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小說《污蔑英雄親爹后,全家跪求我別報警》,大神“佚名”將趙亮林夢茹作為書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講述了:從記事起,大伯母每天都逼我跪在客廳的遺像前磕頭。遺像里的人,是我們曾經的鄰居。“你爸搶劫殺人,死有余辜。”“你是殺人犯的女兒,生下來就帶著罪!”因為這句話,我在學校被霸凌,在家只能吃剩飯。堂弟打傷同學,大伯母逼我替他頂罪,送我進少管所。堂姐要結婚,她搶走我爸媽留下的學區房。為了供堂哥出國,她又拿媽媽的骨灰威脅我,在一份價值一百五十萬的賣身合同上簽了字。把我送進會所那天,她對著包廂里的男人賠笑:“顧...
從記事起,大伯母每天都逼我跪在客廳的遺像前磕頭。
遺像里的人,是我們曾經的鄰居。
“******,死有余辜。”
“你是***的女兒,生下來就帶著罪!”
因為這句話,我在學校被霸凌,在家只能吃剩飯。
堂弟打傷同學,大伯母逼我替他頂罪,送我進少管所。
堂姐要結婚,她搶走我爸媽留下的學區房。
為了供堂哥出國,她又拿媽**骨灰威脅我,在一份價值一百五十萬的**合同上簽了字。
把我送進會所那天,她對著包廂里的男人賠笑:
“顧總,這丫頭雖然是**犯的女兒,但勝在聽話,您隨便用。”
男人沒有看我。
他翻開戶口本,目光停在我父親的名字上。
“你說她是***的女兒?”
“可十五年前替我擋下八槍的林建國警官,明明是追授一等功的烈士。”
大伯母雙腿一軟,癱倒在地。
我拿出手機,直接撥通了武裝部和***的電話。
......
額頭撞上地磚時,我眼前黑了一瞬。
血順著眉骨流下來,落在那張黑白遺像前。
身后的竹掃帚再次抽在背上。
“還有二十八個。”
大伯母王紅梅坐在沙發上嗑瓜子。
“磕響一點,別想偷懶。”
我撐著地面坐直。
照片上的男人姓張,是我們以前的鄰居。
大伯母說,十五年前,我爸為了搶錢捅死了他,逃跑時被**當場擊斃。
我媽受不了刺激,很快也病死了。
從大伯去世后,大伯母成了我的監護人。
她告訴我,***的女兒就該替父親贖罪。
所以我每天都要給老張磕一百個頭。
我低下頭,準備繼續。
大門忽然開了。
堂姐林夢茹挽著未婚夫趙亮走進來。
看見地上的血,趙亮立刻皺起眉。
“怎么又讓她跪在客廳?”
“這房子以后是要做婚房的,多晦氣。”
大伯母馬上放下瓜子,笑著迎上去。
“我正教訓她呢。”
她轉頭瞪我。
“林夏,滾回雜物間去,別礙夢茹的眼。”
我扶著墻站起來。
膝蓋跪得太久,剛邁出一步,整條腿都在發抖。
等趙亮走后,林夢茹從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扔到我腳邊。
“簽了。”
我低頭看見《房屋無償贈與協議》幾個字。
協議上的房子,是我爸媽留給我的。
房子不大,也很舊,卻在市中心的重點學區,現在至少值三百萬。
那也是他們留給我的唯一一樣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