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銀釘與巫火
酒館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我很少去想。,是不敢。,亮得讓人睡不著。我坐在酒館二樓的閣樓里,窗戶外頭是一輪又大又圓的滿月,照得整個小鎮都泛著一層冷白色的光。這樣的夜晚,我總會想起艾拉。。,也是這樣一個滿月的夜晚,她趴在我腿上,指著天上的月亮說:“姐姐,月亮上有兔子嗎?”。:“那等我長大了,我上去給你畫一只。”。,她就被帶走了。,雨大得像是天被人捅了個窟窿。獵巫人踹開我們家門的時候,我正給艾拉講睡前故事。他們穿著黑色的雨衣,兜帽壓得很低,只露出一雙雙冷漠的眼睛。,念了一堆我聽不懂的話,什么“魔力波動異常”,什么“需要帶回總部觀察”。艾拉嚇得往我懷里鉆,小手死死攥著我的衣領,哭著說她不要走。,我說你們不能帶走她。,那一眼里沒有任何情緒,甚至沒有輕蔑,就像是看一件擋路的家具。他說:“讓開。”。,一個獵巫人走上前來,一把把我推開。我摔在地上,膝蓋磕破了皮,疼得眼淚直掉。可我顧不上了,我爬起來,沖過去,抓著艾拉的手不放。
“姐姐!姐姐救我!”
我聽見她的聲音,尖細的,稚嫩的,滿**恐懼。
獵巫人一根一根地掰開我的手指。
每掰開一根,艾拉就哭得更大聲一點。最后一根手指被掰開的時候,她幾乎是在尖叫了。
“姐姐!姐姐——!”
她被抱走了。黑夜里,那件黑色的雨衣把她小小的身體整個裹住,像一只張開翅膀的烏鴉。她趴在獵巫人肩頭朝我伸手,那雙手那么小,手指張開著,像是在抓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
我在雨里追了出去。跑過院子,跑過籬笆,跑上村口那條泥濘的小路。雨澆在我臉上,混著眼淚流進嘴里,又咸又苦。我跑啊跑啊,跑到腳上的鞋子掉了都沒發覺,跑到了路的盡頭,看著那輛黑色的馬車一點一點變小,最后消失在雨幕里。
“姐姐——!”
最后一聲,被雨吞沒了。
十二年了,那聲“姐姐”一直在我耳朵里響著,從來沒有停過。
三個月后,議會的信使送來了一袋金幣和一張羊皮紙。
“實驗體在第七階段出現不可控變異,已依照規程清除。”
清除。
他們用這個詞來形容我妹妹的死。
我把金幣扔進了河里。羊皮紙我沒扔,我把它燒了,灰燼我留著,裝在一個小瓷瓶里,掛在我脖子上,貼著心口。這些年不管我逃到哪里,那個小瓷瓶都跟著我。它是我和艾拉之間最后的聯系,是我還活著的唯一證據。
我從那天起就死了。
活下來的是另一個東西。
我叫塞西莉亞·雷恩,巫師議會懸賞榜第三名,賞金五千金幣。十二年間,我獵殺了四十七名議會成員——獵巫人、信使、實驗室的管理者、以及所有參與過“艾拉實驗項目”的人。
一個,一個,全都要死。
復仇是唯一讓我覺得自己還活著的東西。它像一團火,燒在我胸口,燒了十二年,越燒越旺,從來沒有熄滅過。
今晚的月亮太亮了。
我從窗臺上跳下來,灌了一口麥酒,打算**睡覺。
樓下傳來一陣喧嘩。
我皺了皺眉。這家酒館在邊境小鎮的角落里,地段偏,價格便宜,住的都是些見不得光的人——比如我。通常來說,這樣的地方是不應該有喧嘩的。喧嘩意味著麻煩,麻煩意味著可能暴露身份,暴露身份意味著我又要換一個地方躲了。
我走到樓梯口,往下看了一眼。
一個醉醺醺的男人正站在吧臺邊,手里攥著一張皺巴巴的羊皮紙,大聲嚷嚷著什么。其他人都低著頭假裝沒聽見,只有酒保面無表情地擦著杯子。
“……你看這畫像,像不像樓上那個女的?”那醉漢的聲音很大,大得整間酒館都聽得見,“黑頭發,灰眼睛,右手背上有燒傷的疤——這不就是通緝令上那個女巫嗎?”
