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窮了35年,失蹤渣爹臨死前逼我繼承12套房
顧棉棉,三十五歲,一家連鎖火鍋店的記賬會計。十二歲那年,父親顧志遠留下一張字條消失了。字條上寫:棉棉,爸走了,別怨爸。此后二十三年,他沒回過一次家,沒打過一個電話,甚至過年都沒發過一條短信。直到她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自己名下有沒有房產,柜臺工作人員盯著電腦屏幕反復確認了三遍,然后抬頭看她:“您是顧棉棉女士?您父親顧志遠......他在您名下登記了十二套房產。全是商鋪和寫字樓?!鳖櫭廾蘅粗欠萸鍐?,腦子里只剩一個念頭:這是**吧?
第一章
我爸走的那年,我十二歲,剛上六年級。
那是2001年的秋天,南方小城剛入九月,蟬還沒死透,趴在院子里的梧桐樹上有氣無力地叫。
我記得那天是周三,因為周三下午沒有數學課,我放學早。
書包扔在門口,喊了聲爸。
沒人應。
又喊了聲媽。
廚房傳來切菜的聲響。
我媽周蘭芝從廚房探出腦袋,圍裙上沾著油漬:“**出去了?!?br>“去哪了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我媽那天的語氣特別平,平得像水缸里放了一夜的水,連個氣泡都沒有。
我沒多想。我爸經常出去,他在鎮上的一個建材鋪子里幫人看貨,有時候晚上才回來。
那天晚上他沒回來。
第二天也沒回來。
第三天晚上,我媽打開我爸的衣柜,站了很久。
我站在臥室門口看她。衣柜里空了一半,他那件穿了三年的軍綠色夾克不在了,他的剃須刀不在了,床頭柜上他那個放零錢的搪瓷杯也不在了。
我媽從衣柜最底下的夾層里抽出一張紙。
那是一張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紙,邊緣帶著鋸齒。
字是圓珠筆寫的,藍色,歪歪扭扭,一共就兩行:
“蘭芝,對不起。棉棉,爸走了,別怨爸。”
我媽把那張紙看了很久。
我問她:“媽,我爸去哪了?”
她把紙疊了兩折,塞進圍裙口袋里。
“不知道?!?br>還是那兩個字。
后來我才知道,她知道。
鎮上的人都知道。
我爸跟五金店老板的女兒走了。那個女人叫丁美珍,比我爸小九歲,長得白,燙著卷發,在鎮上開了個理發店。
我爸走之前,跟她已經處了大半年。
整個鎮上都在傳,只有我是最后一個知道的。
不對,我媽也假裝她是最后一個知道的。
但她不說,一個字不提。
從那天起,我們家再沒出現過“顧志遠”三個字。親戚問起來,我媽就說“走了”。
走了是什么意思,大家心里都清楚。
也沒人追問。
一個男人不要老婆孩子跟別的女人走了,在我們那種小鎮,不是什么新鮮事。
新鮮的是,他連一分錢都沒留。
---
第二章
我爸走之前,我們家的日子算不上好,但也不至于太差。
他在建材鋪幫忙一個月能拿一千二,我媽在針織廠踩縫紉機一個月八百。
兩千塊錢,在二〇〇一年的南方小鎮,夠一家三**。
他這一走,就剩八百了。
八百塊要交房租,要交我的學費,要吃飯,要交水電費。
我媽掰著指頭算了半夜,第二天開始去菜市場幫人殺魚。
早上五點起床,騎自行車去菜市場。幫魚攤的老板娘殺魚、刮鱗、去內臟,干到八點,趕去針織廠上班。
針織廠下午五點下班,她六點到家做飯。吃完飯洗完碗,晚上七點半再騎車去夜市擺攤,賣她白天從廠里帶回來的邊角布料縫的抹布和圍裙。
擺到十一點收攤回家。
第二天五點再起來。
那年冬天特別冷,她的手全是口子,指關節腫得跟饅頭似的。
她從來不說疼,就是往手上抹一層厚厚的蛤蜊油,第二天繼續干。
我那時候還小,不太懂事。只是突然發現,家里的菜變了。
以前飯桌上偶爾還有***、糖醋魚,后來就全是白菜、土豆、蘿卜。偶爾有雞蛋,是奢侈。
