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我幫99個家庭找到孩子,卻唯獨拒絕幫助第一百個
成年后,我隱姓埋名,幫99個家庭找回了被拐的孩子。
可這次收到求助信息,我卻拒絕了。
只因三年前,姐姐被最信任的閨蜜出賣,從六樓墜亡。
姐姐生前說過,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讓天下無拐。
所以,我辭了年薪六十萬的工作,接替她開了一家尋人工作室。
這三年里,我幫貴州的母親找回失散九年的女兒,幫湖南的大爺找回被拐十二年的兒子。
無論多遠,只要有一絲線索,我都會第一時間出發。
這次,郵箱里又收到一封求助郵件。
求助人是一個三歲女孩的母親,名叫方琳。
即便只有名字,我還是認出了那個害死我姐的兇手。
手指緊緊攥住鼠標,我想起姐姐死不瞑目的模樣。
我沉默了一會兒,回復道:
“這個案子,我不接。”
1、
我姐死的那天,下著雨。
她叫沈知夏,是一名打拐**。
追一個案子追了十一個月,收網前一天身份暴露,被綁匪從六樓推了下去。
法醫說,她后腦勺挨了三下磚頭。
我趕到醫院的時候,她已經蓋上了白布。
我掀開布,看見她嘴角有血,眼睛半睜著。
我伸手去合她的眼皮,合了三次都合不上。
旁邊的老**跟我說,知夏臨終前最后一句話是:
“告訴我妹……”
沒說完。
她想讓我照顧好爸媽,別做傻事。
她死后的第三年,我辭了年薪六十萬的工作。
改了名字,換了城市,開了一家尋人工作室。
我不叫沈知意了。
我叫林念。
用我**姓,用“念”字,因為我想她。
第一年,我幫一個貴州的女人找回了失散九年的女兒。
那個女人抱著孩子跪在我面前,磕了七個頭。
額頭磕在水泥地上,咚咚響。
第二年,我幫一個湖南的大爺找回了被拐十二年的兒子。
那個兒子已經不會說家鄉話了,但看到大爺的第一眼就哭了。
第三年,三十七個,五十六個,八十四個,九十九個。
每找回一個,我就去我姐的墓前坐一會兒。
我跟她說:
“姐,又一個案子結了。你放心,你筆記本上那些孩子,我一個一個幫你找回來。”
我工作室的墻上掛著一張中國地圖,上面插滿了紅**釘。
九十九個圖釘,從***到海南,從**到福建。
沒人知道我是沈知夏的妹妹。
我對外只說,我是被她救過的一個家屬,想報恩。
這個身份很好用。
沒人追問,沒人懷疑。
直到第一百個求助者找上門。
那天下午三點,我正在整理一個五歲男孩的資料。
手機響了。
一個陌生號碼。
我接起來,對方是個女人,聲音發抖,帶著哭腔。
“請問是林念女士嗎?我女兒丟了……我求求你,幫幫我……”
“我知道你幫了九十九個家庭,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……”
“我女兒才三歲啊……”
我握著手機,沒說話。
“你慢慢說,孩子什么時候丟的?在哪丟的?”
“前天下午,在小區樓下……就十分鐘的功夫,人就沒了……監控拍到一個男人把她抱上了車……”
“報警了嗎?”
