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工傷復核會上,我駁回了偷我爸功勞的人
我爸瘸了一輩子。
鎮上沒人叫他英雄,他們只叫他違規工。
礦難那年,十七個人活著出了井。
我爸卻被寫進事故通報里,成了擅自操作、連累礦上的罪人。
賠償沒有他的份,工傷沒有他的名。
他拖著一條廢腿,在修車攤前坐了二十八年。
夜里疼醒時,他抱著那條腿,反復說:
「我真的救了人。」
沒人信。
二十八年后,我坐在工傷舊案復核聽證席上。
一個年輕人遞上申請材料。
申請理由寫得很漂亮:
礦難英雄后代專項扶持。
我翻到他祖父那一欄,看見那個被鎮上供了半輩子的名字。
再往下。
事故編號,礦燈號。
我手停住了。
那盞礦燈,明明是我爸的。
我合上材料,看著他。
「未通過。」
聽證室里安靜了幾秒。
梁遠舟臉上的笑慢慢僵住。
他穿著熨得平整的白襯衫,腕表亮得刺眼,坐姿也端正。
一看就是被家里教出來的孩子。
知道什么時候該笑,什么時候該低頭,什么時候該把委屈擺在臉上。
「宋委員,您剛才說什么?」
我把材料合上,又重復了一遍。
「未通過。」
旁邊的復核組副組長老周立刻側過身,壓低聲音。
「清禾,你是不是看錯了?」
「這孩子材料很硬。」
「他爺爺梁德海,當年是紅山礦難的救援英雄,市里宣傳了二十多年。」
「他這次申請專項扶持,程序上沒問題。」
梁遠舟聽見了。
他的背挺得更直,眼神里多了幾分底氣。
「宋委員,如果是我的個人條件不符合,我可以補充材料。」
「但我祖父的英雄身份,是有市里表彰文件的。」
他頓了頓,聲音放輕。
「我爸媽從小就教育我,做人要記得祖輩犧牲。」
我看著他。
犧牲。
這兩個字,真好聽。
我爸宋長河,也犧牲了一輩子。
礦難那天,他被人從井下抬出來時,左腿骨頭扎破褲管,血把棉褲浸透。
可三天后,礦上通報出來。
他不是救人英雄。
是違規開閘、導致巷道坍塌的責任工。
賠償沒有。
工傷不認。
連礦上的宿舍都被收走。
我媽抱著剛滿兩歲的我,站在辦公樓下求了一天。
礦長只丟下一句話:
「再鬧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