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場名為審批的婚姻里,我提前退場了
小說《在這場名為審批的婚姻里,我提前退場了》,大神“妙妙很妙”將許之嵐宋嘉宇作為書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講述了:許之嵐的規矩,結婚第二天就生效了。“日常消費每月八千封頂。”“超過五百的單筆支出,拍小票發我審批。”“不是我小氣,是幫你養成記賬習慣。你花錢一直沒章法。”我覺得她說得有道理。于是三年來,我買一件外套要算半個月,換一次隱形眼鏡要等她回復同意。直到上個月,我在她風衣口袋翻出一張副卡賬單。持卡人:宋嘉宇。她的行政總監。最近三個月消費記錄:某奢侈男裝門店,8.7萬。某高端高爾夫年卡,3.2萬。某米其林餐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