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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,骨灰也是要電費的
請了5天假。回了趟江南老家。
找到當年居委會主任,姓陳,72歲,腿腳不便。帶了2瓶白酒、一條軟**、5000塊紅包。
他看著錢,嘆氣。
“閨女。這事過去28年了。你回來翻它做什么。”
“陳伯。我媽在ICU。我想知道。當年是他們送我。還是賣我。”
他沉默了很久。
從床底拖出一個鐵皮盒。鎖銹死了。他用螺絲刀撬開。
里面份紙。
每份紙皺得不一樣。
陳伯指著第1份。
“8萬。他們要8萬。沈家說沒那么多。”
指第2份。
“7萬。沈家咬牙說5萬。林家不干。”
指第3份。
“6萬5。沈家把家底掏出來,湊到6萬。林家還嫌少。”
指第份。
“6萬。沈家媳婦跪下了。跪了20分鐘。林家才松口。”
我盯著那份紙。
陳伯繼續說。
“林桂芳那女人簽字的時候,還問沈家媳婦要了一壺水,說簽字渴。沈家媳婦給她端過去,她喝完,把杯子摔在地上。說了句晦氣。”
手指壓在第份協議上。
“陳伯。這份給我。”
“拿去。”他嘆氣。“閨女,養你20多年的是媽。賣你那6萬塊的,是**。”
回北京的**上。
訂了60壽宴的位置。通州,林家私人會所。
訂了一份額外禮物。3米電子屏。帶音響。
“客戶希望大屏在敬酒環節啟動。”打電話給會所經理,“敬酒環節第3個節目。內容我自己提供。”
“好的,林女士。”
掛電話。
把份協議復印10份。原件鎖進保險箱。
復印件份裝進文件袋。明天送到生日宴現場。
最后一份。折成折。放進錢包。
跟半年前那張診斷書放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