的壞心情,讓我可以更專注的投入到第二天的學習。
這很矛盾但很有必要。
我打算晚三再去雜物間一趟,在此之前我得先應付掉作業。
那天我翹掉了下午最后一節的自修課,來到教學樓的樓頂。
,很安靜,里面堆滿了來自各個教室的殘舊的桌椅,斷了半根桌腳的舊桌,倒立著指向灰白的天花板,就像十九世紀倫敦郊外被污染的森林。
我穿過不算很長的‘森林’在’森林‘的盡頭有一道同樣很舊的木門,木門上的自動鎖銹跡斑斑,仿佛它真的會與木門融為一體,一起有生命的老去,直到看不見的永恒。
“森林”不會隨時間衰老,“森林”只懂得斜指著天空。
,木門發出短促的“吱”的一聲,然后門就開了,是雜物間外寬敞的天臺。
,全當椅子坐。
可現在木箱上坐著的卻是一個我素不相識的少女,她的齊肩短發披散在深紅色的秋季校服外套上,戴著與夕陽光輝相匹配的金絲眼鏡,它在赤橙的夕陽照射下,熠熠生輝。
而藏在鏡片后的眼睛,卻目光呆滯,看得出是在發呆。
落日在她身后給予她一層暖色的光輝。
怎么說呢?
她就像是一只蹲在一塊憂郁的石頭上的安靜的貓。
,我沒待太久就下樓了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,在今年九月份正式成為昌山中學的一員,昌山中學是我們縣城排名第二的好學校,可我卻根本無法適應這里的節奏,我從剛入學時的排名中上游一路跌到了末尾,現在更是臨近倒數。
我算是破了當學霸的夢,也許我終究沒有超級學霸的天賦,也沒有勵志小故事里主角的毅力和決心。
我只是一個**高中生。
,我來到教學樓的樓頂俯瞰眾生,但令我驚訝的是不知何時已經有一個少女捷足先登,坐在那個木箱上憂郁地看夕陽。
,但還是克制住內心的好奇。
沒有上前搭話。
,晚自修共有三節,從六點到七點,七點十分到八點,八點十分再到九點。
三個小時在教室里寫作業其實挺無聊的,不過對于我不一樣,在剛開學的時候,我就發現了教學樓樓頂的雜物間,在心情不好或是作業比較少的時候,我都會空出一節晚三(晚自修第三節)到樓頂的雜物間去。
,這還是很容易回答的,我在做學霸夢的同時做著當作家的夢,我在雜物間里寫我的小說,從開學到現在斷斷續續寫了三萬字了,寫的是一個普通男白領在大城市中努力生活。
我給這本小說取名《金城》。
我以逃避現實的方式,又在小說里不得不面對現實,諷刺的是這所謂的現實又是我自己創造的。?
,在教室里寫會被別人發現,發現后必然會引來注目,雖說我對我的文筆有那么一點信心,可不到時候,我還沒做好準備把我的秘密分享給其他人。
況且在雜物間里寫更有氛圍不是嗎?
一個人在夜晚八點鐘的雜物間里,頭頂上亮著一個簡陋的黃澄澄的小燈泡,在溫馨的黃光中被一群舊桌椅所包圍,莫名的就會覺得很有安全感。
,我成績不好的部分原因,的確是逃晚自修泡在雜物間所導致的,可當我去雜物間時,我又會卸下郁悶的壞心情,讓我可以更專注的投入到第二天的學習。
這很矛盾但很有必要。
我打算晚三再去雜物間一趟,在此之前我得先應付掉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