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我吸血的原生家庭
天站十二個小時,手指被零件磨出血泡,結痂了又被磨破,反反復復。
我每個月工資到手,第一件事就是給我媽轉賬。那時候還沒有手機支付,我要騎著電動車去鎮上的銀行,排隊半個小時,把一千五存進她的卡里。剩下的錢,交完房租和水電,勉強夠吃飯。
那三年,我瘦了三十斤。
不是減肥,是餓的。
我十七歲那年冬天,發了高燒,燒到四十度,在宿舍里昏睡了一天一夜。室友嚇壞了,打電話給我媽。我媽說:「她自己不會去醫院嗎?找我有什么用?」
是室友騎著電動車帶我去的小診所。打了三天點滴,花了一百八十塊。那個月我沒敢告訴我媽,咬著牙省吃儉用,還是少交了八十塊。我媽打電話來罵了我整整四十分鐘,說我「掙錢不上心」,說「你弟的補習班剛交了兩千塊,你就給我交這么點?」
我問她,我弟上的什么補習班。她說英語和數學,找的最好的老師,一節課一百二。我說我發燒花了醫藥費,這個月實在湊不出一千五了。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鐘,我媽說:「發燒燒不死人,少花點冤枉錢。下個月補上。」
我沒有說話。
那一年我弟上初一,我給他買了一雙三百多的運動鞋寄回去,是我在廠里加班掙的。我媽收到之后打電話來說:「太丑了,你弟不喜歡,退了換個別的。」
我退了。換了一雙更貴的。
我弟說還行。
「還行」兩個字,值我半個月的工資。
十九歲那年,我攢夠了一筆錢,報了縣城里的夜校,學會計。我想換一份工作,不想一輩子站在流水線上。我白天上班,晚上騎車去上課,來回一個小時。我媽知道之后,第一反應不是「我女兒真上進」,而是:「你那點工資夠你折騰的?上那破課有什么用?有那錢還不如給你弟交學費。」
我說學費是我自己攢的錢,不花家里的。我媽說:「你攢的錢也是林家的錢,你以為是你一個人的?」
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——我掙的每一分錢都不屬于我。我這個人,也不屬于我。我只是林家的一個資產,和院子里那輛舊摩托車一樣,誰都可以用,誰都可以賣,唯獨我自己不能做主。
我咬著牙把會計證考了下來。
后來我憑著這張證書,進了一家小公司做財務,工資翻了一倍。一個月到手能拿五千多。我媽知道之后,當月就把我的「上交額度」從一千五提到了三千。
她沒有問我能不能負擔。她只是通知我。
「你現在掙得多了,該多給家里出點力。你弟明年就高考了,得給他攢大學學費和生活費。」
我問她,我弟考得上大學嗎。我媽說考不考得上都要上,大不了讀個大專,反正現在這個社會,沒學歷不行。我說我當年連高中都沒上成,我媽說:「你和你弟能一樣嗎?他是男孩,你是女孩。你一個女孩子,初中畢業就夠用了,嫁人又不看學歷。」
我掛了電話,在出租屋里坐了很久。
我沒有哭。我早就不會哭了。
二十一歲那年,我談了一個男朋友。公司同事,大專畢業,家里條件一般,但人踏實肯干。我們處了大半年,我說想帶他回家見父母。我爸媽沒有反對,甚至表現得很熱情。我以為他們終于想通了,終于覺得女兒也是個人了。
直到我帶他回去的那天晚上。
我媽當著我和他的面,開口就說:「彩禮最低二十萬,少一分都不行。我們家把她養這么大,花了不少錢。你出二十萬,人就是你的了。」
那個男生當場就愣住了。
他想拉我去陽臺單獨聊聊。我媽不讓,說「有什么事當面說,別偷偷摸摸的」。我爸在旁邊抽著煙,一個字都不說,但我看見他在點頭。
那頓晚飯吃得很沉默。第二天他就走了,后來再沒提過帶我回家的事。又過了一個月,他跟我提了分手。他說:「我不是不喜歡你,但你那個家,我扛不住。」
我沒怪他。他扛不住,我也扛不住。只是他沒有非扛不可的理由,而我沒有選擇。
二十二歲,我換了工作,搬到市里,月薪漲到八千。我**上交額度漲到了五千。我沒說什么,按時轉賬。她不知道的是,我偷偷辦了一個賬戶,每個
