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發了消息,措辭客氣:“叔叔阿姨好,有件事想確認一下,您二位每年春節給朵朵的紅包金額,方便幫我出一份書面說明嗎?”
這條消息發出去,石沉大海。已讀,不回。
我也沒指望他們回。但這條消息本身就是證據。截了圖,存進文件夾。
下午上班,陳可端著杯奶茶晃過來:“中午跑哪去了?食堂沒見你。”
“去銀行辦了點事。”
她湊近了:“什么事?”
我看了她一眼。陳可是我同事,也是這幾年走得近的朋友。
“周衍把朵朵的壓歲錢花了。九萬三,全花了。拿去辦婚禮了。”
陳可的奶茶差點噴出來:“多少?九萬三?”
“嗯。”
“他瘋了吧?那是孩子的錢!”
“所以我準備告他。”
陳可瞪大眼睛看了我三秒,一拍桌子:“告!我幫你做什么你說。”
“幫我盯著他朋友圈。他可能會刪東西。”
“放心,他上個月曬新車那條我早截了。當時就覺得這人哪來的錢買車——原來是偷孩子的。”
我笑了一下:“謝了。”
“謝什么,朵朵我看著長大的。”
3
法律援助中心在老城區,三樓,走廊盡頭的小辦公室。
我請了半天假過來。
方遠律師看起來三十出頭,瘦,戴眼鏡,桌上摞著一堆卷宗。
我把材料遞過去:賬本復印件,銀行流水標注版,六份親屬書面證言,朋友圈截圖,聊天記錄截圖。
他一份份翻,眉頭越挑越高。
“你這個準備工作,比我很多當事人都專業。”
“我做財務的,習慣了。”
他合上材料,摘了眼鏡擦了擦:“蘇女士,我直說。這個案子證據鏈非常完整。壓歲錢的法律性質是贈與,贈與對象明確是孩子本人。你有賬本記錄,有親屬證言確認贈與意圖,有銀行流水證明資金被轉移。根據民法典,監護人無權將未成年子女財產用于非子女利益的用途。”
“能贏?”
“證據層面,勝訴概率很高。但我要提醒你幾點。”
他豎起一根手指:“第一,對方可能辯稱壓歲錢屬于家庭共同收入。但你的證人證言可以反駁。”
第二根手指:“第二,勝訴后如果對方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,錢不一定能馬上拿回來。”
第三根手指:“第
精彩片段
小編推薦小說《前夫拿女兒壓歲錢辦婚禮,我反手送他上法庭》,主角周衍朵朵情緒飽滿,該小說精彩片段非常火爆,一起看看這本小說吧:我這人有個毛病,每一筆賬都記得清清楚楚。女兒從滿月到八歲,每一筆壓歲錢我都登記在冊。一共九萬三千四百塊,存在她爸周衍名下的卡里。離婚時我沒爭,想著那是孩子的錢,親爹總不會動。直到三年后,我想給女兒報個鋼琴班,差四百塊。我破天荒給周衍發了消息:“朵朵卡里的錢,能轉兩千出來嗎?”“沒錢了。”“九萬三沒了?”“結婚花了。你養不起就送回來,少跟我哭窮。”我看著這行字,笑了。翻出他上個月的朋友圈——婚禮現場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