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“阿麥旋風”的傾心著作,沈沁硯舟是小說中的主角,內容概括:相戀第四年,身為音樂制作人的男友。當著全工作室的面,拔掉了我的麥克風電源。轉頭,他卻把那首我熬了半個月寫出的主打歌。署上了新晉甜妹沈沁的名字。沈沁站在他身邊,嬌滴滴地扯著他的衣角:“硯舟哥,這可是姐姐的心血,我拿去唱真的合適嗎?”他反手握住沈沁的手,語氣是連我都許久未曾聽過的溫柔:“唱歌需要老天爺賞飯吃。這首歌只有給你唱,才能發揮出它最大的價值。”說罷,他透過玻璃,瞥了我一眼:“你不如認清現實,以...
相戀**年,身為音樂**人的男友。
當著全工作室的面,拔掉了我的麥克風電源。
轉頭,他卻把那首我熬了半個月寫出的主打歌。
署上了新晉甜妹沈沁的名字。
沈沁站在他身邊,嬌滴滴地扯著他的衣角:
“硯舟哥,這可是姐姐的心血,我拿去唱真的合適嗎?”
他反手握住沈沁的手,語氣是連我都許久未曾聽過的溫柔:
“唱歌需要老天爺賞飯吃。這首歌只有給你唱,才能發揮出它最大的價值。”
說罷,他透過玻璃,瞥了我一眼:
“你不如認清現實,以后就在幕后給她錄和音吧。”
結束錄音后,我沒有像往常那樣紅著眼眶去求他。
我抱起角落里那把陪了我七年的吉他。
去了大學城附近最破的一條地下通道。
我閉上眼睛,唱了那首本該是我的主打歌。
一曲終了,發現通道里不知道什么時候站滿了人。
有人在鼓掌,有人往琴盒里放錢。
一個背著吉他的男孩對我說:
“姐姐,你唱得真好,比那個甜妹的原版有感情多了。”
我愣在原地。
看著琴盒里那些零碎的紙幣,突然釋懷地笑了。
此刻我才明白,不是我的嗓子廢了,是他從來就沒想讓我開口。
而我拼命想唱好每一個高音,不過是為了讓他多看我一眼。
現在,我不想再為他唱一個字了。
......
相戀四年,我學會了把自尊碾碎了咽下去。
沈沁的專輯錄了三天,我在錄音棚隔壁的調音間待了三天。
不是**,是遞水、調設備。
曾經屬于我的工位被貼上了她的名字貼。
工作室的人看我的眼神從同情變成了習以為常,好像我生來就是干這個的。
那天下午錄最后一首和音。
我唱了三遍,每一遍都被打斷。
“收著點,”
調音臺后面的陳硯舟摘下耳機。
“這是給沈沁的陪襯,別喧賓奪主。”
他聽了兩秒,點了點頭,繼續拉推子。
沈沁坐在他旁邊的椅子上,穿著我上周在商場櫥窗前看了很久沒舍得買的衛衣。
她歪著頭看我,忽然笑了:
“硯舟哥,我覺得姐姐好厲害哦,那種委屈巴巴的聲音好有質感。”
陳硯舟沒接話,手指在鍵盤上敲了幾個**。
我攥緊手里的話筒,指節發白。
晚上,沈沁說要吃城南那家只開夜市的烤紅薯。
外面下著雨,陳硯舟看了眼窗外,轉過來對我說:
“你去買吧,她明天還有通告。”
我張了張嘴想說點什么。
今天我的嗓子一直不太對勁,斷斷續續地咳了一整天。
但話到嘴邊又咽回去了。
說什么呢?說我嗓子疼?
在他眼里,我的聲音早就不值錢了。
我去買了。
冒雨來回四十分鐘,把滾燙的烤紅薯遞到沈沁手里的時候。
她和陳硯舟正在聊一首新歌的編曲。
“硯舟哥,這首歌我真的好喜歡,可惜不是給我寫的。”
陳硯舟看了我一眼。
那一眼很短,短到我差點以為是我的錯覺。
他說:“以后會有的。”
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。
我們在一起的四年里,我寫了三十七首歌。
他選了最好的八首,說要好好做,最后全部給了別人。
他說我的咬字太硬,說我唱歌的時候眼睛里沒有討好聽眾的東西。
我曾經以為他說的是對的。
所以拼命練,拼命改,拼命把自己變成一個不是自己的人。
但在地下通道里,那些陌生人給我的掌聲告訴我,我唱歌不是沒有人聽。
他說這周五要約我談談新專輯的事。
不是給我做專輯。
是讓我參與**沈沁的第二張專輯。
可我發現自己站在錄音棚門口,還是推開了那扇門。
不是舍不得他。
是舍不得那個曾經為了寫出一首好歌可以三天不合眼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