我第一次真正意識到“窮”這個字,是六年級上學期的校服費。
學校發通知,冬季校服一百二十塊。
一百二十塊。
我把通知單攥了一天,放
第一章
我爸走的那年,我十二歲,剛上六年級。
那是2001年的秋天,南方小城剛入九月,蟬還沒死透,趴在院子里的梧桐樹上有氣無力地叫。
我記得那天是周三,因為周三下午沒有數學課,我放學早。
書包扔在門口,喊了聲爸。
沒人應。
又喊了聲媽。
廚房傳來切菜的聲響。
我媽周蘭芝從廚房探出腦袋,圍裙上沾著油漬:“**出去了?!?br>“去哪了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我媽那天的語氣特別平,平得像水缸里放了一夜的水,連個氣泡都沒有。
我沒多想。我爸經常出去,他在鎮上的一個建材鋪子里幫人看貨,有時候晚上才回來。
那天晚上他沒回來。
第二天也沒回來。
第三天晚上,我媽打開我爸的衣柜,站了很久。
我站在臥室門口看她。衣柜里空了一半,他那件穿了三年的軍綠色夾克不在了,他的剃須刀不在了,床頭柜上他那個放零錢的搪瓷杯也不在了。
我媽從衣柜最底下的夾層里抽出一張紙。
那是一張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紙,邊緣帶著鋸齒。
字是圓珠筆寫的,藍色,歪歪扭扭,一共就兩行:
“蘭芝,對不起。棉棉,爸走了,別怨爸。”
我媽把那張紙看了很久。
我問她:“媽,我爸去哪了?”
她把紙疊了兩折,塞進圍裙口袋里。
“不知道?!?br>還是那兩個字。
后來我才知道,她知道。
鎮上的人都知道。
我爸跟五金店老板的女兒走了。那個女人叫丁美珍,比我爸小九歲,長得白,燙著卷發,在鎮上開了個理發店。
我爸走之前,跟她已經處了大半年。
整個鎮上都在傳,只有我是最后一個知道的。
不對,我媽也假裝她是最后一個知道的。
但她不說,一個字不提。
從那天起,我們家再沒出現過“顧志遠”三個字。親戚問起來,我媽就說“走了”。
走了是什么意思,大家心里都清楚。
也沒人追問。
一個男人不要老婆孩子跟別的女人走了,在我們那種小鎮,不是什么新鮮事。
新鮮的是,他連一分錢都沒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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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我爸走之前,我們家的日子算不上好,但也不至于太差。
他在建材鋪幫忙一個月能拿一千二,我媽在針織廠踩縫紉機一個月八百。
兩千塊錢,在二〇〇一年的南方小鎮,夠一家三**。
他這一走,就剩八百了。
八百塊要交房租,要交我的學費,要吃飯,要交水電費。
我媽掰著指頭算了半夜,第二天開始去菜市場幫人殺魚。
早上五點起床,騎自行車去菜市場。幫魚攤的老板娘殺魚、刮鱗、去內臟,干到八點,趕去針織廠上班。
針織廠下午五點下班,她六點到家做飯。吃完飯洗完碗,晚上七點半再騎車去夜市擺攤,賣她白天從廠里帶回來的邊角布料縫的抹布和圍裙。
擺到十一點收攤回家。
第二天五點再起來。
那年冬天特別冷,她的手全是口子,指關節腫得跟饅頭似的。
她從來不說疼,就是往手上抹一層厚厚的蛤蜊油,第二天繼續干。
我那時候還小,不太懂事。只是突然發現,家里的菜變了。
以前飯桌上偶爾還有***、糖醋魚,后來就全是白菜、土豆、蘿卜。偶爾有雞蛋,是奢侈。
我第一次真正意識到“窮”這個字,是六年級上學期的校服費。
學校發通知,冬季校服一百二十塊。
一百二十塊。
我把通知單攥了一天,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