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婆婆大壽逼我抄女誡,我怒印一萬份她的偷情信賀壽
"蘇秀,過來。"
我正在廚房刷鍋,聽到堂屋里婆婆的聲音,趕緊擦干手走出去。
張翠花坐在太師椅上,面前的八仙桌上擺著一地碎瓷片。那是早上我收拾碗柜時不小心碰掉的一只青花碗。
"你知不知道這只碗什么來頭?"她翹著腿,手里的蒲扇一下一下拍著扶手。
"我知道,是家里的老碗。我賠。"
"賠?"張翠花冷笑了一聲,"你拿什么賠?這是你公公當村長那年,鎮上領導送的。你賠得起?"
我沒說話,低著頭站在桌邊。
"賠不起就得罰。"她從旁邊柜子里抽出一疊紙,甩到我面前,"去鎮上老**買這種金粉紙,手抄一百遍《女誡》,挨家挨戶發給親戚,讓他們看看我是怎么教導兒媳婦的。"
金粉紙散落在地上,我蹲下去一張張撿起來。紙面上灑著細密的金粉,摸起來澀手。
"老**"是她娘家侄子李志國開的文具店,這種紙一張十塊錢。《女誡》全文一千六百多字,一張紙寫不了幾行,一百遍抄下來,光紙錢就得好幾千。
"真的要抄一百遍發給親戚?"我低聲問。
"少廢話。抄不完不準上桌吃飯。"張翠花拍了一下扶手,"正好下個月我六十大壽,親戚都要來。到時候一人發一份,讓大伙兒都知道,咱們老張家的規矩。"
我把金粉紙疊整齊,站起身。
"我這就去買紙。"
張翠花滿意地哼了一聲,端起茶杯喝水。
我低著頭走出堂屋,穿過院子,推開大門。
三年前我嫁進張家的時候,村里人都說我命好,嫁了個村長的兒子。張大強在城里打工時對我百般殷勤,結婚后把我帶回村里,一進門就變了個人。準確地說,不是他變了,是**管得太緊,他根本不敢有自己的主意。
三年來,我洗衣做飯喂雞種菜,沒拿過張家一分錢工資。每次想出去找個活兒干,張翠花就搬出那套說辭:嫁進老張家就是老張家的人,拋頭露面像什么話。
我走到巷口,回頭看了一眼那扇漆紅色的大門。
一百遍不夠。
既然她這么喜歡給人立規矩,那我就去縣城的印刷廠印上一萬份。
順便,把她枕頭底下藏了三十年的那封信,印在《女誡》的背面。
我嫁給張大強,是三年前的事。
那時候我在縣城一家小飯館打工,他在隔壁工地搬磚。每天中午來吃飯,總點最便宜的一碗素面,但給我留的小費比面錢還多。
追了我三個月,我答應了。
不是因為他有錢,張家在村里雖然算體面人家,但也就是個普通農戶,靠著**當村長才撐起些面子。我答應他,是因為他在工地上砸傷了手,我去醫院看他,他疼得滿頭汗,第一句話還是問我吃飯了沒有。
我覺得這個男人心里有我。
結婚那天,我才知道自己想錯了。
張翠花站在院門口,上下打量了我一圈,回頭跟鄰居王嬸說:"也就是個長相還行,別的啥也沒有。連個嫁妝都拿不出手,她爸媽也不知道干什么的。"
那天我穿著借來的紅裙子,手里拎著一只舊皮箱,里面裝著我全部的家當。
張大強站在**身后,一句話沒幫我說。
后來我才明白,在這個家里,張翠花說一不二,張大強連說二的膽子都沒有。
第一個月,張翠花嫌我做的飯不好吃,把整鍋菜倒進豬食盆里。
第三個月,她嫌我洗的衣服不干凈,讓我在院子里重洗三遍,全村人都能看見。
半年后,她當著親戚的面說我"肚子不爭氣,嫁過來半年一點動靜沒有"。
我忍了。
一年,兩年,三年。
三年來,我做過的忍讓比這只碗摔得還碎。但我從來沒想過要走。
不是因為舍不得張大強。
是因為我還沒找到那個東西。
去鎮上的路要走半個小時。我騎著家里那輛掉鏈子的破自行車,到了李志國的文具店。
店面不大,門口掛著一塊褪色的招牌:志國文具百貨。
李志國正在柜臺后面嗑瓜子,看到我進來,笑了。
"喲,秀兒來了。我三姑說你要來買紙?"
消息傳得比我騎車還快。我不意外。張翠花罰我的事,她恨不得全鎮都知道。
"金粉紙多少錢一張?"
