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追了王爺三年。
京城都笑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,他是高嶺之花,碰不得。
我偏不信邪,硬是把他從神壇上拽了下來。
他第一次為我紅了耳尖,第一次為我破了戒酒,第一次為我提劍傷了人。
我以為這就是開始。
直到我們冷戰第三天,他和青梅成親的喜帖,鋪滿了整條朱雀大街。
01
我追了謝臨舟三年。
京城的人都知道。
賣糖人的老伯知道。
朱雀街上替貴人跑腿的小廝知道。
連城門口曬太陽的乞兒都知道。
他們笑我不知天高地厚。
他們說我一個商戶女,憑什么肖想端王府那位冷面王爺。
謝臨舟是皇族里出了名的高嶺之花。
不近女色,不飲烈酒,不收旁人的香囊,也不許任何女子近身三步。
我偏不信。
我給他送過春日第一枝桃花。
他沒收。
我給他送過冬日里熬了一夜的參湯。
他讓侍衛倒了。
我替他在宮宴上擋過酒。
那夜我胃疼到天亮,他只讓人送來一瓶藥。
我捧著那瓶藥笑了半宿。
身邊丫鬟阿茵罵我沒出息。
我說你懂什么。
他肯送藥,便是記得我。
后來他真的變了。
他第一次許我坐他的馬車。
第一次在我摔**階時伸手扶我。
第一次為了我,在長公主府拔劍劃傷了一個出言輕薄的紈绔。
那日滿堂死寂。
謝臨舟握著劍,冷聲說:“她不是你能議論的人。”
我站在他身后,心跳亂得不像話。
我以為我贏了。
我以為這三年的笑話,終于要變成一段佳話。
直到三日前。
我問他:“王爺,你何時去我家提親?”
他正在看兵書。
手邊的茶已經涼了。
他連眼皮都沒抬。
“姜雁回,本王何時答應娶你?”
我站在書房門口,手里還捧著給他新做的護腕。
針腳扎得我指尖全是血點。
我以為他在說氣話。
我忍著心口發緊,笑著問:“那你為何對我好?”
他終于抬頭。
那雙眼還是冷的。
“你追了本王三年,本王偶爾給你幾分顏面,不算承諾。”
護腕從我手里掉下去。
砸在地上,聲音很輕。
可我聽得清清楚楚。
我問他:“那長公主府那次呢?”
謝臨舟皺眉。
“本王只是見不得有人在宴上放肆。”
“那除夕夜你陪我看燈呢?”
“順路。”
“那你說我可以信你呢?”
他沉默片刻。
“你想多了。”
我沒有哭。
我只是看著他。
看了很久。
然后我撿起那只護腕,轉身走了。
阿茵追出來,眼睛紅得比我還厲害。
“姑娘,咱們回家吧。”
我點頭。
這三日,我沒有去端王府。
沒有送湯。
沒有送信。
沒有在他上朝的路上等他。
我以為他總會來找我。
哪怕只是讓人傳一句話。
可第三日清晨,朱雀街鋪滿了紅。
一張張喜帖從端王府門口發出去。
紅紙金字,壓在風里,亮得刺眼。
我站在鋪子門前,看見兩個小廝抬著大紅箱子往前走。
路邊的人圍成一圈。
有人念出聲。
“端王謝臨舟,三日后迎娶沈清棠為正妃。”
沈清棠。
他的青梅。
太傅府的嫡女。
京城人人都說她端莊知禮,才貌雙全。
也人人都說,她才配站在謝臨舟身邊。
我站在原地,手腳發冷。
旁邊賣胭脂的婦人看見我,聲音不大不小。
“姜姑娘還在呢?”
另一個笑了。
“人家王爺要成親了,她追了三年,最后不還是白追?”
“商戶女就是商戶女,再有錢,也進不了王府正門。”
阿茵想罵人。
我抬手攔住她。
我的目光落在那張紅帖上。
帖子被風吹到我腳邊。
我彎腰撿起。
上面還有一行小字。
“請姜姑娘務必到場觀禮。”
字跡不是小廝寫的。
是謝臨舟的字。
我認得。
三年里,我臨過他的字帖無數遍。
每一撇,每一捺,我都認得。
阿茵氣得發抖。
“姑娘,他欺人太甚!”
我捏著喜帖。
紙邊割破了手指。
血珠落在“觀禮”兩個字上。
我忽然笑了。
街上有人停下來看我。
他們大概都等著我哭,等著我鬧,等著我像過去一樣沖去端王府求一個說法。
我沒有。
我把喜帖疊好,放進袖中。
“備車。”
阿茵愣住
精彩片段
小說叫做《把冷面少卿拉下后,他娶了青梅》,是作者瓦特部署的小說,主角為他青梅。本書精彩片段:我追了王爺三年。京城都笑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,他是高嶺之花,碰不得。我偏不信邪,硬是把他從神壇上拽了下來。他第一次為我紅了耳尖,第一次為我破了戒酒,第一次為我提劍傷了人。我以為這就是開始。直到我們冷戰第三天,他和青梅成親的喜帖,鋪滿了整條朱雀大街。01我追了謝臨舟三年。京城的人都知道。賣糖人的老伯知道。朱雀街上替貴人跑腿的小廝知道。連城門口曬太陽的乞兒都知道。他們笑我不知天高地厚。他們說我一個商戶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