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閨蜜冒領500萬,卻不知救的是兩億滅門兇手
每一張都是證據。
證明張婷不僅冒領了"救人"的功勞,還收下了一個通緝犯的巨額酬金。
周六中午,我在火鍋店遇到了一個人。
老周讓我去前廳收桌子,我端著托盤走出去,差點撞上一個穿灰色夾克的男人。
他三十歲出頭,寸頭,坐在角落的卡座里,面前擺著一碗清湯鍋底,幾乎沒怎么動。
他在看手機。
屏幕上的畫面,我只掃了一眼,血就涼了半截。
是張婷那條救人新聞的視頻。
他反復看了三遍,然后把手機翻過去扣在桌上,抬起頭,目光掃過整個大廳。
那個眼神,不是食客的眼神。
是獵人在辨認獵物的眼神。
我低下頭,端著托盤快步走回后廚。
背后出了一層冷汗。
他們來了。
比我預想的要快。
我躲在后廚的儲物間里,透過門縫看著那個男人。他又坐了二十分鐘,結了賬,走了。
從頭到尾沒跟任何人說話。
我掏出手機,猶豫了很久。
要不要提醒張婷?
手指在屏幕上懸了半分鐘,最終還是鎖了屏。
不。
她自己選的路。
我提醒她,她會信嗎?她只會覺得我嫉妒她,想嚇唬她把錢吐出來。
更何況,我一旦開口,就等于承認那天晚上我在場。
那我就從"無關人員"變成了"知情者"。
知情者,在那幫人眼里,同樣是要滅口的對象。
我不能冒這個險。
我只能確保一件事:所有的線索,都指向張婷,不指向我。
晚上回到出租屋,我做了第二件事。
我用第三個賬號,在本地最大的論壇上發了一個帖子。
標題是:"有沒有人覺得那個救人女孩長得好好看?求扒更多信息。"
內容很簡單,就是把張婷的采訪截圖貼了上去,夸她漂亮,問有沒有人認識她。
帖子發出去半小時,就有人開始回復了。
"認識認識,我同事的朋友。在某某公司上班的。"
"她男朋友好像是做二手車的。"
"這姑娘之前在某某商場做過柜姐,我買過她的東西。"
互聯網時代,一個人的信息就像紙糊的墻,戳一下就透。
我要做的,就是幫張婷把這面墻戳得更透一些。
讓所有想找她的人,都能輕輕松松地找到她。
下一周,事情開始加速。
周一早上,我剛到火鍋店,老周就拉住我。
"沈念,你那個閨蜜,上電視了。"
他把手機遞給我。是本市衛視的晨間新聞,張婷坐在演播室里,妝容比上次更精致,對著鏡頭侃侃而談。
主持人問她:"張小姐,聽說被救者給了你一筆豐厚的酬謝,你打算怎么用這筆錢?"
張婷笑得端莊大方:"我打算拿出一部分做公益,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。剩下的,可能會用來創業吧。我一直想開一家自己的花店。"
主持人感動得不行:"你真是一個善良又有規劃的姑娘。"
我把手機還給老周,沒說話。
公益?花店?
她連我那五萬塊都沒轉,還公益呢。
中午的時候,張婷給我發了條消息。
"沈念,周三晚上有個飯局,你來當我助理。幫我拎包、拍照、發朋友圈。"
"什么飯局?"
"一個電視臺的導演請我吃飯,說想給我做一期專題節目。平民英雄系列。"
"到時候你就說你是我的生活助理,別提你在火鍋店洗碗的事,丟人。"
我盯著屏幕上"丟人"兩個字,拇指關節捏得發白。
"好。幾點?"
"六點半,江景一號。你早點到,幫我占個好位置。"
江景一號。全市最貴的私房菜館,人均消費兩千起。
張婷以前連門口都不敢站,怕被保安趕。
現在她要在那里當座上賓了。
用一個***的錢。
周三傍晚,我提前半小時到了江景一號。
穿著我最體面的一件白襯衫,頭發扎了個低馬尾。站在門口等張婷的時候,迎賓小姐看了我兩眼,大概在判斷我是不是走錯了地方。
六點二十,張婷的車到了。
馬強開的車,一輛嶄新的黑色轎車。
"新買的?"我看著那輛車問。
張婷從副駕下來,挎著一個我上周在她朋友圈里見過的包。
"嗯,馬哥說既然有錢了就別委屈自己。"
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,皺了皺鼻子。
"就這身?算了,你站我后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