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老公逼我為小三擔保八百萬,我假死讓他背債
寫委托書。
這些東西,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任何人。
06
那天晚上,我一個人待在超市的辦公室里,翻箱倒柜地找東西。
我在找當初簽擔保協議的那天,***從公文包里拿出來的那份原件。簽完字之后,他把原件拿走了,留給我的是一份復印件。
但我記得很清楚,協議一共有六頁。
復印件也是六頁。
可是簽字的那天晚上,我把協議遞還給他之前,用手機拍了照。
我翻出手機相冊,把六張照片放大,一頁一頁地看。
第三頁,擔保條款的第七條。
"若被擔保方在擔保期限內發生實際控制人變更、股權轉讓或資產轉移,擔保人有權立即**擔保責任,并要求被擔保方及其關聯方承擔全部違約金及損失賠償。"
我又看了一遍復印件的第三頁。
復印件的第七條只有一句話:"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不可單方面**擔保。"
兩個版本,同一個條款號,內容完全不同。
我舉著手機,和復印件對照了足足五分鐘。
原件和復印件,不是同一份文件。
***給我簽的是一份,拿去銀行用的是另一份。
我把手機照片導出來存進U盤,U盤用舊報紙包了三層,塞進了辦公室角落一個落滿灰的紙箱底部。
紙箱里全是過期的促銷海報和廢舊報紙,不會有任何人翻動。
我坐在椅子上,盯著那個紙箱看了很久。
第二天一早,我去了城南一家不起眼的小型律師事務所。
接待我的律師姓方,四十來歲,頭發已經有些白了。
我把手機里的照片和那份復印件一起擺在他面前。
方律師對比了十分鐘。
"李女士,如果這張照片確實是原件的拍攝件,那說明你簽的那份合同和實際提交給銀行的合同內容不一致。"
"這意味著什么?"
"意味著這份擔保協議的效力可以被質疑。更重要的是……"方律師推了推眼鏡,指著照片上的第七條,"這一條是一個反制條款。如果雅輝商貿在擔保期內發生了股權轉讓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,你不但可以**擔保,還可以反過來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。"
"違約金是多少?"
方律師又看了一遍照片。
"按照這個條款的約定,違約金是擔保金額的兩倍。也就是一千六百萬。"
我坐在律師事務所那張磨損嚴重的皮椅上,聽著窗外馬路上的汽車鳴笛聲。
"方律師,如果我現在拿著這個去**,能贏嗎?"
"能。但前提是你得拿到原件,或者能證明這張照片沒有被篡改。"方律師把照片還給我,"手機拍攝件在法律上的效力有限。你最好想辦法拿到原件。"
原件在***手里。
或者,在林雅手里。
我從律師事務所出來,站在街邊想了很久。
不能打草驚蛇。
一旦他們知道我發現了陰陽合同的事,原件會在一個小時之內被銷毀。
我需要等。等一個合適的時機。
07
接下來的半個月,催債的人又來了三次。
第一次,堵在翠園超市門口,把進貨通道給封了。供貨商的車進不來,半天的生意全耽誤了。
第二次,找到了城東分店,在門口拉了一條紅色**,上面寫著"李梅欠債不還"六個大字。
第三次,直接找到了錦華苑。
那天我下班回家,樓道里站著兩個人。他們攔住我,拿出一疊催款單,讓我當場還錢。
馬姐又從對門探出頭來。這次她沒有縮回去,而是站在門口,雙手抱在胸前,一臉看熱鬧的表情。
"喲,又來催債了?"
我沒理她。拿出手機撥了***的電話。
關機。
又撥林雅的。
接了。
"梅姐,什么事?"
