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當替身后我成了豪門團寵
白月光回來了
沈吟在那間餐廳里坐了整整兩個小時。
不是她要坐這么久——是秦墨點的菜太多了。
松茸清湯、蟹粉獅子頭、清蒸東星斑,每道菜都是他在菜單上隨手一指的結果,指的時候甚至沒抬頭看服務員。
他對這家餐廳的熟悉程度,和他對這家餐廳的消費無關。
這家店的名字是林知意三年前取的,那道蟹粉獅子頭是林知意以前每次來必點的,那張靠窗的桌子是林知意當年最喜歡的位子。
沈吟知道這些,是因為三年前秦墨第一次帶她來這里時,他自己說的。
他說這家店以前不叫這個名字,后來有個朋友給改了。
他說的“朋友”,是林知意。
他沒用“前女友”這個詞,但沈吟從他的表情里讀懂了——那是她第一次從秦墨臉上看見那種表情,不是溫柔,是某種更深的、像一個人反復摩挲舊戒指時才會有的恍惚。
從那天起她就記住了。她在這個位置上坐了三年,每次秦墨帶她來,她都會吃到滿桌林知意愛吃的菜。
她從來沒說過“我不喜歡蟹粉”,也從來沒說過“我想試試別的菜”。
她只是安靜地吃,安靜地聽他說今天公司又拿下了哪個項目,安靜地在他說完時點點頭說“嗯,挺好的”。
她吃的不是菜,是時間。三年。一千零九十五天。
她在心里數著,一頓飯就是一天,一道菜就是一個星期,一杯茶是一個月。
今天,最后一天。
秦墨今天心情很好。好到進門時替她拉了椅子,好到點菜時多看了她一眼,好到在等菜時主動說了句“你今天的耳環挺好看”。
沈吟夾菜的手停了一下——那對耳環她戴了兩年,銀色,米粒大小,她生日那天自己去夜市買的。
她當時問他好不好看,他正在回消息,頭都沒抬說了句“不錯”,和“嗯”的音調一模一樣。
她現在戴的不是那對耳環。她今天戴的是一對新耳環,珍珠的,秦墨的助理上周送過來的,說是秦總讓準備的“今晚的配飾”。
助理說這話時聲音很小心,因為他也知道——秦墨不自己來說,說明這不是給沈吟的禮物。
這是給“今晚帶出去的女伴”的道具,和領帶夾、袖扣是一個性質。
秦墨沒注意到耳環是新的。他夸的是她戴了兩年那對。他從來就沒看清過她戴的是什么。
但沈吟沒說什么。她只是把那句“挺好看”收下,就像她三年來收下的每一句敷衍——收下,放好,不在心里留位置。
最后一道甜品端上來。芒果布丁,林知意最愛的那家港式茶餐廳的外賣。
秦墨放下筷子,清了清嗓子。
他有話要說。
沈吟知道他要說什么。三年來他每次要說什么重要的事,都會先清嗓子。這個習慣比他自己都忠實。她看著他把手伸進西裝內袋,以為他要掏出什么文件。但她注意到秦墨今天沒有帶那個內袋——他這件西裝是定制的,左胸沒有口袋。他在裝。他在假裝自己有重要的事要說,實際上只是在組織措辭。
“知意后天回國。”他說。
沈吟把最后一勺布丁放進嘴里。布丁很甜,入口即化,但她咀嚼的時間比平常慢了半拍——不是哽咽,是在確認自己咽下去的東西里沒有多余的情緒。確認完畢。她抬頭看著他。
“嗯。”
“我去接她。”
“好。”
“你……”秦墨猶豫了一下。這個猶豫出現在他身上很不尋常。
秦墨不猶豫,他做任何決定都快得像在簽并購協議——看準了,落筆,不后悔。
此刻他看著沈吟的臉,好像在等她說點什么。
等她問他:那我呢?等她露出一點不高興的表情,他好安撫、解釋,或者至少,感覺自己沒那么**。
沈吟什么都沒說。
她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,然后從隨身的帆布袋里拿出一份文件,放在桌上。
帆布袋是米白色的,洗得起了毛邊。
她習慣把重要的東西裝在最里層的夾袋里,所以這份文件被她抽出來的時候,袋口翻出一股淡淡的桂花味——是她的洗發水,六塊五一瓶,和整間餐廳的松露香毫無關系。
秦墨低頭看了一眼那份文件。牛皮紙封面,裝訂整齊。
