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重生回豪門認親第一天,我把假千金家規貼滿廁所
我被接回豪門第一天。
假千金坐在沙發上,柔柔地說:
“姐姐剛回來,不懂家里的規矩也正常。”
我媽立刻說:
“那就讓她把家規抄一百遍。”
前世我真抄了。
這次我拿起那本厚厚的家規。
認真翻了兩頁。
然后去了廁所。
十分鐘后,全家沖進來。
只見我把家規一張張貼在墻上。
我爸氣得發抖:
“你干什么?”
我說:
“讓它去該去的地方。”
“這種廢紙,貼廁所最實用。”
我媽周嵐沖上來就要撕。
我把第一頁按住,指給她看。
“家規第一條,許家人不得高聲喧嘩,不得在家中無理爭吵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媽,你先抄兩遍?”
周嵐的手停在半空。
我爸許長海臉沉得像鍋底。
“許知夏,你剛回家就頂撞父母,誰教你的?”
我翻到第三條。
“長輩應端正自身,不得以身份壓人,不得無故**晚輩。”
我抬頭。
“爸,誰教你的?”
許長海被噎住。
坐在沙發上的許明珠眼眶一紅,慢慢站起來。
“姐姐,你別這樣。”
“爸媽也是為了你好。”
她穿著白裙,頭發披在肩上,眼淚掛著不掉,像一碰就碎。
前世,我就是被她這副樣子騙了。
我以為她真的怕我不適應。
我以為她真的想讓我融入這個家。
后來我才知道。
這本所謂家規,是她親手參與改的。
八十二頁。
六百四十三條。
條條寫給我。
不許大聲說話。
不許穿顏色鮮艷的衣服。
不許未經允許上二樓。
不許單獨見父母。
不許在外人面前提自己是親生女兒。
不許索要從前二十年的補償。
不許質疑許明珠在家中的地位。
不許讓許明珠難堪。
不許搶許明珠的資源。
不許追究過去任何誤會。
最可笑的是最后一條。
如有爭議,以許家解釋為準。
前世我傻。
我真一筆一畫抄了一百遍。
手腫得握不住筷子。
許明珠卻拿著我抄好的家規,在朋友面前笑著說:
“我姐姐剛從外面回來,沒受過什么教育,只能多學學規矩。”
那時候,許家人都笑。
我低著頭,連哭都不敢哭。
后來我才明白。
他們不是要教我規矩。
他們是要把我重新按進泥里。
這次,不可能了。
我看著許明珠,笑了一下。
“為了我好?”
她點頭,聲音軟得像水。
“姐姐,我知道你剛回來心里不舒服,可我們是一家人。家規不是針對你,是希望你以后別被外人笑話。”
我把手里的紙往墻上一拍。
“家規第二十七條,家人之間要互相扶持,不得侵占家人財物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那你先把我的獎學金還了。”
許明珠捏著裙擺的手停住。
“姐姐,你在說什么?什么獎學金?”
我拿出手機,點開相冊。
屏幕上是一張舊網頁截圖。
全國青少年設計大賽,特等獎。
作品名,《回家的路》。
作者署名,林知夏。
那是我被接回許家前用的名字。
下一張,是同一幅作品出現在許明珠個人展示冊上的截圖。
署名改成了許明珠。
再下一張,是獎金公示。
十萬元。
收款人,許明珠。
我把手機屏幕轉向他們。
“去年十月,你拿著我的參賽作品去領獎。”
“獎金十萬,證書一本,媒體采訪三次。”
“你說你從小關心流浪兒童,所以才畫得出《回家的路》。”
我頓了頓。
“許明珠,你不嫌臟嗎?”
許明珠眼淚一下掉下來。
“姐姐,你誤會了。”
“那幅畫是我在公益展上看到的,我不知道是你的。”
周嵐立刻護到她身前。
“知夏,你剛回來就拿這種事污蔑明珠?”
許長海也冷下臉。
“明珠從小成績好,拿獎無數。她需要搶你一張畫?”