“報了……**在查,但是一點線索都沒有……”
“你把孩子的基本信息和照片發到我郵箱,我先看看。”
“好……好……我馬上發……謝謝你,林念女士,謝謝你……”
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。
我掛了電話,等了一會兒,郵箱里來了一封郵件。
我點開附件。
孩子的照片跳出來的那一刻,我整個人僵住了。
不是因為這個孩子。
是因為發件人的名字。
方琳。
2、
方琳是我姐大學四年的室友,她最好的閨蜜。
當年我姐犧牲,我匆匆趕到醫院。
遠遠看到走廊里站著一個哭得厲害的女人。
后來我才知道,那就是方琳。
但我們沒說過話。
她沒注意到我,我也沒上前。
那時候我滿腦子只有我姐,根本沒心思認識任何人。
方琳不知道我長什么樣,不知道我叫什么。
她可能只知道沈知夏有個妹妹,但從未見過。
我看著屏幕上“方琳”兩個字,手指一點點收緊。
她不知道林念是誰。
她不知道她求助的這個“尋人英雄”,就是沈知夏的親妹妹。
她以為我只是一個陌生人。
可這次收到求助信息,我卻拒絕了。
只因三年前,姐姐被最信任的閨蜜出賣,從六樓墜亡。
姐姐生前說過,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讓天下無拐。
所以,我辭了年薪六十萬的工作,接替她開了一家尋人工作室。
這三年里,我幫貴州的母親找回失散九年的女兒,幫湖南的大爺找回被拐十二年的兒子。
無論多遠,只要有一絲線索,我都會第一時間出發。
這次,郵箱里又收到一封求助郵件。
求助人是一個三歲女孩的母親,名叫方琳。
即便只有名字,我還是認出了那個害死我姐的兇手。
手指緊緊攥住鼠標,我想起姐姐死不瞑目的模樣。
我沉默了一會兒,回復道:
“這個案子,我不接。”
1、
我姐死的那天,下著雨。
她叫沈知夏,是一名打拐**。
追一個案子追了十一個月,收網前一天身份暴露,被綁匪從六樓推了下去。
法醫說,她后腦勺挨了三下磚頭。
我趕到醫院的時候,她已經蓋上了白布。
我掀開布,看見她嘴角有血,眼睛半睜著。
我伸手去合她的眼皮,合了三次都合不上。
旁邊的老**跟我說,知夏臨終前最后一句話是:
“告訴我妹……”
沒說完。
她想讓我照顧好爸媽,別做傻事。
她死后的第三年,我辭了年薪六十萬的工作。
改了名字,換了城市,開了一家尋人工作室。
我不叫沈知意了。
我叫林念。
用我**姓,用“念”字,因為我想她。
第一年,我幫一個貴州的女人找回了失散九年的女兒。
那個女人抱著孩子跪在我面前,磕了七個頭。
額頭磕在水泥地上,咚咚響。
第二年,我幫一個湖南的大爺找回了被拐十二年的兒子。
那個兒子已經不會說家鄉話了,但看到大爺的第一眼就哭了。
第三年,三十七個,五十六個,八十四個,九十九個。
每找回一個,我就去我姐的墓前坐一會兒。
我跟她說:
“姐,又一個案子結了。你放心,你筆記本上那些孩子,我一個一個幫你找回來。”
我工作室的墻上掛著一張中國地圖,上面插滿了紅**釘。
九十九個圖釘,從***到海南,從**到福建。
沒人知道我是沈知夏的妹妹。
我對外只說,我是被她救過的一個家屬,想報恩。
這個身份很好用。
沒人追問,沒人懷疑。
直到第一百個求助者找上門。
那天下午三點,我正在整理一個五歲男孩的資料。
手機響了。
一個陌生號碼。
我接起來,對方是個女人,聲音發抖,帶著哭腔。
“請問是林念女士嗎?我女兒丟了……我求求你,幫幫我……”
“我知道你幫了九十九個家庭,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……”
“我女兒才三歲啊……”
我握著手機,沒說話。
“你慢慢說,孩子什么時候丟的?在哪丟的?”
“前天下午,在小區樓下……就十分鐘的功夫,人就沒了……監控拍到一個男人把她抱上了車……”
“報警了嗎?”
“報了……**在查,但是一點線索都沒有……”
“你把孩子的基本信息和照片發到我郵箱,我先看看。”
“好……好……我馬上發……謝謝你,林念女士,謝謝你……”
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。
我掛了電話,等了一會兒,郵箱里來了一封郵件。
我點開附件。
孩子的照片跳出來的那一刻,我整個人僵住了。
不是因為這個孩子。
是因為發件人的名字。
方琳。
2、
方琳是我姐大學四年的室友,她最好的閨蜜。
當年我姐犧牲,我匆匆趕到醫院。
遠遠看到走廊里站著一個哭得厲害的女人。
后來我才知道,那就是方琳。
但我們沒說過話。
她沒注意到我,我也沒上前。
那時候我滿腦子只有我姐,根本沒心思認識任何人。
方琳不知道我長什么樣,不知道我叫什么。
她可能只知道沈知夏有個妹妹,但從未見過。
我看著屏幕上“方琳”兩個字,手指一點點收緊。
她不知道林念是誰。
她不知道她求助的這個“尋人英雄”,就是沈知夏的親妹妹。
她以為我只是一個陌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