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局的人看了我三次。
不是看我的臉,是看屏幕,再看我,再看屏幕。
“趙小燕?”
“對。”
“1994年3月的?”
“對。”
她把屏幕轉過來。
“你已經結婚了。”
“2014年6月17號,登記對象馬志剛。”
我沒結過婚。
我身邊站著的**,才是我要結婚的人。
我們今天來領證的。
1.
**的手還攥著我的手。
工作人員又看了一眼屏幕,確認了一遍***號碼,一個數不差。
“信息是對的,你確實在2014年6月17號登記了婚姻。”
“不可能。”我把***拍在窗口上,“2014年我在**打工,從來沒回過老家。”
她搖頭:“系統里就是這樣顯示的,你如果有異議,可以去原登記地查檔案。”
“原登記地在哪?”
“蘭陵縣民政局。”
我老家。
**的手松了一下,不是故意的,是本能。
我轉頭看他。他表情沒變,就是嘴唇抿了一下。
“走吧,查清楚。”他說。
我們出了民政局,在門口站了兩分鐘,誰都沒說話。
風把他的頭發吹起來了一縷,他拿手壓下去。
“你真的不知道?”他問。
“你覺得我會拿這種事騙你?”
“不是。”他馬上說,“我是問,你有沒有可能被人冒用了***。”
我想了想:“我***丟過一次。”
“什么時候?”
“上技校那會兒,第一年,剛到**。”
那是2014年。
**看著我,沒說話。
我們開車回去的路上,我打了114查蘭陵縣民政局的電話。
打了四遍才接通,轉了三個人。
**個人告訴我,婚姻登記檔案需要本人到場,帶***原件。
“能不能先告訴我,登記的時候用的什么照片?”
“這個電話里說不了。”
掛了電話,我打開手機上的12345**小程序,填了投訴單。
投訴內容寫了三行:本人趙小燕,從未在蘭陵縣登記過婚姻,系統顯示2014年6月17日與馬志剛登記結婚,要求核查。
**一直在開車,沒再問。
到家樓下,他熄了火,沒解安全帶。
“明天請假,一起去蘭陵。”
“你不用——”
“我去。”
他打開車門,繞到我這邊給我開門。
我下了車。
他把車鑰匙丟進口袋,走了兩步,又回來。
“不管查出來什么,跟你沒關系。”
我點了下頭。
回到出租屋,我翻出一個舊文件袋。
里面有我的畢業證、技校結業證、社保卡,還有一張2014年補辦的***。
我把那張***翻過來,簽發日期2014年7月3號。
腦子里有什么東西響了一下。
登記日期是6月17號。
補辦日期是7月3號。
中間隔了十六天。
***不在我手上的那段時間,有人拿它去登記了一段婚姻。
我拿出手機,翻到通訊錄里很少聯系的一個人。
姐。
我猶豫了五秒鐘,退出了通訊錄,打開了12306。
明天的票,去蘭陵。
2.
火車上我沒睡著。
2014年的事,我翻來覆去想了一路。
那年我18,第一次出遠門。
技校是舅舅介紹的,在**寶安,學的美容美發。
走的那天,我媽劉玉珍把我送到鎮上的長途車站。
“***收好了?”
“收好了。”
“到了打電話。”
我到**第三天,***就丟了。
學校登記要用,我從包里翻出來,放在桌上。中午回來就沒了。
我打電話回家,急得快哭了。
我媽說:“別急,讓你姐幫你弄。”
我姐趙紅梅,大我兩歲,在老家縣城上班。
第二天她就打來電話:“你別管了,我幫你掛失重新辦,辦好了給你寄過去。”
我松了口氣。
過了半個多月,新***寄到了學校。
信封里還夾了兩千塊錢,一張紙條,我姐的字:“妹妹在外面辛苦了,拿著用。”
兩千塊錢。
2014年的兩千塊錢,我在技校一個月生活費才六百。我把那錢存在枕頭底下,舍不得花,花了三個月才用完。
那時候覺得我姐真好。
我記得我還發了條短信回去,說姐謝謝你。
她回了個笑臉。
火車過了宿州,天開始亮了。
**在旁邊靠著椅背
精彩片段
主角是我她的現代言情《她用我身份證結婚12年,離婚時這樁婚姻才被判無效》,是近期深得讀者青睞的一篇現代言情,作者“梅竹兒”所著,主要講述的是:民政局的人看了我三次。不是看我的臉,是看屏幕,再看我,再看屏幕。“趙小燕?”“對。”“1994年3月的?”“對。”她把屏幕轉過來。“你已經結婚了。”“2014年6月17號,登記對象馬志剛。”我沒結過婚。我身邊站著的李剛,才是我要結婚的人。我們今天來領證的。1.李剛的手還攥著我的手。工作人員又看了一眼屏幕,確認了一遍身份證號碼,一個數不差。“信息是對的,你確實在2014年6月17號登記了婚姻。”“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