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新婚夜妻子報警說我強迫,我出來,她卻在小區門口等我
問我那你有沒有碰她。
我說我只是摟了她一下。
“只是摟了一下?”
“對。”
“還有呢?”
“沒了?!?br>
“她說你試圖侵犯她。”
“我沒有?!?br>
做筆錄的女警看了我一眼,在紙上寫了什么。然后他們帶我去做了檢查,又取了口腔拭子。我身上沒有任何抓痕或者傷痕。
但這些都沒用。
因為陳雪說,她當時反抗了,推開了我,所以沒有得逞。
“未遂”和“未發生”,在法律上完全是兩個概念。
當天晚上,我被關進了***的留置室。第二天轉到了縣拘留所。
通知家屬的電話是我打給我爸的。
我說爸,我在拘留所。
他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,問因為什么事。
我說陳雪報警說我強迫她。
我爸又沉默了一會兒,說:“你沒做吧?”
我說:“沒有。”
“行,我知道了?!?br>
電話掛了。
后來我才知道,我媽當天晚上就從鎮上趕到了縣城,去陳雪家敲門,敲了半天沒人開。她又去找張姐,張姐說她也不清楚情況。
我媽一個人在她家樓下站了半夜,第二天早上找到一個律師事務所,問人家這種情況怎么辦。
律師說這種事很難講,要看證據。
我爸媽不知道的是,就在我**留的第三天,陳雪和**去了縣城另一家律師事務所,委托了一個姓孫的律師,說要**我。
在拘留所里,日子過得很快,也很慢。
說快,是因為每天的生活都一模一樣。早上六點起床,洗漱,吃早飯,然后是學習、背規矩、放風。午飯,午休,下午又是學習、放風。晚飯,看新聞聯播,九點熄燈。
說慢,是因為你躺在那張硬板床上,盯著天花板上那道細小的裂縫,時間像停了一樣。你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么,不知道你的面館有沒有人管,不知道你手機上有多少未接來電。
和我關在一個房間的有四個人。有偷摩托車的,有打架的,還有一個是酒駕。
沒人問我為什么進來的。
但我自己說了。
有一天放風的時候,蹲在墻角,旁邊那個偷摩托車的問我什么事進來的。
我說我說不清楚。
他說你倒是說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