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浪漫青春《死在確診胃癌那天,全家卻悔瘋了》是大神“鼠鼠吃不得巧克力”的代表作,林耀林星是書中的主角。精彩章節概述:我被確診為胃癌晚期那天,我媽把我卡里救命的三十萬,全轉給了我弟買限量版機車。“你弟剛談了女朋友,沒輛好車充門面怎么行?你反正只是胃疼,死不了,再忍忍。”我看著手機上的扣款短信,疼得吐出一大口鮮血,直接休克在客廳。醒來時,我沒有在醫院。而是躺在冰冷雜物間的地板上。門外傳來我爸壓低的聲音:“這丫頭要是真病死了,她那份高額意外險,是不是就能賠給咱們兒子當彩禮了?”我媽冷笑了一聲:“那當然,受益人寫的就是...
我被確診為胃癌晚期那天,我媽把我卡里救命的三十萬,全轉給了我弟買限量版機車。
“你弟剛談了女朋友,沒輛好車充門面怎么行?你反正只是胃疼,死不了,再忍忍。”
我看著手機上的扣款短信,疼得吐出一大口鮮血,直接休克在客廳。
醒來時,我沒有在醫院。
而是躺在冰冷雜物間的地板上。
門外傳來我爸壓低的聲音:
“這丫頭要是真病死了,她那份高額意外險,是不是就能賠給咱們兒子當彩禮了?”
我媽冷笑了一聲:
“那當然,受益人寫的就是咱們。”
“等她咽了氣,就說她是自己摔下樓梯的,這五十萬賠償金,跑不了。”
那一刻,我連心底最后一絲溫度都涼透了。
既然他們要我死。
那我就拉著他們全家,一起下地獄。
......
我被確診為胃癌晚期那天,外面下著暴雨。
醫生把報告單遞給我時,眼神里滿是惋惜。
“林星,你的情況很嚴重,必須馬上住院手術,準備三十萬的手術費。”
我捏著薄薄的紙,手抖得不成樣子。
三十萬,我有。
那是我大學四年,每天打三份工,熬夜做設計圖,一分一毫攢下來的血汗錢。
我本來打算用這筆錢給自己交首付,逃離那個吸血的家。
現在,它成了我的買命錢。
我打著傘,強忍著胃部鉆心的絞痛,跌跌撞撞趕回家。
我想拿上***和***,立刻去醫院**住院。
可當我推開家門時,卻看到我媽正拿著我的手機,滿臉笑意。
“兒子,三十萬轉過去了,趕緊去提車吧!”
“你那個女朋友可是千金大小姐,咱們家可不能跌了份。”
我腦袋轟的一聲,血液瞬間沖上頭頂。
我撲過去,一把奪過手機。
屏幕上,一條銀行轉賬成功的短信刺痛了我的眼。
余額:0.00元。
我瘋了一樣抓住我**胳膊,聲音嘶啞得像砂紙摩擦:
“那是我的救命錢!誰讓你動我的密碼的?”
我媽不耐煩地甩開我,翻了個白眼:
“叫什么叫?不就是三十萬嗎?”
“你弟談了個有錢的女朋友,人家出門都是豪車接送。”
“你弟騎個破電瓶車,像什么話?”
我捂著絞痛的胃,眼淚混著冷汗往下砸:
“我得了胃癌!那是醫生讓我交的手術費!”
“沒這筆錢,我會死的!”
一直坐在沙發上玩手機的弟弟林耀,嗤笑了一聲。
“姐,你編瞎話也編得像一點行嗎?”
“你平時壯得像頭牛,怎么可能得癌癥?”
“不就是不想給我花錢嗎?至于咒自己死嗎?”
我爸從廚房走出來,手里端著一盤剛切好的水果,徑直放在林耀面前。
他冷冷地瞥了我一眼:
“林星,你太自私了。”
“你弟馬上就要結婚了,你作為姐姐,幫襯一下怎么了?”
“你胃疼就去吃點胃藥,別在這大呼小叫的,晦氣。”
我看著眼前這三個我稱為血親的人。
胃里一陣翻江倒海,喉嚨里涌上一股腥甜。
“哇”的一聲。
我吐出了一大口鮮血,暗紅色的血跡濺在潔白的地板上。
刺目,又絕望。
我媽嚇了一跳,往后退了兩步,捂住鼻子:
“你干什么?把地板弄這么臟,還要我來拖!”
林耀更是滿臉嫌棄:
“真惡心,趕緊滾回你自己房間去,別影響我吃水果。”
劇烈的疼痛瞬間抽干了我所有的力氣。
我眼前一黑,重重地倒在了地上。
意識消散前,我沒有等來任何人的攙扶。
只聽到我爸冷漠的聲音:
“別管她,裝死給誰看呢。”
當我再次醒來時。
周圍一片漆黑。
空氣里彌漫著發霉的舊報紙和灰塵的味道。
這是家里的雜物間。
沒有窗戶,沒有暖氣,冰冷刺骨。
我躺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,手腳凍得僵硬。
胃部的疼痛稍微緩解了一些,但依然像是有刀子在里面攪動。
門外,隱隱約約傳來談話聲。
我強撐著一口氣,爬到門邊,把耳朵貼在門縫上。
是我爸的聲音,壓得很低:
“我看她剛才吐了那么多血,好像真不行了。”
“要不要打120?”
我媽立刻尖叫起來,聲音里透著刻薄:
“打什么120?進了醫院那可是個無底洞!”
“她那三十萬都給耀耀買車了,哪還有錢治病?”
“難道要我們掏錢給她治嗎?”
我爸沉默了幾秒,語氣變得陰狠:
“那怎么辦?總不能讓她死在家里吧?”
我媽冷笑了一聲:
“死在家里怎么了?”
“你忘了,去年我給她買了一份五十萬的意外險。”
“受益人填的是咱們倆。”
“等她咽了氣,我們就說她是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下去的。”
“這五十萬賠償金一到手,耀耀的彩禮錢不就有了嗎?”
林耀興奮的聲音插了進來:
“媽,真的嗎?”
“那你們可得看緊點,別讓她跑出去了。”
“等這五十萬到手,我要帶嬌嬌去馬爾代夫度蜜月!”
門內的我,死死咬住嘴唇,直到嘗到血腥味。
眼淚無聲地砸在手背上。
這就是我的家人。
二十二年來。
我穿林耀不要的舊衣服。
吃他們吃剩下的冷飯菜。
我拼命讀書,拿獎學金,把每一分錢都交給家里。
我以為只要我足夠聽話,足夠努力。
總有一天,他們會分給我一點點愛。
可現在。
他們不僅搶走了我最后的生機。
還要踩著我的尸骨,去換他們兒子的榮華富貴。
既然你們不讓我活。
那我就是死,也要把你們的皮扒下來一層!
我摸了摸口袋。
萬幸,他們覺得我快死了,連搜身的功夫都省了。
我的手機還在。
我深吸一口氣,強忍著顫抖的手指。
打開了手機錄音功能。
然后,撥通了110。
“喂,**同志。”
“我要報案,有人非法侵占我三十萬財產。”
“并且,他們現在正非法拘禁我,企圖**騙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