我心里一沉。
十二年了,我以為我已經學會了在暴露之前無聲無息地消失。可是今天——今晚的月亮太亮了,亮得我渾身上下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囂著不想動。
就這么猶豫了一秒。
那醉漢已經轉過來了。他瞇著眼睛看著我,手里那張通緝令抖了抖,然后他的臉上露出了那種讓人惡心的表情——貪婪的,興奮的,像是看到了五千金幣。
“我就說是你!”他大叫起來,聲音尖得刺耳,“兄弟們,抓住她,五千金幣,夠咱們一輩子——”
他沒說完。
一只手從后面伸過來,扣住了他的后腦勺。
然后猛地往吧臺上砸了下去。
“砰”的一聲,木質的吧臺面裂開了一道縫。那個醉漢的鼻子塌了,血和牙齒一起飛出來,濺在羊皮紙上,把那上面的畫像糊成了一團紅色。
整間酒館安靜了。
所有人都看向那個動手的人。
他站在醉漢身后,身材高大,披著一件沾滿泥點和暗紅色血跡的斗篷。兜帽壓得很低,只露出下半張臉——下頜線鋒利,嘴唇有些干裂,下巴上有一道舊疤。他單手撐在吧臺上,另一只手還扣著那醉漢的后腦,沒有松開的跡象。
“滾。”他說了一個字。
聲音很低,很沉,像從胸腔里擠出來的。
醉漢的同伴們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然后非常默契地站起來,拖著那個滿臉是血的醉漢,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酒館重新安靜下來。
那人終于松開了手,在吧臺上蹭了蹭掌心的血,然后轉過身來。
兜帽滑落了一點,露出了他的眼睛。
金色的。
像是兩枚被火燒紅的硬幣,在昏暗的燭光下微微發光。那雙眼睛看著我,沒有貪婪,沒有敵意,只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——像是疲倦,又像是某種被壓抑了很久的、快要關不住的野獸。
我注意到他的手。
那只手上布滿了細密的、交錯的疤痕,像是被什么東西反復灼燒過。新疤疊著舊疤,皮膚不平整,有些地方甚至發黑發硬。
銀器灼傷的痕跡。
只有狼人會在銀器上留下這樣的傷。
“你是狼人。”我說。
他把兜帽重新拉下來,遮住了那雙金色的眼睛。他的聲音很低,低得只有我能聽見:
“而你是個在逃的巫師。”
我的掌心已經開始凝聚巫火。
他沒有動,只是靠在吧臺邊,把那杯酒保推過來的烈酒一飲而盡。他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,然后他把空杯子放在吧臺上,轉過來正對著我。
“所以你要抓我?”我問。
他沉默了一瞬。
然后他說:“不。”
他抬起頭,兜帽的陰影遮住了他上半張臉,只露出那個有一道舊疤的下巴。他的聲音很低,低得像是只說給我一個人聽:
“我想問問你,介不介意跟我組個隊。”
“你殺獵巫人,我殺吸血鬼。我們殺的每一個人都從同一個地方來——巫師議會的那些老東西。我們的敵人是一樣的。”
我盯著他看了很久。
十二年了,我殺過四十七個人,但從來沒有一個人對我說過“組個隊”這種話。我是通緝犯,是怪物,是所有人口中的“異類”。沒有人愿意靠近我,沒有人愿意幫助我,甚至沒有人愿意多看我一眼。
他是第一個。
我不知道他是瘋了還是傻了,但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。我們殺的都來自同一個地方。我們恨的也都是同一個東西。
“為什么找我?”我問。
“因為你看上去像是需要個幫手的人。”他說。
我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我熄滅了掌心的巫火,拉開他對面的椅子,坐了下來。
“酒保,”我說,“再來兩杯。”
他看著我,兜帽下隱約能看到那雙金色的眼睛里,有什么東西閃了一下。
“我叫雷克斯。”他說。
我沒有告訴他我的名字。
他應該已經知道了——整間酒館的人都知道那張通緝令上寫的是什么名字。
我端起新上的酒,灌了一大口。麥酒的味道又苦又澀,像這些年我過的每一天。但今天喝起來,好像沒那么難喝了。
“雷克斯,”我說,“你最好真的很能打。”
他沉默了兩秒。
然后他說了一句我永遠不會忘記的話:
“我往心臟里釘了一根銀釘,打了五年了,還活著。你覺得呢?”
