哭著說:“月月,你從小就是爸**驕傲,以后要好好過日子,別受委屈。”
爸爸也跟著點頭,眼里滿是溫柔。
我站在角落,看著他們一家三口,突然覺得自己像個外人。婚禮結束后,姐姐拉著她的丈夫過來,笑著對我說:“小雨,以后爸媽就靠你多照顧了,我嫁出去了,也顧不上他們了。”
我看著她虛偽的笑容,只覺得一陣惡心。
第二章 拆遷款的風波
姐姐結婚后,很少回娘家,爸媽卻還是一如既往地寵著她。她一打電話要錢,爸媽就立馬打過去,不管我怎么勸,他們都不聽,還說:“月月是我們的親女兒,我們不幫她幫誰?你一個領養的,管好你自己就行了。”
我徹底寒了心,不再管他們的事,也很少主動聯系。
三年后,老家傳來消息,我們住了幾十年的老房子要拆遷了。
爸媽打電話給我,語氣難得的客氣:“小雨,你回來一趟吧,拆遷的事,咱們一家人商量商量。”
我知道他們打的什么主意,無非是想讓我回去,把拆遷款全給姐姐。但我還是回去了,畢竟那是我住了十幾年的地方,就算我不是親生的,也有我的一份。
回到老家,院子里擠滿了親戚,姐姐也回來了,穿著一身名牌,挽著丈夫的手,像個衣錦還鄉的貴婦。
看到我,她笑得很熱情:“小雨,你可算回來了,快坐。”
我沒理她,徑直走到爸媽面前。
爸爸拿出一份文件,放在桌上,清了清嗓子說:“房子拆遷,一共賠了180萬。月月是親女兒,以后要養我們老,所以這錢,全給月月。”
我看著他,一字一句地說:“爸,我也是家里的一份子,就算我是領養的,法律上我也有繼承權。”
“你?”姐姐嗤笑一聲,從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扔在我面前,“你也不看看你是什么身份,還好意思說繼承權?”
我低頭一看,那是一份領養登記證。
封面上的字刺得我眼睛疼,我伸手拿過,翻開第一頁,上面貼著一張小女孩的照片。
照片上的女孩大概四歲,單眼皮,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,眉眼和我有幾分像,但又有哪里不一樣。領證日期清清楚楚寫著:2002年2月2日。
姐姐抱著胳膊,居高臨下地看著我:“小雨,你終究不是爸**親生女兒,按規定,你沒有繼承權,這錢,跟你沒關系。”
親戚們也跟著附和:“是啊小雨,你就別爭了,月月是親生的,這錢本來就該給她。”
“**媽養你這么大,也算仁至義盡了,別不知足。”
爸媽低著頭,一言不發,默認了姐姐的話。
我看著他們冷漠的樣子,突然覺得一陣心涼。原來,這么多年,他們從來沒把我當成過家人,只是把我當成一個免費的保姆,一個養老的工具。
我沒有再爭辯,拿著那份領養證,轉身走出了家門。
走到小區門口,閨蜜陳薇打電話給我,問我拆遷的事怎么樣了。我把事情跟她說了,她氣得不行,立馬趕了過來。
陳薇是我大學同學,也是我唯一的朋友。她看著我手里的領養證,皺著眉說:“小雨,你等一下,我看看。”
她拿著領養證,翻來覆去地看,突然,她指著照片和日期,臉色一變:“小雨,不對啊!”
“怎么了?”我不解地問。
“你看,這張照片上的女孩,至少有四歲了,領證日期是2002年2月2日,”陳薇指著上面的日期,又看向我,“可你是2000年出生的,2002年的時候,你已經兩歲了,怎么可能領養一個四歲的孩子?”
我愣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