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浪漫青春《離婚那天,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》,主角分別是陸鳴宋瑤,作者“大六”創作的,純凈無彈窗版閱讀體驗極佳,劇情簡介如下:離婚協議剛簽完,門就被踹開了。三個男人站在門口,領頭的光頭舉著手機里的照片問我:“你前夫欠我們八十萬,你是他老婆,你得還。”我拿著剛蓋完章的離婚證,說:“我們離婚了。”光頭笑了:“離婚證是五分鐘前蓋的,借條是三個月前寫的。按法律,這是夫妻共同債務。”我看了眼手里那張判給我、月供六千卻斷供兩個月的房子,又看了眼客廳里正在收拾玩具的女兒。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——我舔了七年的男人,不僅把我當傻子,還...
離婚協議剛簽完,門就被踹開了。
三個男人站在門口,領頭的光頭舉著手機里的照片問我:“你**欠我們八十萬,你是他老婆,你得還。”
我拿著剛蓋完章的離婚證,說:“我們離婚了。”
光頭笑了:“離婚證是五分鐘前蓋的,借條是三個月前寫的。按法律,這是夫妻共同債務。”
我看了眼手里那張判給我、月供六千卻斷供兩個月的房子,又看了眼客廳里正在收拾玩具的女兒。
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——我舔了七年的男人,不僅把我當傻子,還給我留了一**債。
我叫宋瑤,三十二歲,大專學歷,結婚七年,全職主婦五年。
今天,我要開始還債。
1
離婚協議簽字的那個上午,**陸鳴全程戴著口罩。
不知道是怕傳染我,還是怕我看到他嘴角那點心虛。
他把女兒撫養權給了我,房子判給了我——當然,房子的貸款也判給了我。
月供六千,已經逾期兩個月,銀行發了三封催收函。
陸鳴說自己失業半年,沒錢。
我信了。
畢竟他確實半年沒往家里拿過一分錢,信用卡套現還了三回。
我全職在家帶孩子,一分錢收入沒有,靠著之前攢下的五萬塊積蓄硬撐了八個月。
積蓄早花完了。
離婚前最后一個月,我是靠著我媽偷偷轉來的三千塊過的。
三千塊,三個人——我、五歲的女兒、和一只他非要養的法斗。
簽完字出來,陸鳴說了一句“對不起”,然后打車走了。
我站在民政局門口,手里拿著離婚證,太陽曬得我睜不開眼。
女兒被我媽帶著去***了。
法斗被我寄養在寵物店,一天四十塊。
我盤算著下一步怎么辦。
房子不能賣,賣了我和女兒沒地方住。
房貸一萬二的押金要繳,不然銀行下個月就要拍賣。
信用卡欠了六萬,最低還款每月兩千五。寵物店寄養費已經欠了四百。
口袋里余額:兩千一百三十塊。
我在路邊站了五分鐘,決定先回家。
鑰匙剛**門鎖,身后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。
“宋瑤?”
我回頭。
一個穿黑色夾克的光頭男人站在我身后,身后還跟著兩個壯漢。
他手里拿著手機,屏幕上是一張照片——陸鳴的***照片。
“你是陸鳴的老婆?”
“前妻。”我下意識舉了舉離婚證。
光頭沒看那個證。他推開我,直接進了門。
“陸鳴借了我們八十萬,三個月前寫的借條。你是他老婆,你得還。”
他說著從兜里掏出一張借條復印件,上面有陸鳴的簽字和手印。
八十萬。
月息四分。
借條上寫的借款理由是“生意周轉”。
陸鳴有什么生意?
他半年前被公司裁員,之后一直說自己在跑業務、談項目。
每次問他做什么,他都說“你不懂”。
我確實不懂。
但我懂一件事——八十萬,利息四分,三個月沒還,光利息就快十萬了。
“我跟陸鳴已經離婚了,他的債務跟我沒關系。”
“姐們兒,你逗我呢?”光頭把借條往茶幾上一拍,“借錢的時候你們還是兩口子。法律規定,夫妻共同債務,就算離了婚也得還。”
我也不知道這條法律到底對不對。
但這三個人的塊頭加起來快五百斤,我一個一百零幾斤的女人,站在他們面前像根筷子。
“我現在沒錢。”
“那就想辦法。”光頭掃了一眼客廳,“這房子不錯,賣了就夠還了。”
“房子有貸款,賣不了。”
“那是你的事。”光頭站起來,從兜里掏出一張紙條遞給我,“這是我電話。一周之內,先還二十萬。不然——”
他沒把話說完。
但意思很清楚。
門關上的時候,我聽見他在樓道里跟旁邊的人說:“查查她還有什么值錢的,車、包、首飾,都給我記下來。”
車?一輛開了五年的**飛度,二手值三萬。
包?最貴的那個COACH,是陸鳴三年前送的,當時一千八。
首飾?結婚戒指,金價現在一克四百。
我靠在門上,腿有點軟。
不是因為怕。
是因為累。
這場婚姻的最后一年,我已經把所有的力氣都用在了維持體面上。
現在連體面都維持不住了。
手機響了。
我媽發來的微信:“瑤瑤,甜甜在***哭了,說要找媽媽。”
我看了一眼時間。
下午三點。
我擦了把臉,出門去***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