"你公司的債主找到我家里來了。"
"是嗎?"林雅的語氣就像聽說了一件跟自己完全無關的事,"那梅姐你辛苦了。我這邊開會呢,回頭再說。"
電話掛了。
我站在樓道里,看著面前兩個催債的人。
"給你們三天時間,去找雅輝商貿的林雅。"
"找過了。"其中一個搖頭,"她說去找你。"
我深知道這些人今天不拿到一
這些東西,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任何人。
06
那天晚上,我一個人待在超市的辦公室里,翻箱倒柜地找東西。
我在找當初簽擔保協議的那天,***從公文包里拿出來的那份原件。簽完字之后,他把原件拿走了,留給我的是一份復印件。
但我記得很清楚,協議一共有六頁。
復印件也是六頁。
可是簽字的那天晚上,我把協議遞還給他之前,用手機拍了照。
我翻出手機相冊,把六張照片放大,一頁一頁地看。
第三頁,擔保條款的第七條。
"若被擔保方在擔保期限內發生實際控制人變更、股權轉讓或資產轉移,擔保人有權立即**擔保責任,并要求被擔保方及其關聯方承擔全部違約金及損失賠償。"
我又看了一遍復印件的第三頁。
復印件的第七條只有一句話:"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不可單方面**擔保。"
兩個版本,同一個條款號,內容完全不同。
我舉著手機,和復印件對照了足足五分鐘。
原件和復印件,不是同一份文件。
***給我簽的是一份,拿去銀行用的是另一份。
我把手機照片導出來存進U盤,U盤用舊報紙包了三層,塞進了辦公室角落一個落滿灰的紙箱底部。
紙箱里全是過期的促銷海報和廢舊報紙,不會有任何人翻動。
我坐在椅子上,盯著那個紙箱看了很久。
第二天一早,我去了城南一家不起眼的小型律師事務所。
接待我的律師姓方,四十來歲,頭發已經有些白了。
我把手機里的照片和那份復印件一起擺在他面前。
方律師對比了十分鐘。
"李女士,如果這張照片確實是原件的拍攝件,那說明你簽的那份合同和實際提交給銀行的合同內容不一致。"
"這意味著什么?"
"意味著這份擔保協議的效力可以被質疑。更重要的是……"方律師推了推眼鏡,指著照片上的第七條,"這一條是一個反制條款。如果雅輝商貿在擔保期內發生了股權轉讓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,你不但可以**擔保,還可以反過來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。"
"違約金是多少?"
方律師又看了一遍照片。
"按照這個條款的約定,違約金是擔保金額的兩倍。也就是一千六百萬。"
我坐在律師事務所那張磨損嚴重的皮椅上,聽著窗外馬路上的汽車鳴笛聲。
"方律師,如果我現在拿著這個去**,能贏嗎?"
"能。但前提是你得拿到原件,或者能證明這張照片沒有被篡改。"方律師把照片還給我,"手機拍攝件在法律上的效力有限。你最好想辦法拿到原件。"
原件在***手里。
或者,在林雅手里。
我從律師事務所出來,站在街邊想了很久。
不能打草驚蛇。
一旦他們知道我發現了陰陽合同的事,原件會在一個小時之內被銷毀。
我需要等。等一個合適的時機。
07
接下來的半個月,催債的人又來了三次。
第一次,堵在翠園超市門口,把進貨通道給封了。供貨商的車進不來,半天的生意全耽誤了。
第二次,找到了城東分店,在門口拉了一條紅色**,上面寫著"李梅欠債不還"六個大字。
第三次,直接找到了錦華苑。
那天我下班回家,樓道里站著兩個人。他們攔住我,拿出一疊催款單,讓我當場還錢。
馬姐又從對門探出頭來。這次她沒有縮回去,而是站在門口,雙手抱在胸前,一臉看熱鬧的表情。
"喲,又來催債了?"
我沒理她。拿出手機撥了***的電話。
關機。
又撥林雅的。
接了。
"梅姐,什么事?"
"你公司的債主找到我家里來了。"
"是嗎?"林雅的語氣就像聽說了一件跟自己完全無關的事,"那梅姐你辛苦了。我這邊開會呢,回頭再說。"
電話掛了。
我站在樓道里,看著面前兩個催債的人。
"給你們三天時間,去找雅輝商貿的林雅。"
"找過了。"其中一個搖頭,"她說去找你。"
我深知道這些人今天不拿到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