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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風不渡,舊人不歸
戀愛五年,我的男友沈越,頭一回破例動用了集團內部最高級別的特批流程,將我調往西南分公司,掛總裁之職。
我原以為,他終于看見了我肩上的鋒芒,也終于承認,女人同樣可以執掌一方。
直到那天,我在公司走廊拐角無意間聽到他對著手機那頭低聲說:
“林佳佳的機票已經訂好了,下周一我和蘇晚辦婚禮。你務必讓她在當天徹底離開這座城市。”
電話那頭的人遲疑:“沈哥,你這樣兩邊瞞著,萬一佳佳那邊炸了鍋……”
沈越壓低嗓音,語氣篤定而從容:
“她不會知道的。我把西南的爛攤子都丟給她了,她光收拾那些就夠忙的了。”
頓了頓,他又補了一句,像是解釋,更像是為自己開脫:
“再說了,我給了她一直想要的職位,就算她以后知道了,也應該能體諒我的難處。”
“男人到了這個層級,身邊怎么可能只守著一個女人?”
我在拐角處愣了幾秒,腦子里嗡嗡地空白了一瞬。
然后我輕輕地,笑了。
既然如此。
這一趟去西南,我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。
……
我回到辦公室,沈越正坐在我對面的椅子上翻文件。
看到我進來,他站起身走過來,很自然地伸手想攬我的腰。
我側身躲了一下。
他的手停在半空,頓了兩秒,收了回去。
“調令看過了?”
我點頭,“看過了,很滿意。”
他嘴角揚起,“那就好。到了那邊別委屈自己,買東西走我的私人賬戶,額度不設限。”
我平靜地說:“不用。我是去做事的,不是去度假的。”
他臉上閃過一絲尷尬,“也是,你從來都是工作第一。”
門外有人敲門。
實習生小周探頭進來。
“沈總,林總,公司五周年紀念冊做好了,大家都簽了名,就差兩位了。”
我接過冊子,看了很久。
封面是我們五年前在出租屋里敲下第一份合同時的合照。
那時候沈越穿著起球的毛衣,摟著我的肩膀笑得張揚。
他說等公司上市,一定給我一場最盛大的婚禮。
沈越看都沒看照片一眼,翻到最后一頁隨手簽了名。
“這種沒用的東西,以后少做。”
小周笑容僵住,看向我。
我拿回冊子,在那個穿著起球毛衣的少年旁邊,認認真真簽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小周出去后,沈越桌上的手機亮了。
屏幕上只有一個字:“晚”。
他下意識看了一眼,又看了看我。
接起電話時,聲音不自覺地壓低。
“嗯,還在公司。”
“那家太辣了,你胃不好,聽話,換一家。”
“好,晚點去接你。”
掛了電話,他轉過身,理了理袖口,恢復了公事公辦的表情。
“下周一早上的航班。”他看著我,“西南那邊的團隊都在等你,別誤了時間。”
“下周一……”我看著他的眼睛,“你會送我去機場嗎?”
沈越的手指頓了一下。
“下周一有個重要的投資會議,我走不開。”
他說這話的時候沒有看我,食指下意識撓了撓鼻子。
這個動作他自己不知道,但我太熟悉了。
他每次撒謊,都是這樣。
“好。”
我從抽屜里拿出一份文件,放在他面前。
“既然西南分部全權交給我,為了方便決策,這份獨立運營的協議,麻煩你簽一下。”
沈越愣住:“獨立運營?有這個必要嗎?”
“事事都要向總部請示,太慢了。”
沈越沉默了幾秒,連內容都沒細看,翻到最后一頁簽了字。
他急著去見蘇晚,走到門口才回頭看我一眼。
“佳佳,在那邊好好干。我是為了你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