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她救了我三次,臨終把女兒塞給了我這個殺人犯
五年,一千八百二十六個日夜。
我在女子監獄的鐵窗里,數著每一天的日出日落。
**過三次,被同一個人救了三次。
她叫芳姐,肝癌晚期,活不過三個月。
死前,她把唯一的女兒托付給我。
“我沒多少天可以活了,可我女兒還小,你出去后,能幫我去看看她嗎?”
我沒答應。
可她死在那個雨夜時,我還是哭了整整一晚。
后來我提前出獄。
在一個快塌了的破木屋里,我見到了那個瘦得像貓崽子的女孩。
七歲,蹲在墻角,小手正在刨一塊發了霉的饅頭。
“你是誰?”她的眼睛亮得不像話,像山澗里最后一汪干凈的泉水。
我喉嚨像被人掐住,差點喘不上氣。
“我是**媽。”
我蹲下身,朝她伸出手。
心里卻想著——
一個被全城唾棄的***,去冒充別人的母親。
這世上還有比我更可笑的人嗎?
第一章 出獄
鐵門在我身后關上,發出沉悶的一聲響。
不是關進去的聲音,是放出來的聲音。
我站在監獄大門外,瞇著眼看太陽。
五年了,連陽光都變得陌生。
陽光落在皮膚上,像細**著,生疼。我下意識抬手擋了擋,才發現自己的手背粗糙得像砂紙,指節粗大,指甲縫里還嵌著洗不掉的灰。
“林晚,出去了就好好過日子,別再回來。”
身后,女獄警的聲音淡淡的,像例行公事。
我點點頭,沒回頭。
回頭干什么?這五年,我連做夢都想離開的地方,一秒鐘都不想多看。
走出去幾步,我突然停下來。
等等。
我往哪兒走?
家?沒了。
親人?我親手殺了自己的繼母,我爸跟我斷絕關系的時候,在法庭上沖我喊了一句話:“林晚,我后悔生了你!”
那個男人的聲音,到現在還在我耳朵里嗡嗡響。
朋友?哦,我就是被朋友送進來的。
腳下的路是水泥的,直通到遠處的大馬路。路兩邊是野草,灰撲撲的,蔫頭耷腦。
我站了足足三分鐘。
最后,我摸了摸褲兜里那張皺巴巴的紙條。
紙條是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,上面用圓珠筆寫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字——
“小河村,小芳家,妞妞。”
字跡潦草得像我小學一年級的聽寫本,有些地方還被水洇花了。
這是芳姐留下的。
芳姐死的那天晚上,我一直握著她冰涼的手,握到天亮。她手心里攥著這張紙條,指甲都嵌進肉里了。
我把它掰出來的時候,紙都快爛了。
我把它藏在枕頭芯里,藏了兩年,直到出獄。
芳姐走的時候,瘦得只剩一把骨頭。
肝癌,從確診到死亡,不到三個月。
監獄醫院那間白得刺眼的病房里,她躺在窄窄的病床上,像一根干枯的樹枝。鼻子里插著氧氣管,手臂上全是針眼,青青紫紫的,幾乎找不到一塊好皮膚。
她本來就是個瘦弱的女人,四十歲不到,看起來卻像六十。
我剛進來的時候,她就在我隔壁的鋪位。
那是我入獄的第三天。
我正在衛生間里,把碎掉的牙刷柄抵在自己手腕上,一下一下地割。
血順著瓷磚流下去,溫熱的,粘稠的。
我覺得很好看。
那是我入獄后,第一次覺得這個世界還有點顏色。
是芳姐一腳踹開了衛生間的門。
她看起來那么瘦,力氣卻大得驚人。一把奪過我手里的牙刷柄,狠狠摔在地上,然后用毛巾死死勒住我的手腕。
血還在流,她也不嫌臟,就把我的手整個攥住,按在她胸口。
“你要是死在這里,”她喘著粗氣,“我就白救你了。”
我當時笑了。
笑出了聲。
我說:“你誰啊?咱倆認識嗎?”
芳姐沒理我,朝門外喊:“報告管教!有人**!”
后來我在醫務室縫了七針。
回到監室,芳姐坐在鋪上,手里端著一個搪瓷缸子,正喝熱水。
看都沒看我一眼,說了一句:“下次死,換個辦法。割腕太慢了,血還沒流完,獄警就來了。”
我愣住。
她抬眼看我,嘴唇很干,起了白皮:“要死就死痛快,半死不活最難受。”
說完,她拍了拍旁邊的鋪位。
“過來睡,你那個位置太潮,容易得風濕。”
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一刻的感覺。
就好像你掉進了冰窟窿里,已
我在女子監獄的鐵窗里,數著每一天的日出日落。
**過三次,被同一個人救了三次。
她叫芳姐,肝癌晚期,活不過三個月。
死前,她把唯一的女兒托付給我。
“我沒多少天可以活了,可我女兒還小,你出去后,能幫我去看看她嗎?”