"十塊。"李志國從貨架上抽出一疊,拍在柜臺
我正在廚房刷鍋,聽到堂屋里婆婆的聲音,趕緊擦干手走出去。
張翠花坐在太師椅上,面前的八仙桌上擺著一地碎瓷片。那是早上我收拾碗柜時不小心碰掉的一只青花碗。
"你知不知道這只碗什么來頭?"她翹著腿,手里的蒲扇一下一下拍著扶手。
"我知道,是家里的老碗。我賠。"
"賠?"張翠花冷笑了一聲,"你拿什么賠?這是你公公當村長那年,鎮上領導送的。你賠得起?"
我沒說話,低著頭站在桌邊。
"賠不起就得罰。"她從旁邊柜子里抽出一疊紙,甩到我面前,"去鎮上老**買這種金粉紙,手抄一百遍《女誡》,挨家挨戶發給親戚,讓他們看看我是怎么教導兒媳婦的。"
金粉紙散落在地上,我蹲下去一張張撿起來。紙面上灑著細密的金粉,摸起來澀手。
"老**"是她娘家侄子李志國開的文具店,這種紙一張十塊錢。《女誡》全文一千六百多字,一張紙寫不了幾行,一百遍抄下來,光紙錢就得好幾千。
"真的要抄一百遍發給親戚?"我低聲問。
"少廢話。抄不完不準上桌吃飯。"張翠花拍了一下扶手,"正好下個月我六十大壽,親戚都要來。到時候一人發一份,讓大伙兒都知道,咱們老張家的規矩。"
我把金粉紙疊整齊,站起身。
"我這就去買紙。"
張翠花滿意地哼了一聲,端起茶杯喝水。
我低著頭走出堂屋,穿過院子,推開大門。
三年前我嫁進張家的時候,村里人都說我命好,嫁了個村長的兒子。張大強在城里打工時對我百般殷勤,結婚后把我帶回村里,一進門就變了個人。準確地說,不是他變了,是**管得太緊,他根本不敢有自己的主意。
三年來,我洗衣做飯喂雞種菜,沒拿過張家一分錢工資。每次想出去找個活兒干,張翠花就搬出那套說辭:嫁進老張家就是老張家的人,拋頭露面像什么話。
我走到巷口,回頭看了一眼那扇漆紅色的大門。
一百遍不夠。
既然她這么喜歡給人立規矩,那我就去縣城的印刷廠印上一萬份。
順便,把她枕頭底下藏了三十年的那封信,印在《女誡》的背面。
我嫁給張大強,是三年前的事。
那時候我在縣城一家小飯館打工,他在隔壁工地搬磚。每天中午來吃飯,總點最便宜的一碗素面,但給我留的小費比面錢還多。
追了我三個月,我答應了。
不是因為他有錢,張家在村里雖然算體面人家,但也就是個普通農戶,靠著**當村長才撐起些面子。我答應他,是因為他在工地上砸傷了手,我去醫院看他,他疼得滿頭汗,第一句話還是問我吃飯了沒有。
我覺得這個男人心里有我。
結婚那天,我才知道自己想錯了。
張翠花站在院門口,上下打量了我一圈,回頭跟鄰居王嬸說:"也就是個長相還行,別的啥也沒有。連個嫁妝都拿不出手,她爸媽也不知道干什么的。"
那天我穿著借來的紅裙子,手里拎著一只舊皮箱,里面裝著我全部的家當。
張大強站在**身后,一句話沒幫我說。
后來我才明白,在這個家里,張翠花說一不二,張大強連說二的膽子都沒有。
第一個月,張翠花嫌我做的飯不好吃,把整鍋菜倒進豬食盆里。
第三個月,她嫌我洗的衣服不干凈,讓我在院子里重洗三遍,全村人都能看見。
半年后,她當著親戚的面說我"肚子不爭氣,嫁過來半年一點動靜沒有"。
我忍了。
一年,兩年,三年。
三年來,我做過的忍讓比這只碗摔得還碎。但我從來沒想過要走。
不是因為舍不得張大強。
是因為我還沒找到那個東西。
去鎮上的路要走半個小時。我騎著家里那輛掉鏈子的破自行車,到了李志國的文具店。
店面不大,門口掛著一塊褪色的招牌:志國文具百貨。
李志國正在柜臺后面嗑瓜子,看到我進來,笑了。
"喲,秀兒來了。我三姑說你要來買紙?"
消息傳得比我騎車還快。我不意外。張翠花罰我的事,她恨不得全鎮都知道。
"金粉紙多少錢一張?"
"十塊。"李志國從貨架上抽出一疊,拍在柜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