我點點頭。
“家規第十二條,不得無證據指責家人。”
我把手機又往前遞了遞。
“證據在這兒。”
坐在沙發上的許硯終于抬起眼。
他比我大三歲,是許氏集團項目部負責人,也是許明珠最堅定的靠山。
前世我被關進地下室那晚,就是他親手鎖的門。
因為許明珠哭著說,我想害她。
他看完截圖,冷笑了一聲。
“幾張圖能說明什么?現在圖片都能改。
假千金坐在沙發上,柔柔地說:
“姐姐剛回來,不懂家里的規矩也正常。”
我媽立刻說:
“那就讓她把家規抄一百遍。”
前世我真抄了。
這次我拿起那本厚厚的家規。
認真翻了兩頁。
然后去了廁所。
十分鐘后,全家沖進來。
只見我把家規一張張貼在墻上。
我爸氣得發抖:
“你干什么?”
我說:
“讓它去該去的地方。”
“這種廢紙,貼廁所最實用。”
我媽周嵐沖上來就要撕。
我把第一頁按住,指給她看。
“家規第一條,許家人不得高聲喧嘩,不得在家中無理爭吵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媽,你先抄兩遍?”
周嵐的手停在半空。
我爸許長海臉沉得像鍋底。
“許知夏,你剛回家就頂撞父母,誰教你的?”
我翻到第三條。
“長輩應端正自身,不得以身份壓人,不得無故**晚輩。”
我抬頭。
“爸,誰教你的?”
許長海被噎住。
坐在沙發上的許明珠眼眶一紅,慢慢站起來。
“姐姐,你別這樣。”
“爸媽也是為了你好。”
她穿著白裙,頭發披在肩上,眼淚掛著不掉,像一碰就碎。
前世,我就是被她這副樣子騙了。
我以為她真的怕我不適應。
我以為她真的想讓我融入這個家。
后來我才知道。
這本所謂家規,是她親手參與改的。
八十二頁。
六百四十三條。
條條寫給我。
不許大聲說話。
不許穿顏色鮮艷的衣服。
不許未經允許上二樓。
不許單獨見父母。
不許在外人面前提自己是親生女兒。
不許索要從前二十年的補償。
不許質疑許明珠在家中的地位。
不許讓許明珠難堪。
不許搶許明珠的資源。
不許追究過去任何誤會。
最可笑的是最后一條。
如有爭議,以許家解釋為準。
前世我傻。
我真一筆一畫抄了一百遍。
手腫得握不住筷子。
許明珠卻拿著我抄好的家規,在朋友面前笑著說:
“我姐姐剛從外面回來,沒受過什么教育,只能多學學規矩。”
那時候,許家人都笑。
我低著頭,連哭都不敢哭。
后來我才明白。
他們不是要教我規矩。
他們是要把我重新按進泥里。
這次,不可能了。
我看著許明珠,笑了一下。
“為了我好?”
她點頭,聲音軟得像水。
“姐姐,我知道你剛回來心里不舒服,可我們是一家人。家規不是針對你,是希望你以后別被外人笑話。”
我把手里的紙往墻上一拍。
“家規第二十七條,家人之間要互相扶持,不得侵占家人財物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那你先把我的獎學金還了。”
許明珠捏著裙擺的手停住。
“姐姐,你在說什么?什么獎學金?”
我拿出手機,點開相冊。
屏幕上是一張舊網頁截圖。
全國青少年設計大賽,特等獎。
作品名,《回家的路》。
作者署名,林知夏。
那是我被接回許家前用的名字。
下一張,是同一幅作品出現在許明珠個人展示冊上的截圖。
署名改成了許明珠。
再下一張,是獎金公示。
十萬元。
收款人,許明珠。
我把手機屏幕轉向他們。
“去年十月,你拿著我的參賽作品去領獎。”
“獎金十萬,證書一本,媒體采訪三次。”
“你說你從小關心流浪兒童,所以才畫得出《回家的路》。”
我頓了頓。
“許明珠,你不嫌臟嗎?”
許明珠眼淚一下掉下來。
“姐姐,你誤會了。”
“那幅畫是我在公益展上看到的,我不知道是你的。”
周嵐立刻護到她身前。
“知夏,你剛回來就拿這種事污蔑明珠?”
許長海也冷下臉。
“明珠從小成績好,拿獎無數。她需要搶你一張畫?”
我點點頭。
“家規第十二條,不得無證據指責家人。”
我把手機又往前遞了遞。
“證據在這兒。”
坐在沙發上的許硯終于抬起眼。
他比我大三歲,是許氏集團項目部負責人,也是許明珠最堅定的靠山。
前世我被關進地下室那晚,就是他親手鎖的門。
因為許明珠哭著說,我想害她。
他看完截圖,冷笑了一聲。
“幾張圖能說明什么?現在圖片都能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