我沒答應。
可她死在那個雨夜時,我還是哭了整整一晚。
后來我提前出獄。
在一個快塌了的破木屋里,我見到了那個瘦得像貓崽子的女孩。
七歲,蹲在墻角,小手正在刨一塊發了霉的饅頭。
“你是誰?”她的眼睛亮得不像話,像山澗里最后一汪干凈的泉水。
我喉嚨像被人掐住,差點喘不上氣。
“我是**媽。”
我蹲下身,朝她伸出手。
心里卻想著——
一個被全城唾棄的***,去冒充別人的母親。
這世上還有比我更可笑的人嗎?
第一章 出獄
鐵門在我身后關上,發出沉悶的一聲響。
不是關進去的聲音,是放出來的聲音。
我站在監獄大門外,瞇著眼看太陽。
五年了,連陽光都變得陌生。
陽光落在皮膚上,像細**著,生疼。我下意識抬手擋了擋,才發現自己的手背粗糙得像砂紙,指節粗大,指甲縫里還嵌著洗不掉的灰。
“林晚,出去了就好好過日子,別再回來。”
身后,女獄警的聲音淡淡的,像例行公事。
我點點頭,沒回頭。
回頭干什么?這五年,我連做夢都想離開的地方,一秒鐘都不想多看。
走出去幾步,我突然停下來。
等等。
我往哪兒走?
家?沒了。
親人?我親手殺了自己的繼母,我爸跟我斷絕關系的時候,在法庭上沖我喊了一句話:“林晚,我后悔生了你!”
那個男人的聲音,到現在還在我耳朵里嗡嗡響。
朋友?哦,我就是被朋友送進來的。
腳下的路是水泥的,直通到遠處的大馬路。路兩邊是野草,灰撲撲的,蔫頭耷腦。
我站了足足三分鐘。
最后,我摸了摸褲兜里那張皺巴巴的紙條。
紙條是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,上面用圓珠筆寫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字——
“小河村,小芳家,妞妞。”
字跡潦草得像我小學一年級的聽寫本,有些地方還被水洇花了。
這是芳姐留下的。
芳姐死的那天晚上,我一直握著她冰涼的手,握到天亮。她手心里攥著這張紙條,指甲都嵌進肉里了。
我把它掰出來的時候,紙都快爛了。
我把它藏在枕頭芯里,藏了兩年,直到出獄。
芳姐走的時候,瘦得只剩一把骨頭。
肝癌,從確診到死亡,不到三個月。
監獄醫院那間白得刺眼的病房里,她躺在窄窄的病床上,像一根干枯的樹枝。鼻子里插著氧氣管,手臂上全是針眼,青青紫紫的,幾乎找不到一塊好皮膚。
她本來就是個瘦弱的女人,四十歲不到,看起來卻像六十。
我剛進來的時候,她就在我隔壁的鋪位。
那是我入獄的第三天。
我正在衛生間里,把碎掉的牙刷柄抵在自己手腕上,一下一下地割。
血順著瓷磚流下去,溫熱的,粘稠的。
我覺得很好看。
那是我入獄后,第一次覺得這個世界還有點顏色。
是芳姐一腳踹開了衛生間的門。
她看起來那么瘦,力氣卻大得驚人。一把奪過我手里的牙刷柄,狠狠摔在地上,然后用毛巾死死勒住我的手腕。
血還在流,她也不嫌臟,就把我的手整個攥住,按在她胸口。
“你要是死在這里,”她喘著粗氣,“我就白救你了。”
我當時笑了。
笑出了聲。
我說:“你誰啊?咱倆認識嗎?”
芳姐沒理我,朝門外喊:“報告管教!有人**!”
后來我在醫務室縫了七針。
回到監室,芳姐坐在鋪上,手里端著一個搪瓷缸子,正喝熱水。
看都沒看我一眼,說了一句:“下次死,換個辦法。割腕太慢了,血還沒流完,獄警就來了。”
我愣住。
她抬眼看我,嘴唇很干,起了白皮:“要死就死痛快,半死不活最難受。”
說完,她拍了拍旁邊的鋪位。
“過來睡,你那個位置太潮,容易得風濕。”
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一刻的感覺。
就好像你掉進了冰窟窿里,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