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把母親舊宅的鑰匙遞給繼子時,
我收到了一張戶籍遷出通知。
窗口工作人員叫出
我的名字,語氣平靜得像在**一件與
我無關的手續。
“遷出時間是今天。”
我抬頭看向父親
陸承謙。他沒有問
我住在哪里,只把一份短租協議推到
我面前。
“簽了。房租、交通,還有三天后的**費用,都不會少你的。”
我翻到最后一頁,看見那行刺眼的字:
本人自愿遷出。
可通知上的時間,比繼子接鑰匙早了整整十分鐘。
這不是交房后的地址調整。
是有人先把
我從母親留下的房子里抹掉,再讓他住進去。
三天后,戶籍異常會讓
我的職業資格**報名失效。
我沒有簽字,拿著通知回了舊宅。
我要找到那份授權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