“姐姐!姐姐救我!”
我聽見她的聲音,尖細的,稚嫩的,滿**恐懼。
獵巫人一根一根地掰開我的手指。
每掰開一根,艾拉就哭得更大聲一點。最后一根手指被掰開的時候,她幾乎是在尖叫了。
“姐姐!姐姐——!”
她被抱走了。黑夜里,那件黑色的雨衣把她小小的身體整個裹住,像一只張開翅膀的烏鴉。她趴在獵巫人肩頭朝我伸手,那雙手那么小,手指張開著,像是在抓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
我在雨里追了出去。跑過院子,跑過籬笆,跑上村口那條泥濘的小路。雨澆在我臉上,混著眼淚流進嘴里,又咸又苦。我跑啊跑啊,跑到腳上的鞋子掉了都沒發覺,跑到了路的盡頭,看著那輛黑色的馬車一點一點變小,最后消失在雨幕里。
“姐姐——!”
最后一聲,被雨吞沒了。
十二年了,那聲“姐姐”一直在我耳朵里響著,從來沒有停過。
三個月后,議會的信使送來了一袋金幣和一張羊皮紙。
“實驗體在第七階段出現不可控變異,已依照規程清除。”
清除。
他們用這個詞來形容我妹妹的死。
我把金幣扔進了河里。羊皮紙我沒扔,我把它燒了,灰燼我留著,裝在一個小瓷瓶里,掛在我脖子上,貼著心口。這些年不管我逃到哪里,那個小瓷瓶都跟著我。它是我和艾拉之間最后的聯系,是我還活著的唯一證據。
我從那天起就死了。
活下來的是另一個東西。
我叫塞西莉亞·雷恩,巫師議會懸賞榜第三名,賞金五千金幣。十二年間,我獵殺了四十七名議會成員——獵巫人、信使、實驗室的管理者、以及所有參與過“艾拉實驗項目”的人。
一個,一個,全都要死。
復仇是唯一讓我覺得自己還活著的東西。它像一團火,燒在我胸口,燒了十二年,越燒越旺,從來沒有熄滅過。
今晚的月亮太亮了。
我從窗臺上跳下來,灌了一口麥酒,打算**睡覺。
樓下傳來一陣喧嘩。
我皺了皺眉。這家酒館在邊境小鎮的角落里,地段偏,價格便宜,住的都是些見不得光的人——比如我。通常來說,這樣的地方是不應該有喧嘩的。喧嘩意味著麻煩,麻煩意味著可能暴露身份,暴露身份意味著我又要換一個地方躲了。
我走到樓梯口,往下看了一眼。
一個醉醺醺的男人正站在吧臺邊,手里攥著一張皺巴巴的羊皮紙,大聲嚷嚷著什么。其他人都低著頭假裝沒聽見,只有酒保面無表情地擦著杯子。
“……你看這畫像,像不像樓上那個女的?”那醉漢的聲音很大,大得整間酒館都聽得見,“黑頭發,灰眼睛,右手背上有燒傷的疤——這不就是通緝令上那個女巫嗎?”