我每個月工資到手,第一件事就是給我媽轉賬。那時候還沒有手機支付,我要騎著電動車去鎮上的銀行,排隊半個小時,把一千五存進她的卡里。剩下的錢,交完房租和水電,勉強夠吃飯。
那三年,我瘦了三十斤。
不是減肥,是餓的。
我十七歲那年冬天,發了高燒,燒到四十度,在宿舍里昏睡了一天一夜。室友嚇壞了,打電話給我媽。我媽說:「她自己不會去醫院嗎?找我有什么用?」
是室友騎著電動車帶我去的小診所。打了三天點滴,花了一百八十塊。那個月我沒敢告訴我媽,咬著牙省吃儉用,還是少交了八十塊。我媽打電話來罵了我整整四十分鐘,說我「掙錢不上心」,說「你弟的補習班剛交了兩千塊,你就給我交這么點?」
我問她,我弟上的什么補習班。她說英語和數學,找的最好的老師,一節課一百二。我說我發燒花了醫藥費,這個月實在湊不出一千五了。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鐘,我媽說:「發燒燒不死人,少花點冤枉錢。下個月補上。」
我沒有說話。
那一年我弟上初一,我給他買了一雙三百多的運動鞋寄回去,是我在廠里加班掙的。我媽收到之后打電話來說:「太丑了,你弟不喜歡,退了換個別的。」
我退了。換了一雙更貴的。
我弟說還行。
「還行」兩個字,值我半個月的工資。
十九歲那年,我攢夠了一筆錢,報了縣城里的夜校,學會計。我想換一份工作,不想一輩子站在流水線上。我白天上班,晚上騎車去上課,來回一個小時。我媽知道之后,第一反應不是「我女兒真上進」,而是:「你那點工資夠你折騰的?上那破課有什么用?有那錢還不如給你弟交學費。」
我說學費是我自己攢的錢,不花家里的。我媽說:「你攢的錢也是林家的錢,你以為是你一個人的?」
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——我掙的每一分錢都不屬于我。我這個人,也不屬于我。我只是林家的一個資產,和院子里那輛舊摩托車一樣,誰都可以用,誰都可以賣,唯獨我自己不能做主。
我咬著牙把會計證考了下來。
后來我憑著這張證書,進了一家小公司做財務,工資翻了一倍。一個月到手能拿五千多。我媽知道之后,當月就把我的「上交額度」從一千五提到了三千。
她沒有問我能不能負擔。她只是通知我。
「你現在掙得多了,該多給家里出點力。你弟明年就高考了,得給他攢大學學費和生活費。」
我問她,我弟考得上大學嗎。我媽說考不考得上都要上,大不了讀個大專,反正現在這個社會,沒學歷不行。我說我當年連高中都沒上成,我媽說:「你和你弟能一樣嗎?他是男孩,你是女孩。你一個女孩子,初中畢業就夠用了,嫁人又不看學歷。」
我掛了電話,在出租屋里坐了很久。
我沒有哭。我早就不會哭了。
二十一歲那年,我談了一個男朋友。公司同事,大專畢業,家里條件一般,但人踏實肯干。我們處了大半年,我說想帶他回家見父母。我爸媽沒有反對,甚至表現得很熱情。我以為他們終于想通了,終于覺得女兒也是個人了。
直到我帶他回去的那天晚上。
我媽當著我和他的面,開口就說:「彩禮最低二十萬,少一分都不行。我們家把她養這么大,花了不少錢。你出二十萬,人就是你的了。」
那個男生當場就愣住了。
他想拉我去陽臺單獨聊聊。我媽不讓,說「有什么事當面說,別偷偷摸摸的」。我爸在旁邊抽著煙,一個字都不說,但我看見他在點頭。
那頓晚飯吃得很沉默。第二天他就走了,后來再沒提過帶我回家的事。又過了一個月,他跟我提了分手。他說:「我不是不喜歡你,但你那個家,我扛不住。」
我沒怪他。他扛不住,我也扛不住。只是他沒有非扛不可的理由,而我沒有選擇。
二十二歲,我換了工作,搬到市里,月薪漲到八千。我**上交額度漲到了五千。我沒說什么,按時轉賬。她不知道的是,我偷偷辦了一個賬戶,每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