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羲和的《保質期五天的僵尸女兒》小說內容豐富。在這里提供精彩章節節選:我死之后第三天,給媽媽做了頓飯。她嫌我切菜慢,不知道我只剩三根手指了。其實她嫌我,已經嫌了二十三年。我出生那年爸爸跑了,媽媽說都怪我。"要不是生你大出血,我不能再生,你爸能走嗎!"這句話我聽了二十三年。后來她再婚,繼父帶來了一個女兒。妹妹是心頭肉,我是眼中釘。我搬出去那天她說:"早該滾了,看見你就想起你那個死爹!"直到醫院來電話,媽媽肺癌晚期,還有三個月。我賣了房子付醫藥費。我辭了工作守在病床邊夜...
我死之后第三天,給媽媽做了頓飯。
她嫌我切菜慢,不知道我只剩三根手指了。
其實她嫌我,已經嫌了二十三年。
我出生那年爸爸跑了,媽媽說都怪我。
"要不是生你大出血,我不能再生,**能走嗎!"
這句話我聽了二十三年。
后來她再婚,繼父帶來了一個女兒。
妹妹是心頭肉,我是眼中釘。
我搬出去那天她說:"早該滾了,看見你就想起你那個死爹!"
直到醫院來電話,媽媽肺癌晚期,還有三個月。
我賣了房子付醫藥費。
我辭了工作守在病床邊夜夜查治病的方法。
終于,我找到了能救媽**老道士。
我死,她活。
術法生效那天,她的指標一夜歸零。
而我死在出租屋里,又坐了起來。
我回到家,她開門看了我一眼:
"怎么又回來了?工作丟了?你看看**妹再看看你!"
"臉色這么差,是不是又熬夜?跟你說了多少次!算了,說了你也不聽。"
"你怎么不**呢!"
我站在門口,把發黑的指尖縮進袖子里。
可是媽媽,我已經是一具只剩五天保質期的僵尸了。
......
我口袋里揣了一把鑰匙,這個家的。
三年前搬走那天媽媽讓我把鑰匙留下,我說丟了。
其實鑰匙被我放在外套內袋里揣了三年,銅皮都摸得發亮了。
但今天我沒用它。
我站在門口,規規矩矩敲了門。
來開門的是林嬌。
繼父帶來的女兒,今年二十。
剛燙了頭發,耳朵上晃著兩顆小珍珠,指甲做的是新款的貓眼石。
她靠在門框上打量了我兩秒。
然后扭頭朝屋里喊:"媽!王念念來了。"
連"姐回來了"都不是。
是連名帶姓。
媽媽在沙發上敷面膜,掀起一只眼角看了我一眼。
"你怎么來了。"
不是問句。沒有問號。
"回來看看你。"
"看什么看,我又沒死。"她把面膜按回去,接著看電視。"工作又丟了吧。"
"沒有......"
"沒丟你回來干嘛?家里又不是收容站。"
我低頭換鞋的時候,右手中指彎不下去了。
鞋拔子從手里滑出去,磕在地磚上彈了一下。
我飛快用左手撿起來,把右手揣回兜里。
"一天到晚毛手毛腳。"
進了屋。
第一眼看到的是玄關柜上那排相框。
以前中間那個是我的。
六歲的大頭照,扎著歪歪扭扭的羊角辮,缺了一顆門牙在笑。
現在換成了林嬌的藝術照。
往里走。
客廳墻上、冰箱門上、電視柜旁邊的擱板上,所有的照片都是林嬌。
沒有我。
一張都沒有了。
我站在以前自己房間的門口往里看了一眼。
粉色壁紙,一整面墻的衣服和包,落地鏡,梳妝臺。
床頭柜上的相框,是媽媽和林嬌的合照。
兩個人靠在一起笑。
干凈的、漂亮的、跟我沒有任何關系的房間。
"那我睡哪?"
"客廳地上。別擋電視。"
晚飯。
桌上四個菜。
紅燒排骨、蒜蓉蝦、鱸魚、雞湯。
排骨在林嬌手邊。蝦剝了殼碼在她碟子里。
魚肚子最嫩的那面朝著她。
雞湯先給她盛了一碗。
我面前放了一副碗筷,碗是空的。
"自己盛。電飯鍋里有飯。"
我去廚房。
電飯鍋里只剩薄薄一層鍋巴,干硬的,半焦。
我拿鏟子刮了刮,刮出小半碗。
坐回桌邊。
林嬌一邊刷手機一邊吃蝦。
有一只蝦沒拿穩,滑了,掉在桌面上。
媽媽拿紙巾擦了擦那只蝦,放回她碗里。
"沒事,干凈的。吃吧。"
我去夾排骨的時候筷子打了個滑。
一小塊肉掉在了桌上。
濺出一點湯汁。
媽媽放下筷子看我。
"你怎么吃飯的?豬都比你吃得利索。"
"對不起。"
我把肉撿回碗里。
飯塞進嘴里。
嚼不動。咽不下。食道像灌了水泥一樣封死了。
但我一口一口往下塞。
因為她在看我。
哪怕是嫌我惡心的眼神。
晚上等她們都進了房間,我去衛生間把所有東西全吐了出來。
灰黑色的。
堵在洗手池里。
散著一股不該從活人嘴里出來的味道。
水龍頭開了很久。
沖到干凈了。
擦了臺面。沒留痕跡。
我打開門出來,正好撞見媽媽從臥室出來倒水。
她皺了皺鼻子。
"什么味?下水道又堵了?"
"嗯,我通一下。"
我退回衛生間把門關上,開了窗,蹲在角落里等味道散干凈。
那個味道是我身上的。
躺回客廳地鋪。頭頂天花板有一塊水漬,形狀像朵云。從小就在,一直沒修。
隔壁林嬌的房間透著暖黃的光。
她在跟媽媽打電話,就隔一面墻,還打電話。
媽**笑聲透過墻傳過來。很輕。很溫柔。
我從來沒聽過她用那種聲音跟我講話。
我閉上眼睛。
想起四歲那年。
半夜發高燒,外婆不在。
媽媽一個人抱著我跑了三條街去醫院。
下著大雨。
她把外套脫了裹在我身上,自己淋得透濕。
到了急診她對護士說了一句話。
"先看我女兒。"
就那一次。
就那一次夠了。
我帶著這句話去找的老道士。
跪了三天三夜。他說我的命換她的命。
我說好。
他說她不會知道。
我說好。
他說五天后這具身體會徹底腐爛。
我說夠了。
五天。
夠我做完三件事。
第一,給她做一頓飯。二十三年了她沒吃過我做的東西。
第二,把錢都留給她。
第三,寫一封信。把她不知道的事告訴她。
做完這三件。
我就沒有遺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