我心里一沉。
十二年了,我以為我已經學會了在暴露之前無聲無息地消失。可是今天——今晚的月亮太亮了,亮得我渾身上下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囂著不想動。
就這么猶豫了一秒。
那醉漢已經轉過來了。他瞇著眼睛看著我,手里那張通緝令抖了抖,然后他的臉上露出了那種讓人惡心的表情——貪婪的,興奮的,像是看到了五千金幣。
“我就說是你!”他大叫起來,聲音尖得刺耳,“兄弟們,抓住她,五千金幣,夠咱們一輩子——”
他沒說完。
一只手從后面伸過來,扣住了他的后腦勺。
然后猛地往吧臺上砸了下去。
“砰”的一聲,木質的吧臺面裂開了一道縫。那個醉漢的鼻子塌了,血和牙齒一起飛出來,濺在羊皮紙上,把那上面的畫像糊成了一團紅色。
整間酒館安靜了。
所有人都看向那個動手的人。
他站在醉漢身后,身材高大,披著一件沾滿泥點和暗紅色血跡的斗篷。兜帽壓得很低,只露出下半張臉——下頜線鋒利,嘴唇有些干裂,下巴上有一道舊疤。他單手撐在吧臺上,另一只手還扣著那醉漢的后腦,沒有松開的跡象。
“滾。”他說了一個字。
聲音很低,很沉,像從胸腔里擠出來的。
醉漢的同伴們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然后非常默契地站起來,拖著那個滿臉是血的醉漢,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酒館重新安靜下來。
那人終于松開了手,在吧臺上蹭了蹭掌心的血,然后轉過身來。
兜帽滑落了一點,露出了他的眼睛。
金色的。
像是兩枚被火燒紅的硬幣,在昏暗的燭光下微微發光。那雙眼睛看著我,沒有貪婪,沒有敵意,只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——像是疲倦,又像是某種被壓抑了很久的、快要關不住的野獸。
我注意到他的手。
那只手上布滿了細密的、交錯的疤痕,像是被什么東西反復灼燒過。新疤疊著舊疤,皮膚不平整,有些地方甚至發黑發硬。
銀器灼傷的痕跡。
只有狼人會在銀器上留下這樣的傷。
“你是狼人。”我說。
他把兜帽重新拉下來,遮住了那雙金色的眼睛。他的聲音很低,低得只有我能聽見:
“而你是個在逃的巫師。”
我的掌心已經開始凝聚巫火。
他沒有動,只是靠在吧臺邊,把那杯酒保推過來的烈酒一飲而盡。他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,然后他把空杯子放在吧臺上,轉過來正對著我。
“所以你要抓我?”我問。
他沉默了一瞬。
然后他說:“不。”
他抬起頭,兜帽的陰影遮住了他上半張臉,只露出那個有一道舊疤的下巴。他的聲音很低,低得像是只說給我一個人聽:
“我想問問你,介不介意跟我組個隊。”
“你殺獵巫人,我殺吸血鬼。我們殺的每一個人都從同一個地方來——巫師議會的那些老東西。我們的敵人是一樣的。”
我盯著他看了很久。
十二年了,我殺過四十七個人,但從來沒有一個人對我說過“組個隊”這種話。我是通緝犯,是怪物,是所有人口中的“異類”。沒有人愿意靠近我,沒有人愿意幫助我,甚至沒有人愿意多看我一眼。
他是第一個。
我不知道他是瘋了還是傻了,但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。我們殺的都來自同一個地方。我們恨的也都是同一個東西。
“為什么找我?”我問。
“因為你看上去像是需要個幫手的人。”他說。
我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我熄滅了掌心的巫火,拉開他對面的椅子,坐了下來。
“酒保,”我說,“再來兩杯。”
他看著我,兜帽下隱約能看到那雙金色的眼睛里,有什么東西閃了一下。
“我叫雷克斯。”他說。
我沒有告訴他我的名字。
他應該已經知道了——整間酒館的人都知道那張通緝令上寫的是什么名字。
我端起新上的酒,灌了一大口。麥酒的味道又苦又澀,像這些年我過的每一天。但今天喝起來,好像沒那么難喝了。
“雷克斯,”我說,“你最好真的很能打。”
他沉默了兩秒。
然后他說了一句我永遠不會忘記的話:
“我往心臟里釘了一根銀釘,打了五年了,還活著。你覺得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