沈吟在那間餐廳里坐了整整兩個小時。
不是她要坐這么久——是秦墨點的菜太多了。
松茸清湯、蟹粉獅子頭、清蒸東星斑,每道菜都是他在菜單上隨手一指的結果,指的時候甚至沒抬頭看服務員。
他對這家餐廳的熟悉程度,和他對這家餐廳的消費無關。
這家店的名字是林知意三年前取的,那道蟹粉獅子頭是林知意以前每次來必點的,那張靠窗的桌子是林知意當年最喜歡的位子。
沈吟知道這些,是因為三年前秦墨第一次帶她來這里時,他自己說的。
他說這家店以前不叫這個名字,后來有個朋友給改了。
他說的“朋友”,是林知意。
他沒用“前女友”這個詞,但沈吟從他的表情里讀懂了——那是她第一次從秦墨臉上看見那種表情,不是溫柔,是某種更深的、像一個人反復摩挲舊戒指時才會有的恍惚。
從那天起她就記住了。她在這個位置上坐了三年,每次秦墨帶她來,她都會吃到滿桌林知意愛吃的菜。
她從來沒說過“我不喜歡蟹粉”,也從來沒說過“我想試試別的菜”。
她只是安靜地吃,安靜地聽他說今天公司又拿下了哪個項目,安靜地在他說完時點點頭說“嗯,挺好的”。
她吃的不是菜,是時間。三年。一千零九十五天。
她在心里數著,一頓飯就是一天,一道菜就是一個星期,一杯茶是一個月。
今天,最后一天。
秦墨今天心情很好。好到進門時替她拉了椅子,好到點菜時多看了她一眼,好到在等菜時主動說了句“你今天的耳環挺好看”。
沈吟夾菜的手停了一下——那對耳環她戴了兩年,銀色,米粒大小,她生日那天自己去夜市買的。
她當時問他好不好看,他正在回消息,頭都沒抬說了句“不錯”,和“嗯”的音調一模一樣。
她現在戴的不是那對耳環。她今天戴的是一對新耳環,珍珠的,秦墨的助理上周送過來的,說是秦總讓準備的“今晚的配飾”。
助理說這話時聲音很小心,因為他也知道——秦墨不自己來說,說明這不是給沈吟的禮物。
這是給“今晚帶出去的女伴”的道具,和領帶夾、袖扣是一個性質。
秦墨沒注意到耳環是新的。他夸的是她戴了兩年那對。他從來就沒看清過她戴的是什么。
但沈吟沒說什么。她只是把那句“挺好看”收下,就像她三年來收下的每一句敷衍——收下,放好,不在心里留位置。
最后一道甜品端上來。芒果布丁,林知意最愛的那家港式茶餐廳的外賣。
秦墨放下筷子,清了清嗓子。
他有話要說。
沈吟知道他要說什么。三年來他每次要說什么重要的事,都會先清嗓子。這個習慣比他自己都忠實。她看著他把手伸進西裝內袋,以為他要掏出什么文件。但她注意到秦墨今天沒有帶那個內袋——他這件西裝是定制的,左胸沒有口袋。他在裝。他在假裝自己有重要的事要說,實際上只是在組織措辭。
“知意后天回國。”他說。
沈吟把最后一勺布丁放進嘴里。布丁很甜,入口即化,但她咀嚼的時間比平常慢了半拍——不是哽咽,是在確認自己咽下去的東西里沒有多余的情緒。確認完畢。她抬頭看著他。
“嗯。”
“我去接她。”
“好。”
“你……”秦墨猶豫了一下。這個猶豫出現在他身上很不尋常。
秦墨不猶豫,他做任何決定都快得像在簽并購協議——看準了,落筆,不后悔。
此刻他看著沈吟的臉,好像在等她說點什么。
等她問他:那我呢?等她露出一點不高興的表情,他好安撫、解釋,或者至少,感覺自己沒那么**。
沈吟什么都沒說。
她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,然后從隨身的帆布袋里拿出一份文件,放在桌上。
帆布袋是米白色的,洗得起了毛邊。
她習慣把重要的東西裝在最里層的夾袋里,所以這份文件被她抽出來的時候,袋口翻出一股淡淡的桂花味——是她的洗發水,六塊五一瓶,和整間餐廳的松露香毫無關系。
秦墨低頭看了一眼那份文件。牛皮紙封面,裝訂整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