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七周年那天,
陸成則拿著我和司機的床照,逼我凈身出戶。
照片是假的。
林薇肚子里的雙胞胎,也是假的。
可我什么都沒拆穿。
婆婆踩碎我母親骨灰時,我甚至替
陸成則翻到了協議最后一頁。
“簽這里。”
他愣了一下。
“你不爭?”
“不爭。”
我把七年婚姻、三套豪宅和陸氏股份全部留給他。
我只帶走了一只用了七年的舊U盤。
林薇笑我窮瘋了。
陸成則也笑。
直到第二天早上七點五十九分,他給我打來第一個電話。
我沒接。
八點零一分。
第二個。
八點零三分。
第三十七個。
我看著手機,終于笑了。
因為他終于發現,昨天拿走陸氏的人不是他。
是我。