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挽著顧清晏的手臂,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,整個人從骨子里透出一種被長久嬌養才能養出來的驕矜。
顧清晏低頭看她的時候,眉眼溫柔得像換了個人。
許意站在角落里,隔著滿堂的燈火看他,覺得自己的心臟被什么東西抓住,擰了一下,又一下。
顧清晏從來沒有那樣看過她。
他看她的時候,永遠是冰冷的、客氣的。連不耐煩都懶得分給她。
顧清晏攬著沈若薇徑直走上主桌。他路過許意身邊時,腳步停都沒停。倒是沈若薇停頓了半拍,偏頭看了許意一眼。那個眼神里沒有挑釁,只有篤定的、居高臨下的“我回來了”。
許意站在原地,感覺掌心的指甲掐進了肉里。
酒過三巡,有人起哄問沈若薇這次回國還走不走。沈若薇歪著頭看向顧清晏,笑著說:“看清晏呀。他要是對我好,我就不走了。”
滿桌人都笑起來,有人拍馬屁:“誰不知道顧總心里只有沈小姐一個!當年要不是沈小姐出國……”
話說到一半,那人終于想起什么似的,尷尬地收住嘴,目光瞟向角落里的許意。
一桌子安靜了大概三秒鐘。
顧清晏放下酒杯,指腹漫不經心地摩挲著杯壁,開口了。他的聲音不高,但宴會廳突然安靜下來,以至于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地傳遍了全場:
“沒什么不能說的。她,”他朝許意的方向偏了偏下巴,像在指一件不那么重要的家具,“不過是我當年隨手選的。”
他說完,端起酒杯抿了一口,根本沒看許意一眼。
周圍響起一片壓抑的哄笑聲。
“隨手選的”——這四個字,像四根釘子,一根一根釘進許意的骨頭里。
然后更大的羞辱來了。
沈若薇伸出左手,撒嬌道:“清晏,我戒指舊了。我覺得許姐姐手上那個,挺好看的。”
她指的是許意無名指上那枚素圈戒指。
那不是婚戒。婚戒是顧家給的那枚三克拉的鴿子蛋,戴在許意另一只手上,沈若薇看不上。她偏偏看上了這枚不值錢的素圈——因為這是顧清晏三年前偶然買給許意的,那時候他的原話是:“你手上光禿禿的,戴一個吧,省得別人說顧家苛待你。”
許意當成了寶,戴了三年,洗澡睡覺都不摘。
顧清晏看了許意一眼,語氣隨意得像在要一件一次性餐具:“那枚不值錢,你要它干什么?”
“人家就喜歡嘛。”
“好。”顧清晏轉過頭,終于正眼看向許意,用那種安排下屬做事的語氣,輕飄飄地說,“摘下來,給若薇。”
不是“可以嗎”,不是“你愿意嗎”。
是“摘下來,給若薇。”
整個宴會廳的人都在看許意,等著看她怎么接。有人已經開始拿手機**,有人捂著嘴笑。他們等著看她哭,看她鬧,看她失態——然后明天就可以傳出去,說顧**是個上不得臺面的潑婦。
許意低頭看著無名指上那枚素圈戒指,看了很久。
她的眼眶發酸,喉嚨像被一團棉花堵住了,什么都說不出來。
這枚戒指不值錢。她后來去查過,一個輕奢品牌的尾貨,打完折可能三千塊都不到。可是這是三年來,他唯一一次主動給她買東西。她把它當作恩賜,當作他也許有那么一點點在乎她的證據。
她在心里替他想了一萬種理由——他事業壓力大,他對人冷淡是天生的,他只是不會表達。她不怪他,她愿意等。她在冰冷的豪宅里等了三年,等他把心從沈若薇那里收回來,哪怕分出來指甲蓋大的一點點給她也行。
可今天她終于明白,他不是不會溫柔,他只是不對她溫柔。
他不是不能愛人,只是愛的人不是她。
是她一廂情愿,是她自欺欺人,是她——
賤得慌。
許意抬起手,把那枚素圈戒指從無名指上一寸一寸地褪下來。
戒指戴了三年,在指根勒出一道淺淺的印痕。拔下來的時候,皮肉扯著疼了一下。她把戒指放在了甜品臺上,發出一聲細微的脆響。
然后她抬起另一只手,把那只三克拉的鴿子蛋也摘了下來,擱在素圈旁邊。
兩顆戒指并排躺著,燈光一照,亮得刺眼。
許意從手包里拿出手機。
周圍有人低聲嗤笑:“裝什么呀,打給誰?打給她鄉下的爹媽哭鼻子嗎?”
“她除了顧總還能找誰?”
“待會兒別當著我們面哭起來才好。”
許意沒理會那些聲音。她翻到一個三年沒有撥出過的號碼,按下了通話鍵。
電話響了很久。
久到周圍的嗤笑聲越來越大,久到有人已經不耐煩地轉過頭去。直到顧清晏都微微皺了皺眉,以為她又在
精彩片段
金牌作家“馨凡”的現代言情,《三年前隨手選的妻子,炸翻了我的商業帝國》作品已完結,主人公:許意顧清晏,兩人之間的情感糾葛編寫的非常精彩:導語:結婚三年,許意活成了整個北城最大的笑話。所有人都知道,顧清晏娶她,不過是因為她那雙眼睛,像極了他遠走國外的白月光。她不過是沈若薇的替身,一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擺設。顧清晏給了她顧太太的名分,卻從沒給過她一個正眼。許意不是不知道,她只是舍不得。舍不得那個十八歲那年,從幾個混混手里把她救下來的少年。舍不得她偷偷喜歡了整整十年的男人。直到那天,他親手把她最后一點念想碾碎。她終于摘下婚戒,撥通了一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